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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丙是否有资格提起诉讼?并说明理由。

发布日期:2022-07-12

丙是否有资格提起诉讼?并说明理由。

试题解析

说明理由

说明理由,是指行政活动的程序规则。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时必须说明理由,即作出行政处理的法律原因和事实原因。法国于1979年7月11日制定“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和改善行政机关和公民关系法”。明确规定两种行政决定必须说明理由:(1)对当事人不利的具体行政处理,如限制当事人的公民自由,给予惩戒制裁以及取消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等。(2)对一般原则作出例外规定的具体决定。但不适用以下几种行政决定:(1)普遍性行政决定,如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2)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行政决定。(3)适用一般原则,不构成例外的行政决定,因为这几种例外情况不影响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中文名
说明理由
定义
行政活动的程序规则

提起

提起,读音tí qǐ,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举起;拿起;是指谈到,讲到,说起;引起;提出。

中文名
提起
释义
举起;拿起
拼音
tí qǐ
注音
ㄊㄧˊ ㄑㄧˇ

诉讼

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民间俗称“打官司”。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经济纠纷提起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解决纷争。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历经2007年、2012年、2017年三次修正的《民事诉讼法》是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的法律依据。诉,是指告诉、申诉、控告意思和行为。讼,是法律行为,讼是指要由人民法院裁决的法律行为。如: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就是“打官司”。诉讼程序是在诉讼和司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定顺序、方式和步骤。诉讼的功能不仅限于对过去发生之历史事实的发现,而更要通过诉讼的过程建立起过错与责任、犯罪与刑罚之间的联系,从而向公民传递一种应当如何行为的信息,追究责任。

中文名
诉讼
属性
法律用语
类别
起诉、上诉、应诉、申诉
外文名
lawsuit; Litigation; Practices
分类
民事诉讼
领域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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