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可收回金额的表述,正确的是。
企业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低者确定。
某企业“无形资产”科目年初余额为100万元,年末“累计摊销”科目余额为20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为20万元。经减值测试,年末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为50万元。该企业年末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项目金额为()万元。
2012年年初甲公司购入乙公司30%的股权,成本为60万元。2012年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为50万元,故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0万元。2013年年末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为70万元,则2013年年末甲公司应恢复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万元。
甲公司的管理部门于20×7年12月底增加设备一项,该项设备原值21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5%,预计可使用5年,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至20×9年末,在对该项设备进行检查后,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为7200元,则该项固定资产对甲公司20×9年度税前利润的影响数为元。
《资产减值》准则规定的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的情况。
依法可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包括()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合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金额()于其账面价值的,应计提减值准备,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在()情况下,国家可收回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08年12月31日,某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80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5600万元,为此计提减值准备200万元。2009年12月31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为60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2009年12月31日,企业对此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期末计价的会计处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