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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哪些项目属于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权利?()

发布日期:2022-07-17

下列哪些项目属于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权利?()
A

税收管理权

B

税款征收权

C

追征税款权

D

对纳税人的涉税事项询问权

试题解析

税款征收权

税款征收权又叫征税处理权、征税形成权,是指征税主体依法对具体的税款征收事项作出决定的权力。

中文名
税款征收权
别名
征税处理权
外文名
Tax collectionrights
拼音
shuì kuǎn zhēng shōu quán

课税主体

课税主体是课税客体的对称。亦称“纳税人” 或“纳税义务人”。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直接向政府缴纳税款的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指本国公民及在本国居住或从事经济活动的外国公民;法人则指依法成立、享有民事权利、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和社团组织。一种税的课税主体是由其课税客体的性质决定的。每一种税都有特定的课税客体,也都具有相应的课税主体。如: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应税所得为课税客体,以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为课税主体;房产税以房屋为课税客体,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为课税主体。由于税法中关于课税主体的规定明确了由谁来承担纳税义务,因而,课税主体是税法的一项基本构成要素。

中文名
课税主体
相关
课税客体
职权归属
国家
别名
纳税人、纳税义务人

追征税款

追征税款是指在实际的税款征缴过程中,由于征纳双方的疏忽、计算错误等原因造成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税务机关依法对未征少征的税款要求补缴,对未缴少缴的税款进行追征的制度。追征税款的前提条件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了应纳的税款。

中文名
追征税款
范围
偷税
外文名
After it has
方式
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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