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水闸与泄水捧沙闸的布置一般按倒面引水正面排沙的形式布置。
水电站的引水渠道称为动力渠道,分( )。
在火场上,水源条件不便引水时,不允许使用排吸气引水。
BJ9型手抬机动消防泵组的引水方式是利用废弃引水。
某引水渠工程长5km,渠道断面为梯形开敞式,用浆砌石衬砌。采用单价合同发包给承包人A。合同条件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合同开工日期为3月1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土方开挖工程量为10万m3,单价为10元/m3。合同规定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的工程量增减变化超过20%时,属于变更。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要点事项: 1.项目法人采用专家建议并通过专题会议论证,拟采用现浇混凝土板衬砌方案。承包人通过其它渠道得到信息后,在未得到监理人指示的情况下对现浇混凝土板衬砌方案进行了一定的准备工作,并对原有工作(如石料采购、运输、工人招聘等)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但是,由于其它原因现浇混凝土板衬砌方案最终未予正式采用实施。承包人在分析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和工期延误基础上,向监理人提交了索赔报告。 2.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按规定时间向监理人提交了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得到监理人的批准。但是,由于6、7、8、9四个月为当地雨季,降雨造成了必要的停工、工效降低等,实际施工进度比原施工进度计划缓慢。为保证工程按照合同工期完工,承包人增加了挖掘、运输设备和衬砌工人。由此,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了索赔报告。 3.渠线某段长500m为深槽明挖段。实际施工中发现,地下水位比招标资料提供的地下水位高3.10m(属于发包人提供资料不准),需要采取降水措施才能正常施工。据此,承包人提出了降低地下水位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得到监理人的批准。同时,承包人提出了费用补偿要求,但未得到发包人的同意。发包人拒绝补偿的理由是:地下水位变化属于正常现象,属于承包人风险。在此情况下,承包人采取了暂停施工的做法。 4.在合同实施中,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签认的土方开挖工程量为12万m3,经合同双方协商,对超过合同规定百分比的工程量按照调整单价11元/m3结算。工程量的变化未发生39.6款规定的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调整引起的价格调整。 第三条所述情况,承包人是否有权得到费用补偿?承包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下图所示区域中a、b、c线为等压线,箭头表示A地风向,d、e线为等温线,g、f、h线为等高线,①、②为该地设计的引水渠。读图完成完成下列小题。 根据图中信息可以推断()
某承包人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与发包人签订某引调水工程引水渠标段施工合同,合同约定: 1)合同工期465天,2015年10月1日开工; 2)签约合同价为5800万元; 3)履约保证金兼具工程质量保证金功能,施工进度付款中不再预留质量保证金; 4)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开工前分两次支付,工程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按R=A(C-F1S)/(F2-F1)S计算,其中F1=20%;F2=90%。 合同签订后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项目部要求编制了该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所示,经监理人批准后,工程如期开工; 事件二:承包人完成施工控制网测量后,按监理人指示开展了抽样复测: 1)发现因发包人提供的某基准线不准确,造成与此相关的数据均超过允许误差标准,为此监理人指示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基准点.基准线进行复测,并重新进行了施工控制网的测量,产生费用共计3万元,增加工作时间5天; 2)由于测量人员操作不当造成施工控制网数据异常,承包人进行了测量修整,修正费用0.5万元,增加工作时间2天。 针对上述两种情况,承包人提出了延长工期和补偿费用的索赔要求; 事件三:“土石开挖及垫层Ⅲ”施工中遇到地质勘探末查明的软弱底层,承包人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会同参建各方进行现场调查后,把该事件界定为不利物质条件要求承包人采取合理措施继续施工,承包人按要求完成地基处理,导致“土石方开挖及垫层Ⅲ”工作时间延长了20天,增加费用8.5万元,承包人据此提出了延长工期20天和增加费用8.5万元的要求。 事件四:截止2016年10月,承包人累计完成合同金额4820万元,2016年11月份监理人审核批准的合同金额442万元。 事件二,承包人应获得的索赔有哪些?简要说明理由。
压力管道的引水方式有三种,分别为( )。
无坝引水枢纽
()是指自引水装置开始工作至消防泵的出口压力表开始显示压力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