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权属于()
香港特别行政区案件的终审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独立的司法权、终审权和财政独立权。
特别行政区法院有终审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权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享有终审权、最大案件审判权和最高的调卷权。(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 )和终审权。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享有终审权、最大案件审判权和最高的调卷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