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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vessel shafting are installed, the slightly inclined of the shaft line should be rectified by()
环境对计算机寿命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请问下列哪一项对计算机的操作是不正确的()
出现以下迹象时,表明有市价的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发生减值()
应用基础研究的主要目的是()
生命的礼物 那年,在美国考得驾驶执照,同时发给一张淡红色的小卡,卡上写着:按照统一的人体捐献法规,当我死之时,我作如下选择: A.捐献我的任一器官和部件。 B.捐献我的心脏起博器官(植入日期为某年某月某日) C.捐献下列部件和器官—— D.不捐献我的任一器官部件和心脏起博器。 以下是亲笔签名和日期。 真新鲜!要是我母亲见了,一定大惊失色。美国人简直是疯子!她虽然不相信“来生转世”之类的说法,但刚领到驾驶执照就谈死,她会认为不吉利。再说捐献器官,把尸体弄得支离破碎,她会认为太残酷。不过,我在a项上作了选择,就是说,一旦发生意外而死亡,我愿意捐献我的任何一个器官和部件。我签上自己的大名,把卡贴在驾驶执照后面,并把“捐献者”三个字的小红点贴在驾驶执照正面。我端详这张驾驶执照,想象万一我遭不测,警察和救护人员赶到现场,翻开驾驶执照一眼就能看见“捐献者”三个字的小红点,就会立即拿我的器官去解救另一个垂危的生命……这是一份生命的礼物,赐予和被赐予都是一种幸福。美国大多数人都愿意做这种选择,我非常赞成这种做法。只是当时,我不曾将此事告诉母亲,怕她整天提心吊胆。 不久前,在一份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一美国青年在一场车祸中不幸丧生,根据他生前的愿望,医生摘取了他身上所有的可供利用的器官。两只肾脏分别移植给当地和欧洲的两名肾功能衰竭者,心脏和肝脏分别移植给两名濒临死亡的患者,两只眼球给两个失明者作了角膜移植。这位青年捐献的生命礼物,使四个垂死者重获新生,两个盲人重见光明。当记者访问这个青年的母亲时,她说,她为儿子的行为感到骄傲,同时她还感谢那些接受她儿子器官的人。他们使她儿子的一部分在他们体内存活,她儿子的生命以另一种形式得以延续。看到他们,就像看到自己的儿子! 我把文章拿去读给我80岁的母亲听,她听了半晌不说话,最后她缓缓地说:“这个母亲实在了不起,只是我这样老的器官,不知还能不能派上用场。” 我激动得一把抱住她:“妈妈!” 给画横线的汉字注上拼音。 A.半晌()。 B.濒临死亡()。
台风强度主要决定于()。
煤气加压机必须在整机无负荷运行()h以上无异常,由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或其他未成年人集体活动的室内吸烟”,这是为了保护学生的( )。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对工程桩抽样检测时,加载量不应小于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的()倍。
骂不还口(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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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促使行动中的劳动合同法向书本上的劳动合同法靠近的理由。
《劳动合同法》共()章,()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日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下列选项中,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属于下列立法性文件中的哪一类()?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员工权利的,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