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甲得知公安机关近来要开展"严打"斗争,遂将尚未卖掉的50多克海洛因和贩毒所得赃款8万多元拿到家住偏远农村的亲戚乙处隐藏。公安机关得到消息后找乙调查此事,乙矢口否认。乙当晚将上述毒品、赃款带到后山山洞隐藏时被跟踪而至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乙的上述行为应当以何罪论处?()
徐某整日游手好闲。为了达到骗取财富的目的,便假装为一公司业务员,以采购为名,骗取红旗服装厂厂长的信任,签订了一份虚假经济合同。徐某将骗取的服装转卖,所得被其全部挥霍,据查该批服装价值7万多元。徐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2011年8月,某国有钢铁公司决定建设一幢大楼,工程对外发包。某建筑公司经理乙请求该钢铁公司总经理甲的妻子丙(无业)从中帮忙,丙在甲面前为建筑公司说了不少好话,使建筑公司顺利承包这一工程。事后,经乙同意,建筑公司出资安排丙到国外旅游,花费5万多元,甲对此不知情。甲为了捞取个人好处,经与乙共谋,将合同中的工程造价提高了300万元,并在合同上签字。钢铁公司将工程款付给建筑公司后,乙按两人先前约定将多付的300万元交给甲。丙明知此300万元是甲非法所得,仍协助将此款通过地下钱庄汇往在境外居住的儿子。另查明,甲还曾擅自决定,将本公司生产的紧俏钢铁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丙的弟弟开设的公司,让其转手加价销售获利150万元。本案中,甲的行为触犯的罪名有()。
一位教师的自白:“我是某学校的一个普通教师,月工资2000多元,一年的总收入差不多就是3万多元。可是看到身边的哪些暴发户,人家什么都有,房子、车子、票子等等。即使我几年不吃不喝,也无法与别人相比。无奈之下,我开始利用业余时间‘走穴’兼职,卖给学生辅导材料,办补习班、全托班,搞有偿家教,赚取一些额外收入。 我是在搞好本分工作的前提下从事业余兼职工作的,我并没有违背自己的职业道德,在日常教学工作中。我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教育教学的工作任务。” 问题: 这位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兼职工作的做法对吗?为什么?面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挑战,你认为教师应该怎样做?
“残年风烛,发出微弱的光,苍老的手,在人间写下大爱。”91岁高龄的刘盛兰是2014年感动中国人物,老人用自己微薄的工资捐助学生,17年来捐资助学总计7万多元、100多个学生。他用行动诠释了()①人生价值的实现取决于人们的价值选择②要在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中实现人生价值③在价值选择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④劳动和奉献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根本途径
甲做生意向朋友乙借款2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找到朋友丙,丙以自有价值15万元的房屋做抵押,与甲乙签订了抵押合同,在酒桌上,乙要求进行抵押登记,丙说都是朋友,抵押合同都签订了没有必要再去登记了,登记需要许多钱,甲也赞成丙的看法,乙想既然合同都签了也就没有再坚持。但还有5万元没有担保不放心,要求再提供担保,甲以一辆货车价值4万多元,一辆摩托车价值1万元质押给乙,甲乙签订了质押合同,并约定如果甲不能还款,摩托车直接归乙所有。乙因自家院子小,无地方放车,要求将货车放在甲家,没有把货车开走,饭后把甲的摩托车开回了家。事后甲从乙借走20万元现金。后由于甲做生意亏本,无力支付借款,乙找丙代为还债或要求变卖丙的房产还债,丙此时知道甲赔了钱也很着急,便向律师朋友询问,得知签订的担保合同没有登记无效,不同意丙的要求。乙又想到甲的货车,但到甲家发现由于甲的汽车被其他债权人起诉,汽车已经被法院查封。乙以为摩托车可以归自己,但律师告知:担保合同因约定不能还款时摩托车归乙所有而无效,对摩托车也不能行使物权担保,乙很无奈。 根据上述案例,回答问题: 1、乙对甲的房屋能否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2、乙能否要求丙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能对乙更有利? 3、乙能否对货车行使担保物权权利?乙可以行使什么样的权利? 4、乙能否对摩托车行使质押权利?为什么?
2007年,A县居民汤某与B县居民姜某做过一笔生意,姜某欠汤某12万多元货款。姜某于2008年3月打下一张欠条后,就以种种理由迟迟不愿再还所欠款项。2009年12月,汤某得知姜某在A县暂住,遂找到其在县公安局工作的朋友李某,请李某以县公安局名义帮其催还欠款。同年12月15日,A县公安局干警李某等找到姜某,向姜某索要欠款。遭到拒绝后,李某等将姜某强行带回公安局,并以诈骗罪对姜某给予刑事拘留。两天后,A县公安局在责令姜某交出5万元现金,并扣押其“捷达”牌小轿车后将姜某释放。姜某获释返回B县后,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县公安局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刑事侦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且,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A县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问:(1)此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请说明理由。(2)本案中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请说明理由。
A省某县化工厂属私人合伙企业。该厂于1990年2月从外省运进300吨化工原料,得到补贴3万多元。该种化工原料由于储存不当,造成外泄,从而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该县环境保护办公室根据群众投诉和现场调查,督促该化工厂采取补救措施,但该化工厂负责人周某一直置之不理。于是,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在1991年5月决定对该厂罚款2.7万元,并通报全县。周某等不服此处罚决定,向该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免除处罚。该县人民法院收到周某的起诉状后,认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以复议为前提条件,周某应该首先向上一级环保部门申请复议,因此,以周某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不予受理。县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做法是否有误?为什么?
李某偷走了赵某价值一万多元的手提电脑一台。请用所学犯罪构成理论,简要分析说明此案中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各是什么?
A省某县化工厂属私人合伙企业。该厂于1990年2月从外省运进300吨化工原料,得到补贴3万多元。该种化工原料由于储存不当,造成外泄,从而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该县环境保护办公室根据群众投诉和现场调查,督促该化工厂采取补救措施,但该化工厂负责人周某一直置之不理。于是,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在1991年5月决定对该厂罚款2.7万元,并通报全县。周某等不服此处罚决定,向该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免除处罚。该县人民法院收到周某的起诉状后,认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以复议为前提条件,周某应该首先向上一级环保部门申请复议,因此,以周某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不予受理。县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做法是否有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