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出嫁后就免除了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不继承遗产就可以不赡养父母吗?
城乡居民消费支出不包括赠送的,赡养父母子女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被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其亲生父母或是养父母的财产吗?
2000年,祝某夫妇将6岁的儿子送给林某夫妇收养,并办理了有关手续。养子改名叫林林。林家待养子很好。2003年年,林某因养子林林打架而动手打了林林。林林难以接受回到生父母家中,提出要断绝与养父母的关系。四个月后,祝某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林某夫妇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要求祝某夫妇补偿抚育费用共计10000元。祝某夫妇认为,收养关系的解除是由于林家有虐待林林的行为,因而不能付给他们抚育费。双方争执不下,林某起诉至法院。根据以上情况,试回答下列问题:林某夫妇与林林的收养关系可否予以解除?请说明理由。
关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不正确的是()
继父母、养父母对受其抚养教育的未成年继子女、养子女在预防犯罪方面同生父母有同样的职责吗?
养父母与养子女赡养纠纷该如何处理?
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从而使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拟制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领养他人子女的人为收养人,即养父母;被他人收养的人为(),即养子女;将子女或儿童送给他人收养的父母,其他监护人和社会福利机构,即送养人。
王光夫妇婚后多年未育,后经合法收养手续,收养了李林夫妇5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王小涛。由于王光夫妇的溺爱,王小涛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王光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王光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王光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李林夫妇此时年老体衰,闻听此事后找到王小涛,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王光夫妇与王小涛的收养关系可否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