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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出票人签章不符要求的,票据无效;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要求的,票据同样丧失法律效力。( )

发布日期:2022-07-15

出票人签章不符要求的,票据无效;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要求的,票据同样丧失法律效力。( )
A

B

试题解析

票据无效

票据无效是指票据因不具备票据法规定的形式要件而缺乏票据上的法律约束效力,此时,所有的票据行为人均自始不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也自始没有票据权利。

中文名
票据无效
依据
票据法
分类
全部无效票据和部分部无效票据
性质
经济

发票人

发票人亦称出票人。票据的当事人。即在各种有价证券(主要是本票、汇票和支票)上签名发行证券的人。发票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银行、商店及公司企业。由于开立的票据性质不同,付款的方式不同,因而发票人也不同。在本票,发票人即自己承诺付款的人,为本票的主债务人。汇票的发票人在汇款结算方式下是付款人,在托收结算方式和信用证结算方式下是债权人。发票人必须依法背书或在证券上签名,并写明发票的年、月、日以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采用发票人方法的目的在于使票据发行或结算过程中债权或债务人清楚、明确,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中文名
发票人
要求
记载在票据,并在票据上签名
别名
出票人
法律
《银行结算条例》

票据

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 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中文名
票据
拼音
piào jù
日本語
手形 てがた
外文名
counterfoil
注音
ㄆㄧㄠˋ ㄐㄨˋ
相关法律
《票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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