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2016年实际发放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为2356万元,当年发生职工福利费5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5万元,上年结转至本年的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当年拨缴的工会经费为40万元,则“三项”经费一共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发布日期:2021-03-18
试题解析
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劳动术语,是指企业向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支付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再紧接的第二款中明确定义“工资薪金”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 中文名
-
工资薪金
- 相关规定
-
《
- 外文名
-
Wages and salaries
- 包括
-
基本工资
总额
总额,读音zǒng é,汉语词语,指总数。
- 中文名
-
总额
- 拼音
-
zǒng é
- 外文名
-
total;the total amount;the gross amount
- 解释
-
总数
发放
发放,动词,发给的意思。指(政府、机构)把钱或物资等发给需要的人;或发出,放出;处理,处置(多见于早期白话)的意思。
- 中文名
-
发放
- 拼音
-
fā fàng
- 基本解释
-
发给
- 外文名
-
provide;grant
- 词性
-
动词
正确答案:
C
解析:
当年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限额=2356×14%=329.84(万元),则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329.84=170.16(万元);当年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限额=2 356×2.5%=58.9(万元),本年实际发生额与上年结转额的合计=45+20=65(万元),则本年实际可以扣除58.9万元,本年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8.9-45=13.9(万元);当年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2356×2%=47.12(万元),工会经费本年不需要调整;三项经费一共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0.16-13.9=156.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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