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协议》规定成员方无须承担约束和削减义务的措施为:()
《农业协议》规定以1986年至1988年的平均关税水平为减让基础,从1995年度开始实施,发达国家的实施期为6年,发展中国家的实施期为10年,发达国家关税削减36%,发展中国家削减24%,最不发达国家不承担削减义务。
《农业协议》将农业国内支持措施分为()。
按WT0农业协议规定,()补贴措施,可免除削减义务。
《农业协议〉中规定的政府执行某些农业计划时其费用由纳税人负担而不是从消费者中转移而来,且对生产者没有影响的农业支持措施,称之为()。
《农业协议》由前言、()部分和()附件组成。
在《农业协议》中,对那些对生产和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国内支持政策,称为( ),需要减让承诺。
《农业协议》定义的农产品范围以()为基础
简述农业协议的主要内容。
《农业协议》于1986年“乌拉圭回合”启动初就达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