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规定的卫生行业纪律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2-06-25
试题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曾是主管卫生工作的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之一,其前身为1949年11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2013年3月,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议案,将卫生部的职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卫生部。
- 中文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撤销时间
-
2013年3月
- 成立时间
-
1954年11月10日
- 机构属性
-
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
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是指在培养军队优良作风方面进行的工作,包括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战斗作风建设等。
- 中文名
-
作风建设
- 包括
-
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战斗作风建设
卫生
《卫生》是宋代诗人刘克庄创作的一首七言律诗。
- 作品名称
-
卫生
- 作品体裁
-
七言律诗
- 创作年代
-
宋
- 作者
-
刘克庄
正确答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中提出了'八不准'卫生行业纪律。
(1)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2)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3)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4)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5)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6)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7)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8)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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