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县发生了一起爆炸案。受害的是该县公安局局长的私人住宅。为此,该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并以局长为专案组组长。在侦查过程中,相继有了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其中,1名犯罪嫌疑人要求公安局局长回避,县公安局局长召开局办公室特别会议,决定驳回回避申请,并告知不得复议。案件最终被起诉至法院。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公安局局长提出要求法庭书记员回避,理由是该名书记员曾经打算到县公安局工作,正是由于自己作为局长没有批准才使其未能如愿。审判长采纳了公安局局长的要求,更换了书记员。本案中公安局局长应否回避,其回避应由谁作出决定?县公安局的做法是否有错误?
在结案或者专案的过程中,案主通常会有的心理状态是()。
按照建设专案的建设程式,对生产性建设专案生产准备应该在()进行。
按照建设专案的建设程式,对生产性建设专案生产准备应该在()进行。
立案侦查后,可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和规模组建专案组。下列关于成立专案组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对于一个建设专案,工程造价的编制工作是从()开始的。
新建和扩建的建设专案不以()为主要目的。
()方式的绩效评估是以专案的方式进行的。
根据突发事件(案件)实际情况,成立不同层次的调查专案组,调查前,专案组要制订调查方案,明确()
根据《建筑安裝工程费用专案组成》档的规定,规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