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
发布日期:2022-07-18
试题解析
江苏省行政调解办法
《江苏省行政调解办法》是江苏省行政法规。
邯郸市行政调解办法
《邯郸市行政调解办法》是为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调解,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的办法。本办法共五章三十八条,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 中文名
-
邯郸市行政调解办法
- 发布日期
-
2017年4月19日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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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
- 文件类型
-
地方性法规
- 通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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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
- 实施日期
-
2017年7月1日
达州市行政调解办法
为了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提高行政调解质量和效率,及时化解争议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达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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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行政调解办法
-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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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
-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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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调解工作
- 生效时间
-
2009年12月1日
正确答案:
行政调解是指依据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而由土地管理机关作为第三人主持,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就土地权属问题达成双方一致意见的活动。行政调解本质上仍属调解范畴,即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调解和履行为基础,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不能据此向人民法院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又反悔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只能以争议对方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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