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应按下列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应按下列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或者()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和()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