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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发布日期:2022-07-19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A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要约

B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C

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

D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试题解析

受要约人

受要约人,是上市公司股东,它可以是境内股东,也可以是境外股东。《证券法》在“继续收购”中采取“收购要约”和“受要约人”的概念,但在“一般收购”规则中没有类似术语。

中文名
受要约人
含义
上市公司股东

期限届满

期限届满,又称“期满”,规定的期限已满。是针对期限的终期而言,不同于届至就始期而言。

中文名
期限届满
别名
期满

要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要约的性质,是一种与承诺结合后成立一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

中文名
要约
外文名
offer; pollici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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