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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下列收入应计入应税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

发布日期:2021-03-17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下...
A

纳税人销售货物同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B

纳税人销售货物向购货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C

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牌照费

D

受托加工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试题解析

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是一个为征收增值税而暂时发布的条例。征收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经修订后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公布。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施行时间
2009年1月1日
征税对象
单位和个人
颁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应税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承受应税劳务也应视为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中文名
应税销售额
内容
向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等
例外
收取的
领域
经济

课税主体

课税主体是课税客体的对称。亦称“纳税人” 或“纳税义务人”。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直接向政府缴纳税款的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指本国公民及在本国居住或从事经济活动的外国公民;法人则指依法成立、享有民事权利、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和社团组织。一种税的课税主体是由其课税客体的性质决定的。每一种税都有特定的课税客体,也都具有相应的课税主体。如: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应税所得为课税客体,以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为课税主体;房产税以房屋为课税客体,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为课税主体。由于税法中关于课税主体的规定明确了由谁来承担纳税义务,因而,课税主体是税法的一项基本构成要素。

中文名
课税主体
相关
课税客体
职权归属
国家
别名
纳税人、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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