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由下列哪个部门负责()
陈某于2006年4月25日在某经营部购买葡萄干一袋,4月30日又在此经营部购买了两袋葡萄干,根据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该食品已超过保质期两个多星期。同年5月10日,陈某得知他人于5月6日在该经营部所购买的同一出厂日期的若干袋葡萄干向该经营部索赔双倍赔偿成功后,陈某拿着25日、30日所购买的葡萄干向该经营部要求双倍赔偿。并就此问题向经销商所在地的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申诉。该指挥中心受理后转由某分局处理,该分局要求经营者给予陈某双倍赔偿,并对经销商的违法行为处以12000元罚款。该分局的执法有无法律依据?是否正确?
拟写公文标题 ××分公司拟将市场开发部与市场营销部合并为市场经营部,就此事向总公司行文。
2002年1月,市民乙从甲公司营销分公司第一经营部购买了一只新型玻璃钢台面的燃气灶具。2002年8月一次做饭时突然发生爆炸,乙的手臂、胸及面部多处被炸伤,抽油烟机被炸落。为此,乙找到甲公司经营部要求处理,该经营部以自己不是独立法人只是公司的一个内部部门为由推脱责任。乙又找到甲公司,甲公司以产品已过六个月保质期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经查:甲公司经营部是甲公司营销分公司的一个部门:甲公司产品所附质保书载明产品保质期为售出后六个月。甲公司营销分公司在法律上()。
案情:消费者夏某2005年6月25日于某市区通达电子通讯器材经营部购买银色摩托罗拉v3手机(标称天津摩托罗拉公司生产)一部,价格2800元整。2006年7月12日因手机性能故障到摩托罗拉公司指定售后服务网点进行维修时意外发现该机不属天津摩托罗拉公司产品,并索取了检测结论。消费者据此要求经营者退货并按消法的规定给予一倍赔偿,双方发生争执,协商不成,7月15日,消费者向市局申请调解。 背景资料: 1、消费者及经营者对当时以正牌手机进行交易的事实均予认可。经营者对该手机并非天津摩托罗拉公司生产检测结论认可。 2、经营者辩称自己也属受害者并非主观故意,并就此提供了进货发票等相关证据。 该申诉是否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不予受理范围?若应受理,如何处理?
旅游企业内部经营部门发生的工资费用应当记入()
乙公司明知甲公司经营部部长被取消了对外签订合同的授权,还继续与其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因此给甲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其法律后果应该由()。
TCL公司在省会一级市场成立销售分公司,并在分公司该及地级市二级市场设立经营部,承担当地TCL电视机的销售任务,在县级市和乡村等三四级市场按“每县一店,每镇一店”的方式建立专卖店,这属于哪种分销模式?()
()不是经营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需要做的工作。
某经营部连续在一家报纸刊登销售一种编织机的广告。广告中说,凡购买此编织机的,均由经营部负责培训。杜某见到该广告后,遂去该经营部购买了此种机器。购销双方采取先付款后开箱交编织机的方式成交,另购机架需再付款。当杜某问及培训一事时,经营部称:“参加培训者需交培训费,购买者带自己的编织机参加操作实习。不参加培训者,点清机件回家。”杜某认为,广告中说培训由经营部负责,就应是免费培训,买了机器以后,又索要培训费,太不合理。双方争执不下,某女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