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
感情确已破裂
法定离婚理由是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否准予离婚的规范性标准。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是“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感情确已破裂的例示性规定
为弥补“感情确已破裂”这一概括性离婚标准过于笼统难以操作的缺陷,《婚姻法》列举了常见的四类具体离婚原因,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的四种法定情形,使法定离婚理由的概括性规定与列举性规定互相补充、结合运用。这四类法定情形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故选ACDE。
知识点:婚姻解除的条件、程序与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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