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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类 | 一级消防工程师

考试公告

2020年黑龙江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8-14 08:38:36 发布人:
2020年黑龙江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黑人社办发〔2020115

 

关于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8号)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31日。       

    (二)告知承诺制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各市(地)要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6号)的有关要求落实好一次性告知、全员报名承诺、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三)操作流程

报考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操作方法和步骤详见网站操作流程栏目)。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市(地),其中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省、市(地)级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相应报考人员的资格核验工作。资格核验时,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应要求其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人工核查。

(四)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26号)规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5元,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人69元。

三、考场设置

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大纲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有关事宜请与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或见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 com.cn

单位:中国人事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962347  64929211  64921644

五、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请各市(地)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现场公告等渠道告知考生。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

       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20年8月17日-8月26日

网上报名

2020817-827

网上核验

2020年8月24日-8月28日

现场人工核验(节假日休息)

2020年8月17日-8月31日

网上缴费

2020年11月2日-115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0年117日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

综合能力

2020年118日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2020119-1113

领取收据

2021年2月底

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www.hljrs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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