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零余额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部门原则上只能为预算单位开立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确因特殊管理需要开立一个以上账户的,按规定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2-07-18
试题解析
零余额账户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
- 中文名
-
零余额账户
- 财政部门用于
-
财政直接支付
- 外文名
-
Zero balance account
- 预算单位
-
财政授权支出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亦称“财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中负责财政管理工作的机构。包括国务院设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各省、自治区财政厅,直辖市财政局,各行政公署财政处,各县、市、自治州、自治县、市辖区财政局,以及各乡、镇财政所,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受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关领导,同时在财政业务上受上一级财政部门领导。
- 中文名
-
财政部门
- 相关部门
-
国务院下设的财政部
- 别名
-
财政机关
- 主要工作
-
财政监督、检查,执行财经纪律
事项
事项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shì xiàng,意思为事情的项目。
- 中文名
-
事项
- 【注音】
-
ㄕㄧˋ ㄒㄧㄤˋ
- 【拼音】
-
shì xiàng
- 【示例】
-
注意事项
正确答案:
(1)应当通过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开立;
(2)财政部门在同一家代理银行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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