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发布日期:2020-04-13
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是对债权的补充
保证担保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普通保证担保和连带保证担保
留置这种担保方式需要签订合同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只有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仲裁后并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的,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补充,读音为bǔ chōng,汉语词语,意思是因不足或损失而加以添补。
标签: 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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