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主要条件。
发布日期:2021-11-24
试题解析
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是指对于诉讼标的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起诉或可能被提起诉讼。间接的利害关系人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但当事人一方的败诉可能使自己遭受不利后果时,可以参加到诉讼中辅助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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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关系人
-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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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害直接当事人
- 因果关系
-
合法权益
- 外文名
-
interested party
- 人物
-
公民
申报权利
申报权利是指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或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之前向人民法院主张票据权利的行为。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是为了防止自己的权利受人民法院宣告票据无效的损害,是利害关系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人民法院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不是为了确认利害关系人对票据享有的权利,而是为了查明是否可以对被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作出除权判决。
简述
简述是一个汉语词汇,意思是用简要的语言陈述,描述或总结。
正确答案:
(1)申报权利人颓是利害关系人,并且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或者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申报。
(2)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申报。
(3)利害关系人应以书面形式申报权利,同时应向法院提交所持的票据等。
(4)须向发布公示催告的法院申报权利,向申请人或其他法院申报均不发生效力。
解析:
(1)申报权利人颓是利害关系人,并且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或者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申报。
(2)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申报。
(3)利害关系人应以书面形式申报权利,同时应向法院提交所持的票据等。
(4)须向发布公示催告的法院申报权利,向申请人或其他法院申报均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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