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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题

税目

发布日期:2021-04-06

税目

试题解析

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

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中国对251个税目的信息技术产品基本实行0-7.2%的低税率,有少数产品税率超过10%。其中有15类信息技术产品只占应归入税目商品中的一部分,即非全税目商品。

概括税目

概括税目是按商品大类或行业采用概括方法设计税目。

中文名
概括税目
方式
概括
类型
专有名词
领域
法律

反列举法

反列举法,“正列举法” 的对称,亦称“间接列举法”。确定税目征收范围的一种方法。指凡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的产品或经营项目予以具体列举,除具体列举以外的产品或经营项目,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如按照国家税务局颁发的产品税税目注释规定,“水产品”这一税目征收范围为:“除‘贵重食品’以外的可供食用的水产动植物”。 这就是说,属于“贵重食品”税目征收范围的水产品,不属于“水产品”税目征收范围,除此之外的水产品,都属于该税目征收范围。 这种列举征税范围的方法就是反列举法。现行税制中,确定税目征收范围较少采用这种方法,常采用正列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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