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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类 | 二级建造师

考试公告

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31 21:03:48 发布人:
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0〕4号)、《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建注函〔2020〕40号)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3个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一科、免两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规定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操作流程

报考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操作方法和步骤详见网站“操作流程”栏目)。

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核验工作采取“报考人员承诺”与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采取在线自动核验、在线人工核验及现场人工核验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各市(地)要加强资格核验事中事后监管。报名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资格核验流程,系统未能自动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应要求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对上传的证明材料存疑的,应要求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考试结束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考资格复核抽查。复核抽查中发现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明显不符的,按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处理;发现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市(地),其中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省、市(地)级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相应报考人员的资格核验工作。

(三)收费标准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建注函〔2020〕40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26号)和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56元。

三、考场设置

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大纲

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五、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请各市(地)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现场公告等渠道告知报考人员。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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