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孩是甲型血友病(XR)的患者,其父母和祖父母均正常,其亲属中不可能患此病的人是()。
在《边城》中,翠翠、祖父、二老、大老……这样一些善良美好的人,却得不到他们所期望的幸福,作者对这样的悲剧有怎样的感悟和情感反映?
“但另一件事,属于自己不关祖父的,却使翠翠沉默了一个夜晚”。这“另一件事”是指( )。
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孙辈组成的家庭称为()
近年来不断有专家指出,对于农村年幼的“留守儿童”,应建立一些农村幼儿园,由受过专业训练的幼儿老师和社会工作者来为他们提供服务,而不是将他们交给年迈的祖父母照顾。这说明社会工作中选择介入行动应遵循( )原则。
梅花魂 故乡的梅花又开了。那朵朵冷艳、缕缕幽芳的梅花,总让我想起漂泊他乡、葬身异国的外祖父。我出生在东南亚的星岛,从小和外祖父生活在一起。外祖父年轻时读了不少经、史、诗、词,又能书善画,在星岛文坛颇负盛名。我很小的时候,外祖父常常抱着我,坐在梨花木大交椅上,一遍又一遍地教我读唐诗宋词。每当读到“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春草明年绿,王孙归不归”“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知愁”之类的句子,常会有一颗两颗冰凉的泪珠落在我的腮边、手背。这时候,我会拍着手笑起来:“外公哭了!外公哭了!”老人总是摇摇头,长长地叹一口气,说:“莺儿,你还小呢,不懂!”外祖父家中有不少古玩,我偶尔摆弄,老人也不甚在意。唯独书房里那一幅墨梅图,他分外爱惜,家人碰也碰不得。我五岁那年,有一回到书房玩耍,不小心在上面留了个脏手印,外祖父顿时拉下脸。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听到他训斥我妈:“孩子要管教好,这清白的梅花,是玷污得吗?”训罢,便用保险刀轻轻刮去污迹,又用细绸子慢慢抹净。看见慈祥的外祖父大发脾气,我心里又害怕又奇怪:一枝画梅,有什么稀罕的呢? 有一天,妈妈忽然跟我说:“莺儿,我们要回唐山去!” “干吗要回去呢?” “那儿才是我们的祖国呀!’’ 哦!祖国,就是那地图上像一只金鸡的地方吗?就是那拥有长江、黄河、万里长城的国土吗?我欢呼起来,小小的心充满了欢乐。 可是,我马上想起了外祖父,我亲爱的外祖父。我问妈妈:“外公走吗?” “外公年纪太大了……” 我跑进外祖父的书房,老人正躺在藤沙发上。我说:“外公,您也回祖国去吧!” 想不到外祖父竟像小孩子一样,“鸣呜呜”地哭了起来…… 离别的前一天早上,外祖父早早地起了床,把我叫到书房里,郑重地递给我一卷白杭绸包着的东西,我打开一看,原来是那幅墨梅,就说:“外公,这不是您最宝贵的画吗?” “是啊,莺儿,你要好好保存!这梅花,是我们中国最有名的花。旁的花,大抵是春暖才开花,她却不一样,愈是寒冷,愈是风欺雪压,花开得愈精神,愈秀气。她是最有品格、最有灵魂、最有骨气的!几千年来,我们中华民族出了许多有气节的人物,他们不管历经多少磨难,不管受到怎样的欺凌,从来都是顶天立地,不肯低头折节。他们就像这梅花一样。一个中国人,无论在怎样的境遇里,总要有梅花的秉性才好!” 回国的那一天正是元旦,虽然热带是无所谓隆冬的,但腊月天气,也毕竟凉毗溅的。外祖父把我们送到码头。赤道吹来的风缭乱了老人平日梳理得整整齐齐的银发,我觉得外祖父一下子衰老了许多。船快开了,妈妈只好狠下心来,拉着我登上大客轮,想不到泪眼朦胧的外祖父也随着上了船,递给我一块手绢——雪白的细亚麻布上绣着血色的梅花。 多少年过去了,我每次看到外祖父珍藏的这幅梅花图和给我的手绢,就想到,这不只是花,而且是身在异国的华侨老人一颗眷恋祖国的心。根据教学目标,设计课堂教学的导人环节以及揭示何谓梅花之魂的部分。
你的生活水平在哪些方面不同于你的父母或祖父母年轻时的生活水平。为什么会发生这些变化?
简述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尽赡养义务的条件。
1964年,柯庚与周建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儿子柯铭和柯帆。1975年,周建去世。同年,柯庚与王才结婚,1986年王才生育了一女柯秀。柯庚与王才结婚后,柯铭和柯帆一直随外祖父母生活,很少与柯庚往来。1998年,柯庚身患癌症,为给其治病,王才倾其所有,并负债累累。一日,柯铭和柯帆回家看望父亲,王才开口管他们要钱给柯庚治病。柯铭和柯帆认为,父亲生病治疗是王才的责任,他们已经分家另过,只要王才在,他们就没有赡养的义务,因而拒绝了王才的请求。2001年1月,柯庚去世。同年3月,王才去世。经查,柯庚夫妇留有财产不足1000元,所欠债务却高达10000元。柯铭和柯帆表示,王才借债治病的事他们一概不知,这是他们夫妻的债务,现债务人都已经死亡,按照继承法限定继承的原则,只要自己放弃继承,遗产不足清偿的债务就不用再偿还。柯庚和王才所欠的债务是否是他们的个人债务?
1964年,柯庚与周建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儿子柯铭和柯帆。1975年,周建去世。同年,柯庚与王才结婚,1986年王才生育了一女柯秀。柯庚与王才结婚后,柯铭和柯帆一直随外祖父母生活,很少与柯庚往来。1998年,柯庚身患癌症,为给其治病,王才倾其所有,并负债累累。一日,柯铭和柯帆回家看望父亲,王才开口管他们要钱给柯庚治病。柯铭和柯帆认为,父亲生病治疗是王才的责任,他们已经分家另过,只要王才在,他们就没有赡养的义务,因而拒绝了王才的请求。2001年1月,柯庚去世。同年3月,王才去世。经查,柯庚夫妇留有财产不足1000元,所欠债务却高达10000元。柯铭和柯帆表示,王才借债治病的事他们一概不知,这是他们夫妻的债务,现债务人都已经死亡,按照继承法限定继承的原则,只要自己放弃继承,遗产不足清偿的债务就不用再偿还。柯庚的子女是否应当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