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工业固体废物采样份样数的确定方法有()
根据《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对于容器内的工业固体废物,可按()、中部(表面下相当于总体积的1/2深处)确定采样点(采样位置)。
根据《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与水、酸、碱有反应的工业固体废物,应在隔绝水、酸、碱的条件下采样(如反应十分缓慢,在采样精确度允许条件下,可以通过快速采样消除这一影响)。
根据《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对粘稠的液体废物,有流动而又不易流动,所以最好在产生现场按两段采样法采样;当必须从最终容器中采样时,要选择合适的采样器按系统采样法采样。
根据《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 大样是指由一批的全部份样或全部小样或将其逐个进行粉碎和缩分后组成的样品。
根据《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工业固体废物系统采样法批量大小为≥5吨时与最少份样数为()
根据《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工业固体废物样品缩分时,将样品混匀后,采用二分法,每次减量一半,直至试验分析用量的()倍。
根据《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液态废物采样的采样工具有()
可移动罐柜导则T20可以用T21代替;T21可以用T22代替。
根据《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对于粉末状,小颗粒的工业固体废物,可按垂直方向、一定深度的部位确定采样点(采样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