1997年5月初,某市检察院接到举报某省国有外贸公司经理苏庆挪用公款20万元的信件。检察院经立案审查认为,苏庆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应予逮捕,即派本案侦查员将苏庆逮捕。同年7月,该案侦查终结,市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97年8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辩护律师在庭审时申请传唤公司的知情人出庭作证。合议庭同意该申请,决定中止审理,并传唤证人到庭作证。证人到庭作证时,公诉人在质询中发现,苏庆还有以虚报差旅费的方式贪污公款的行为,且已构成犯罪。公诉人随即当庭指控苏庆另犯有贪污罪。辩护人以公诉人增加了控诉为由,请求延期审理。合议庭接受辩护人请求,决定延期审理。经重新开庭对检察院所指控的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进行审理后,合议庭认为,指控苏庆挪用公款罪证据不充分,因而不能定罪,但担心对此罪不予认定,检察院可能会提出抗诉,为此,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决定,挪用公款罪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成立,但贪污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认定构成犯罪。合议庭根据此决定,作出了判决:判处苏庆犯贪污罪处五年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因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宣判后,苏庆即提出上诉,后又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检察院对该一审判决未提出抗诉。二审法院审查苏撤回上诉的要求后认为,原判决正确无误,因此,作出准予撤回上诉的决定书。1998年3月,某市检察院又发现了苏庆挪用公款罪的新证据。检察机关依此证据,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提出抗诉。法院对抗诉审查后,作出了再审决定书。经再审审判后,法院认定苏庆犯有挪用公款罪,处以相应刑罚,并将此刑期与原判贪污罪之刑期按数罪并罚原则依法合并决定了执行刑期。 检察机关在本案诉讼中有哪些违反诉讼程序规定的情况,为什么?
构成挪用公款罪,除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外,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
挪用公款罪是特殊主体
某市监察局在调查该市工商局一名科长黄某挪用公款的违反行政法律的行为时,经监察局长批准( )。
挪用公款罪中,下列哪些情形需要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主要包括()。
阿丽新婚不久,因挪用公款被判缓刑,失去了奋斗多年获得的财务主管职位,成为矫正对象。她痛苦万分,情绪低落,沉默寡言,闭门不出。社会工作者在对阿丽的辅导中,不仅帮助她重新认识自己,还为她收集了很多就业信息。阿丽调整了心态,终于又找到了一份工作,开始了新生活。本案例中,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服务主要满足了矫正对象()的需要。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的,使用人在下列何种情况下,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挪用公款罪中,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