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 题王微信公众号

    题王微信公众号

    微信搜“题王网”真题密题、最新资讯、考试攻略、轻松拿下考试

教师公考类 | 军转干部

单选题 有研究人员指出:“有些职业,比如像写作、音乐创作、设计、策划、广告文案等,其从业人员的创意灵感往往出现在深夜。”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不能对该研究人员的观点提供支持?(  )

A

历史上那些最具创意头脑的人,有很多是“夜猫子”。比如,席勒、福楼拜、普鲁斯特等人几乎一辈子都在深夜工作

B

夜深人静时,忙碌紧张了一天的人们放松下来,大脑更能天马行空地发挥想像力,于是创意喷涌而出

C

有研究者记录了150多位大作家和大艺术家的生活作息,其中按正常时间作息的占了大多数,只有26位是“夜猫子”

D

音乐家对灵感的依赖非常强烈,一项针对美国音乐行业从业者的调查显示,“夜猫子”的比例达到90%以上

单选题 秋冬时节感冒多发,预防感冒的小技巧很受关注。网上一直流传:放置一颗洋葱在房间里,可以预防感冒,因为洋葱挥发出的含硫化合物有抑菌抗癌的作用,可净化室内空气。因此,在室内放几个切去两端的洋葱,就可以有效预防感冒。   以下各项如果为真,哪项最能驳斥以上观点?(  )

A

洋葱所含硫化物对肠道的细菌有一定抑制作用,但需要每天口服一定的量

B

人类所患感冒中70%~80%的感冒是由病毒引起的,洋葱对病毒是没有抑制作用的

C

实验证明,室内放置洋葱1小时后,室内细菌总数没有显著减少

D

现有研究尚未发现食物可以有效吸附病菌和病毒

问答题 (十四)  【给定资料】   不久前,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第四次医师执业状况调研报告》显示,48.51%的被调查医师对当前的执业环境不满意。82.64%的被调查医师认为,目前医患关系紧张主要是由于体制造成的,主要包括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医疗保障制度、法律法规等因素。   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医患关系发生了剧烈变化,医疗纠纷不断增加,医生执业环境持续恶化。尤其是近十年间,医患暴力冲突呈井喷式爆发,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医生普遍感到执业中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得不到保障,医生成为一个高危职业。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认为,不让医生流汗再流血,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谴责医院场所的暴力行为,应当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一名网友写道:“当医生受到暴力侵犯时,整个社会应该和医生站在一起。我不是在偏袒医生,而是想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离不开医生,更离不开好医生。”   一项调查显示,96%的受访医生表示其所在医院发生过“医闹”,而且“医闹”已经严重影响到医生的职业行为。自我保护越来越成为医生行医时的第一原则,而不是“患者利益优先”的古训。同时,90%的受访医生呼吁尽快立法保护自己的行医权。   “我现在最怕的就是医患矛盾。”广西梧州市工人医院眼科主任麦丹被誉为“精修心灵窗户的好医生”,但这位2007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眼科专家,依然为医患关系而苦恼。   每天,麦丹从8时开始接待患者,一天要看38~40个号,每位患者的就诊时间不短于15分钟。如此算来,她一天要在门诊室里坐上10个小时,这还不包括手术和查房的时间。“15分钟,有必要吗?”记者感到不解。而麦丹无奈地说,有些患者也许2、3分钟就可以看出症结,但“为了照顾病人感受”,她必须把时间拉长。   曾在社区医院实习的小清就曾亲身经历一场“咳嗽引发的肢体冲突”。在为幼儿预防接种时,一个孩子咳嗽了一声,护士便表示“咳嗽不能打针”,要求再去检查。但孩子家长认为这是“没事找事”。双方互不相让,争吵了起来。最后,护士同意打针,但必须在知情同意书上重新签字,后果自负。而家长并不理会,只是一味催促护士打针。也许是有怨气,也许出于紧张,护士打针下手较重,孩子哭了。孩子父亲见了,顿时暴怒,冲着护士一通怒吼,认为她借孩子撒气,还一把扯下护士的口罩,将预防接种卡向她脸上打去……   “其实,平心而论,那位护士是所有护士中最为负责的一个。只有她告知家长该按住孩子的哪些部位以免挣扎,也只有她在针头扎入后先回抽无血才注入疫苗,以免本该打在肌肉里的疫苗进入血管,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唯一的问题在于她的态度,她总是以命令的口吻对家长说话。”小清感慨地说,每天面对数十甚至上百个患者,也难怪医护人员心情好不起来。   “医患关系再这样发展下去,最终受害的还是患者。”广州市人大代表、血液科专家陈安薇说,现在已经有很多医生因为怕被患者告、被患者打,甚至被患者杀害而不敢做任何需要冒险的手术和治疗,使得一些本来可以“搏一搏”的病例,得不到应有的治疗,有的病人甚至被医院拒之门外。而医生们为了保护自己,谁都不敢给患者的病情“妄下结论”,这就意味着患者要做更多的检查来证实医生的诊断,从而使得医疗负担更加沉重。   【问题】   给定资料写道“医患关系再这样发展下去,最终受害的还是患者”,假定你是某市政府职能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领导安排你深入调查当前存在的医患交恶问题,请你结合给定资料,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要求:   (1)对存在的问题概括准确、扼要;   (2)所提建议具体、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3)不超过400字。

问答题 (十五)  【给定资料】   资料1   巴黎有着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下水道系统。这个处在城市地面以下50米的世界,从1850年开始修建,前后花了一个多世纪才完工。   1851年,工程师欧仁尼·贝尔格兰为巴黎下水道系统的发展、清除和维修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技术。他发明了清除下水道垃圾和沉沙的机械,利用流水的冲刷效应将垃圾集中到定点以便清除;在小下水道中,他还设计了蓄水池,以增强冲刷力,避免下水道堵塞。到了1878年,巴黎已经拥有长达600公里的下水道网。   一战以后,城市人口增长对城市的“消化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于是,巴黎的工程师们又开始新一轮扩容改造工程:修建4条直径为4米、总长为34公里的排水渠,以便通过净化站对废水进行处理,处理过的水一部分排到郊外或流入塞纳河;另一部分则通过非饮用水管道循环使用,洗刷城市街面。二战结束后,巴黎市政府又进一步扩建了这一系统,使每家每户的厕所都直接与其相连。到1999年,巴黎完成了对城市废水和雨水的100%完全处理。   经过不断完善,今天的巴黎下水道总长2347公里,约2.6万个下水道盖、6000多个地下蓄水池。清淤系统配备了电脑控制,还有专门针对雨季塞纳河水的“涨水站”以及安全阀,以及用于下大雨时保证排水效果的路边下水道等。每天,超过1.5万立方米的城市污水都通过这条古老的下水道排出市区。有意思的是,巴黎下水道还是一处观光旅游点,1867年巴黎承办世博会期间就开始向游客开放,陆续有外国元首来这座地下迷宫取经。位于塞纳河阿尔玛桥畔的巴黎下水道博物馆,如今每年客流量超过10万人。   巴黎有1300多名专业工人来维护下水道,包括清扫坑道、修理管道,寻找、抢救掉进或迷失在下水道中的人,用水淹的方式灭鼠,监管净化站等,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寻找各类遗失物品,包括犯罪凶器和人们不小心掉落在排水道里的贵重物品。据说,每年工作人员都会接到大约3000个这类求助电话,而寻找到失物的几率高达80%。   这样的市政工程,虽然初期投资巨大,后期使用过程中却节省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百年工程,惠及今日。在多雨季节,巴黎人畅行无阻,地铁通道上不会挂“瀑布”,车子也不会变成“潜水艇”。   资料2   1964年4月,日本成立了“下水道协会”,主旨是对下水道系统作全面评估,统一下水道建设以及排污标准,将老化的管道更新换代。1970年,日本召开“公害国会”,会上政府大幅修改了《下水道法》,明确规定了下水道建设目的,并决定每年投入大量国家预算用作污水收集和处理的建设及运营。日本首都东京的地下排水标准是“五至十年一遇”,最大的下水道直径在12米左右。   东京的雨水有两种渠道可以疏通:靠近河渠地域的雨水一般会通过各种建筑的排水管,以及路边的排水口直接流入雨水蓄积排放管道,最终通过大支流排入大海;其余地域的雨水,会随着每栋建筑的排水系统进入公共排雨管,再随下水道系统的净水排放管道流入公共水域。东京下水道的每一个检查井都有一个8位数编号,知道编号就能便于维修人员迅速定位。   为了保证排水道的畅通,东京下水道局规定,一些不溶于水的洗手间垃圾不允许直接排到下水道,而要先通过垃圾分类系统进行处理。此外,烹饪产生的油污也不允许直接导入下水道中,因为油污除了会造成邻近的下水道口恶臭外,还会腐蚀排水管道。下水道局甚至配备了专门介绍健康料理的网页和教室,向市民介绍少油、健康的食谱。   资料3   美国在城市防涝方面采取立法与工程举措并重的手段。   美国早已有强制性防城市内涝的法律,其多个州均立法规定,城市新开发区域必须实行强制的“就地滞洪蓄水”,并制定了详尽的城市内涝防范、治理措施以及问责手段。如科罗拉多州、佛罗里达州和宾夕法尼亚州分别制定了《雨水利用条例》。这些条例规定新开发区的暴雨洪水洪峰流量不能超过开发前的水平,所有新开发区必须实行强制的“就地滞洪蓄水”。以芝加哥为代表,美国鼓励兴建地下隧道蓄水系统,以解决城市防洪和雨水利用问题。其他很多城市还建立了屋顶蓄水和由入渗池、井、草地、透水地面组成的地表回灌系统。   荷兰鹿特丹市位于海平面以下,经常面临海水倒灌的威胁,同时城区洼地众多,排涝压力颇大。为有效应对这种情况,鹿特丹开创了其独有的“水广场”防涝及雨水利用系统。水广场顺地势而建,由形状、大小和高度各不相同的水池组成,水池间有渠相连。平时是市民娱乐休闲的广场;暴雨来临,就变成一个防涝系统。由于雨水流向地势更低洼的水广场,街道上就不会有积水。所有水池布成一张循环网络,雨量大时,从大水池中分流到沟渠,雨量小时,水又回流入大水池。雨水不仅可在水池间循环流动,还能被抽取储存为淡水资源。   荷兰气候环境保护署专家阿瑙德·莫伦纳称,为有效疏解剧增的地表水,鹿特丹结合都市空间开发大量空旷广场、人行道与停车场空间,这些地方平时为公用设施,大雨到来时就变成储水空间,这就是其独特的“水广场”概念的由来。除上述国家以外,英国、丹麦、新加坡以及印度等国家在城市防涝方面也都以注重雨水的有效收集和利用而成为可资借鉴的目标。   资料4   前几年广东、广西等国内城市出现强降雨导致主城区被淹后,很多人提及了另一个城市青岛,尽管也是雨水频袭,却几乎没有内涝。而它的地下排水系统,是100多年前德国人占领青岛时修建的,共铺设雨水管道29.97公里,污水管道41.07公里,雨污合流管道9.28公里,总长度约为80公里。   青岛的德建排水管道从横断面来看,高约80厘米,上半部分呈半圆形,直径较大,简单地以水泥抹面,能在水量比较大的时候确保过水面积。下半部分呈“V”字形,约1/2高度的部分贴了白色瓷瓦,确保了污水在流量比较小的情况下依然能够保持比较高的流速,光滑的瓷瓦能确保污物垃圾不会被毛刺挂住,减少了堵塞冒溢的可能。上大下小的蛋形结构,还可以让管道拥有尽可能大的承压能力。   德国人从1899年开始在青岛铺设的地下管网,至1905年青岛市欧人居住区排水管道铺设已具规模,并最早实现雨污分流。排水管道中的雨水斗带有反水阀,这样一来雨水冲刷的脏物只能进入雨水斗,而不会进入管道,因此不会造成管道堵塞——管道堵塞越少,排水井冒溢就越少——脏物也便于清理。德式管网不仅设计细致,管材质量也好。雨、污水井盖不仅有符号表明,还有大小之分。直到今天,黑色的管道井盖依然铮亮,没一点锈迹。   而地处章、贡两江交汇之处的赣州在辖区内降水近百毫米时,市区也没有出现明显内涝。这是因为赣州有一套先进而科学的城市排水系统。而这一套先进的城市排水系统却是建造于几百年之前的北宋人刘彝之手。赣州的这套排水系统沿用古名叫“福寿沟”,全长12.6公里,直到今天,福寿沟仍承载着赣州近10万旧城区居民的排污功能。   福寿沟呈砖拱结构,沟顶分布着铜钱状的排水孔。据测量,现存排水孔最大处宽1米、深1.6米;最小处宽、深各0.6米,与志书上记载基本一致。福寿沟利用城市地形的高差,采用自然流向的办法,使城市的雨水、污水自然排入江中。逢雨季,江水上涨超过出水口,也会出现江水倒灌入城的情况。于是,刘彝又根据水力学原理,在出水口处,“造水窗十二,视水消长而后闭之,水患顿息”。同时,还将福寿沟与城内的水塘相连,起到发挥调蓄的作用。水塘增加了城市暴雨时的雨水调节容量,以此减少街道淹没的面积和时间。   专家评价,以现在集水区域人口的雨水和污水处理量,即使再增加三四倍流量都可以应付,也不会发生内涝,“古人的前瞻性真令人赞叹”。   资料5   曾有学者呼吁政府和公众应重视排水管网事业,“现在总有人说巴黎模式好,说德国人在青岛修的排水系统好,那是因为人家城市设计建设的理念就是百年大计”,“如果说当时我们的经济条件有限,那么我们现在经济发达,技术也不落后,我们有必要给百年以后的城市留点什么”。应对城市内涝,除了运用工程的一只手,还要把生态的一只手加上去。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教授、广州市规划院前总规划师袁奇峰说:“现在的异常天气越来越多,所以城市的应对方案应该更加高明。”所谓生态的手,是目前国际城市的普遍做法,即在城市中融入生态基础设施,用来应对突变和突发的情况,弹性非常好,原理类似于管理水库。   以往,农田、绿地有滞水和蓄水的功能,雨水落地后通过土壤的吸收、蒸发或通过地下水进入河流。但随着城市硬质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大量绿地、湿地、水塘消失了,雨水难以自行排除,90%的雨水要靠排水管网排走。   而生态基础设施在一定程度上重建了雨水自排的过程。袁奇峰举例,比如在蓄水池的旁边配上一个备用的排水站,没有必要把管子修得很粗,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解决问题,投资比管网改造要少得多。或者是在设计城市景观的时候,加入这些生态基础设施的考虑,增加公园等绿地的滞水蓄水功能。   “我们目前最需要做的是一整套生态基础设施的研究及建设,为城市配备一套防灾减灾的防护体系。”袁奇峰说,相比对排水管网的大修大调,这才是高明的做法。   鉴于此前教训,广州已经在生态基础设施方面有所行动。近日,华南理工大学一位给排水专家透露,广州将很快出台《广州雨水规划(2008~2020年)》,将“增加绿地,减少雨水径流”写入规划,未来在人行道、广场等地区要采用透水砖,屋面人工湿地使雨水回用,例如选择滞洪区、低洼地做蓄水景观。同时,广州的排水系统防洪排涝标准也有待完善,并争取提到五年一遇的标准。   【问题】   根据“给定资料1~5”提到的外国以及我国部分城市先进的排水经验,请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排水治理的具体措施。   要求:措施得当,具有针对性,分条作答,300字左右。

问答题 (十七)  【给定资料】   资料1   凤凰古城始建于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因西南有一山酷似展翅而飞的凤凰而得名。历经300多年的风雨沧桑,凤凰古城古貌犹存。报道称,20世纪80年代,凤凰古城成为中国最早向外国游客开放的景区之一。此后,通过大力实施品牌升级战略和景区景点扩容提质系列工程,凤凰古城成功晋升中国4A级旅游景区,国内客源市场辐射浙、川、京等30多个省市,境外市场拓展到马来西亚、日本、德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2年上半年,凤凰古城共接待游客310.5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3.62亿元人民币。   当昔日静谧安详的凤凰古城被蜂拥而至的游客搅得日益喧闹时,基础设施不足、游客满意度下降等一系列问题也开始接连显现。因此,为解决日益增多的游客与凤凰古城接待能力不足的矛盾,一个拟投资55亿元人民币,完全模仿凤凰古城而建的新镇“烟雨凤凰”将于年内动工。   “政绩冲动是魔鬼中的魔鬼”“凤凰古城也开连锁店?”……在当前某些地方复古之风盛行的氛围下,兴建新镇“烟雨凤凰”的消息犹如在互联网上引爆了一枚重磅“炸弹”。   “花再多的钱,模仿得再像,造出来的终究只能是一个赝品‘古城’”,有网友说,沈从文故居中的一砖一瓦、一石一木,都包含了足够的历史文化密码,等待游客的解读。尽管只有6公里的距离,再造出来的故居作为新镇的一部分,哪怕和原有的一模一样,也很难使游客“入戏”。这位网友认为,中国当下的旅游业中,最不缺的就是各种新建再造的“假古董”。   “凤凰古城之所以能吸引游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它的历史沧桑感。我们毫不怀疑当地可以花钱堆出一个和凤凰古城外观一模一样的新城,可历史却不是真金白银能买来的。”有网友则对古城复制后的前景深感担忧:缺乏了历史底蕴,难道游客就这么配合,大老远地花钱跑到你那里去看一幢幢的仿古建筑?这不是自毁招牌吗?   面对来自四面八方如潮水般的质疑之声,凤凰古城经营方凤凰古城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文智表示,凤凰古城已经进入了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预备清单,为了确保资源的永续利用,给核心保护区减压减负,满足快速发展的文化旅游市场的需求,公司提出了“建新镇保老城”的方案——“烟雨凤凰”。“我们并不是在复制一个古凤凰,也不是重建一个新凤凰,未来的凤凰应该说是有三个新区的建设,一个是行政新区,一个是居民新区,一个是游客新区。可以理解成是一个游客新区的建设,使之成为凤凰古城的有机组成部分。”叶文智说。凤凰古城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烟雨凤凰”项目选址沱江上游,长潭岗水库附近,总控制用地面积7平方公里,核心区用地面积3.69平方公里,规划净用地面积2.021平方公里,总投资55亿元,2013年5月开建,建设周期3年。   资料2   按照开封市的规划,从2012年开始,在4年内将老城区约58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拆迁完毕,将开封改造成一个近20平方公里的人文休闲旅游城市,以重现北宋时期的“汴京”盛景,同时建造另一座工业新城,而预计仅拆迁费用就将耗资1000亿元。   公开数据显示,开封的旧城改造任务占到河南省旧城改造任务的1/3。2012年起,开封启动了棚户区改造5年行动计划,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完成集中连片城市棚户区改造5.9万户、380万平方米,占老城区面积的1/3。   若非15年前栽下的两棵梧桐树还立在那儿,严振已经找不到曾经生活了近40年的家。2012年10月的一天,他站在山东聊城古城楼南大街的梧桐树下,眼前已不见当年的两层小楼,而是一座青砖灰瓦、檐牙高啄的仿古宅院。   这只是聊城这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雄心勃勃的古城重建计划的一瞥。而今,站在古城的中心——有着“天下第二楼”之称的光岳楼楼顶四顾,这座面积约1平方公里的水上古城四面的主干道两侧,仿古建筑已然鳞次栉比。   3年前,聊城开启浩大的古城保护与改造帷幕,严振便和生活于此的万余居民一样,渐次离开了这座躺在水上的千年城池。他们的旧屋悉数被夷为平地,让位于那些漆色崭新的城墙、角楼、府衙和考院。随着这些旧屋及其周边道路的拆除,聊城古城的历史文化街区的原貌化作一地瓦砾。   在西安,该市正准备启动一项庞大的规划来对位于主城区的汉朝长安城遗址进行整体保护,并建立汉长安城大遗址区特区。规划涉及面积超过70平方公里,其内容包括迁出居民、拆除建筑、建造遗址公园等,仅核心保护区面积即超过了30平方公里。整个规划总投资将超过千亿元。   而在此前的2011年,江苏省金湖县在城南新区规划建设尧帝古城,总用地面积1050.3亩,预计201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2010年2月,河南省南阳市宣布将利用10年时间,打造文化卧龙岗“诸葛茅庐”。   2007年4月,江苏睢宁县计划将复建下邳古城,并打算通过10年左右的时间,将下邳古城打造成为国内最具特色的“汉城”。   许多文物保护专家对这种“大拆大建”有过担忧和提醒。在他们看来,如果把积淀了深厚文化底蕴的旧城仅仅当做改造对象,而不强调实施保护、有机更新的一面,是一种观念错位、“最没文化”的表现。将一片片历史街区夷为平地,一座座传统民居无情摧毁,然后仿建出一条条复古商业街,不但会造成城市文化空间的破坏、历史文脉的割裂,而且可能导致城市记忆消失,最终形成千城一面的平庸景致,令人扼腕。   资料3   “假古董比真古董好看、便宜、省钱,制造一个假古董还不会被求全责备,仿古建筑也是如此。”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教授张松如此评析时下建筑的仿古之风:“与其大费周折地保护旧有文物古迹,又无法随心所欲地利用,使其带来明显的效益,不如拆除那些不完美、有些破旧、年代不很久远的历史建筑,本着适宜现代生活或旅游开发的原则建造各类赏心悦目的‘假古街’或‘仿古城’等。”   据悉,目前国内的仿古建筑基本仍停留在具象的模仿上,简单地将古建筑元素附加于现代建筑形式之上。而更让人无奈的是,很多仿古建筑是以牺牲原生态历史文化为代价的。最能代表首都建筑风格的北京四合院在旧时没有任何两个是完全一模一样的,因为每一个四合院的生成都有其独特性,承载了包括家庭习惯、工匠意图、人文传统等多重历史信息。“而现在的四合院几乎一模一样,仿佛是一条生产线上下来的,与建筑传统背道而驰。”   仿古街都说要“修旧如旧,仿古像古”,但不伦不类的仿古街却并不罕见。徐州是汉高祖刘邦的故里,前些年提出要修建“汉代一条街”。而事实上汉朝根本没有街道,街道直到宋朝才出现,结果闹出不少笑话。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陈志华说,现在仿古街兴建的思路无外乎三点:一是城市发展了;二是设计得漂亮;三是能赚钱。“短期来看能赚一点钱,但长远看,它把民族的历史记忆都破坏了。”   更可悲的是,耗资巨大的仿古街建了又拆的景况也并不稀奇。2008年建成的成都大慈寺历史文化街区中近万平方米的仿古建筑,在伫立3年后被拆除,而这期间几乎没有被使用过。广东佛山古镇松风路仿古商业街建成8年后被拆除,原因是要重建岭南特色的“古镇”,说到底还是一次“仿古”。   【问题】   根据“给定资料1~3”,指出某些地方政府在对古城进行保护与开发的过程中的哪些做法需要改进。   要求:全面、准确,不超过150字。

单选题 某公司所有的销售人员都是男性,所有的文秘都是女性,所有的已婚者都是文秘,公司的总经理尚未结婚。   据此,我们可以知道(  )。

A

总经理是男性

B

已婚者中有男性

C

女员工中可能有未婚者

D

销售人员中有的已经结婚

问答题 (七)  【给定资料】   资料1   早在2010年11月25日,百度“文档分享平台”正式更名为“百度文库”上线时,盛大文学首席执行官侯小强就在网络上发文,对百度文库未经作者同意提供大量文学作品的存储与下载服务表示极大愤慨,甚至发出了“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的呐喊。   2011年3月15日,由慕容雪村执笔,贾平凹、刘心武、麦家、韩寒、郭敬明、李承鹏、王小山、李银河、彭浩翔、蒋方舟、张悦然、沈浩波、路金波等50余名作家集体签名声援的《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这是我们的权利》掀起了文学界有史以来最强烈的“打盗”事件。   9天之后,百度方面的代表与作家以及部分出版商代表进行了首次谈判,经历4个半小时艰难谈判,维权方宣布谈判破裂。紧接着,韩寒连发两篇博文声讨百度。其在博文《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中说:“我们也不是要求你们把百度文库关了,我们只是希望百度文库可以主动对版权进行保护,等未来数字阅读成熟以后,说不定百度文库还能成为中国作家生活保障的来源”“百度文库完全可以成为造福作家的基地,而不是埋葬作家的墓地”。   随后,百度CEO李彦宏放出“管得好就继续管,管不好就关掉”的“狠话”,同时也表示“更希望与版权方和作家们一起商谈建立共赢的、符合互联网精神的商业模式”。   3月30日,在百度文库副总裁朱光承诺“3天内删除侵权作品”之后的第二天,百度文库中原有的280万份“文学作品”基本删净,由于仍有上传,目前文库中的文学作品一直保持在百位数浮动。同时,百度文库版权合作平台正式上线,并在该平台首页中公布了销售模式、广告分成模式、宣传推广方式及版权保护方案等具体信息。据悉,4月11日之后,百度推出的版权DNA比对系统将开始内测,“五一”之后正式运行。此后,百度文库将依靠这一系统维护版权方的权益。   可以说,这次百度是拿出了足够的诚意。当然,也不能排除像有些作家质疑的那样,“百度毫无诚意,虚晃一枪”。但从“3·15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以来,闹得沸沸扬扬的“百度文库事件”似乎就此告一段落。谈判代表、中国最大的民营图书公司(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总裁沈浩波在微博上表示:提醒众人维护版权的目的已经达到。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中国网络版权保护的道路只不过刚刚开始。类似百度文库这样的事件,今后还将不断出现。如果一切能够按照更好的商业模式展开,那么对事件双方而言,最好的结局当然还是共赢,正如《免费》里一位出版商所说:“作者的敌人不是盗版,而是不为人知。”   资料2   近日,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接受了《新民周刊》的专访。他曾参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作为专家调研组成员还参加了《著作权法》第二次修订调研工作,在网络版权保护方面的系列研究卓有建树。   对于“百度文库”的侵权认定,他强调此事涉及文字作品,情况比影视作品侵权的问题“复杂得多”,“不能笼统地说百度侵权与否。”众作家维权之路并不好走。   《新民周刊》:百度文库为大量著作权不明的文档提供上传和下载平台,是否涉嫌侵犯著作人版权?   王迁:百度文库与BBS、视频分享网站类似,其中的作品都是由用户上传的。文库经营者并不直接将他人作品上传至网站,因此不构成直接侵权。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实际上是百度自己上传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百度无疑构成直接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文库经营者如果“知道或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了侵权内容而不及时删除,从而实质性地帮助用户侵权,或者故意教唆、引诱用户侵权,就构成间接侵权,并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文库经营者是否具有帮助或引诱用户侵权的主观过错。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只要求信息存储空间经营者必须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即百度文库如果能够发现明显侵权的内容,应当主动删除;同时如果权利人向其发出了能够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通知,也应当删除该侵权内容。   《新民周刊》:刚才你提到的这点,其实就是我们熟知的互联网世界中的“避风港规则”。事件发生后,百度便援引“避风港规则”进行防御,而版权人则进一步援引“红旗规则”追击。如何来正确权衡两者之间的关系?   王迁:“避风港规则”其实是用来判断它能不能进入“避风港”免责的规则,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百度文库的问题也一样,不能笼统地一概而论。举例来说,百度文库的首页上有一个“热门推荐”板块。在这个板块中,有作品的名称,甚至经常还有作品的照片(有时就是书的封面)。既然这个信息是在百度文库的首页,文库经营者一定看得到,这是一个事实。如果这个信息能让一个具有常理的人一看就知道,该作品不太可能是经过许可上传的,那百度应该立刻删除它。   现在很多成名作家是依靠版税收入来维持生计的,也就是说,他们的作品印成书后,销量越大,收入也就越高。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一般不可能自己或许可他人以匿名的方式将其作品免费上传到网上供大家阅读。假如刘心武的新作《续红楼梦》刚出版不久就被人上传到百度文库中而且进入了其“热门推荐”,还配了书的封面,在这种情况下就适用“红旗规则”。文库经营者一看到这个信息能够立即判断出来,这不可能是经过刘心武许可上传的,就应该立刻删除,如果不删除就应当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对于百度文库是没有“避风港”可言的。因为要进入“避风港”的前提就是:“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的内容侵权。   但还存在另一种情况是,有一些知名度不高的作品,作者是尚未出名的“草根作者”,他们中的确有很多愿意把作品免费拿到网上。如“痞子蔡”的成名作《第一次亲密接触》、慕容雪村的成名作《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都是作者主动传到网上供大家来免费欣赏的,因为在当时他们希望获得的是公众的关注,首先考虑的不是经济收入。在这种情况下,百度无法判断该作品到底是作者自愿上传的还是未经许可上传的,也就不能说百度“知道或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了侵权内容。因此,不能概括性地得出文库经营者一定知道文库中较为完整的小说均为侵权的结论。   《新民周刊》:认定百度文库侵权与否的难点还有哪些?   王迁:除了上述情况,文字类分享网站仅凭文字作品的名称不容易对侵权作品进行准确定位。在网络流行同名小说、同人小说的情况下,同一个名称的文字作品可能由不同作者写成。有的作者是主动将该作品上传至网络的,此时如果缺乏权利人提供的其他信息(如作品长度、足够数量的关键词等),文字类分享网站经营者很难既准确防止侵权作品上传,又不“伤及无辜”,即误将他人主动上传的作品删除。再者,由于确实存在许多文学爱好者自行上传其原创小说的情况,无法认定开设小说栏目的文字类分享网络的经营者有引诱用户上传侵权内容的意图。因此,在不清楚涉案作品具体情况的条件下,很难笼统地判断百度文库经营者是否因具有主观过错而构成间接侵权。法院认定文字类分享网站经营者责任的难度,也会较认定视频分享网站经营者责任的难度要大。   《新民周刊》:即便认定了百度文库有侵权行为,但如何来确定赔偿的金额目前看来也是一个难点?   王迁:对,这也是一个难点。赔偿金额还是要看一些相关因素。如果这本书在其他网站进行过收费传播,当时权利人收取的许可费数额,可以作为计算赔偿额的一个依据。如果以前没有进行过许可,就要综合作品的知名度、点击量,还有百度的主观过错等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百度文库所反映出的共享网站的问题,不是一个刚刚出现的。以往的案例中,网站胜诉及败诉的情况都是有的。   资料3   网络技术为文化作品的传播插上了“翅膀”,但也对著作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4月公布的数据看,自1999年受理第一起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以来,该院已受理此类案件966件,且2009年案件受理量是1999年的22倍。   随着人们对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认识不断加深,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免费使用版权的空间正在缩小。   1999年,王蒙、张洁、张抗抗、张承志、毕淑敏、刘震云6位著名作家状告世纪互联未经许可在网站上传播使用其文学作品,侵犯作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和获得报酬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为著作权人,王蒙等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享有专有权。在《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数字化以及在互联网上传播行为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著作权法》的立法精神和保护规定,确立了网络上使用作品属于对作品的使用方式、未经许可在互联网上传播他人作品构成侵犯著作权的处理原则。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此次判决,对以后类似案件的处理起到了指导作用,案件判决的观点在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得到肯定。2001年《著作权法》修订,新增“网络传播权”,从保护内容上回应了网络技术对传统著作权的挑战,明晰界定了网络著作权的法律定位。   2010年,内蒙古出租车司机李强将著名跳水教练于芬告上法庭,称于芬的博文《如何突破难度与稳定的瓶颈,继续领跑世界跳坛》,使用了自己的博文《西方理念是科学,东方思想是宗教》的整段内容,且未以任何形式注明引文的作者和出处,构成了侵权行为。经审理,李强胜诉,博文的著作权得以维护。科学技术的发展,必然引起作品载体形式、使用方式和传播手段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并不影响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博客只是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形式,博文的著作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制。   资料4   网络技术的发展催生了网络文学,捧红了邢育森、宁财神、李寻欢、安妮宝贝、吴过等网络文学作家。可以说,是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给了他们一个相对自由的创作空间和发表园地。然而,这些作家在享受互联网所带来的恩惠的同时,也遭受着互联网所带来的侵害。《星辰变》《盘龙》《斗罗大陆》……这些最火爆的网络文学无一例外地饱受盗版之苦。   盛大文学算了笔账,公司评出的最受欢迎的10部原创网络小说,平均每部被盗版达到800万次,按照在网上看一部小说花1元钱来计算,一部原创网络小说的经济损失就达800万元。   来自年初中国原创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研讨会上的报告也显示出了网络文学盗版的产业化趋势,初步估算,每年盗版市场规模高达50亿元,而同期正版市场的规模为1亿多元。   虽然各文学网站绞尽脑汁打击盗版,但通过搜索引擎的任意抓取文字词汇功能,阅读者只要巧妙利用关键词检索,就能绕过付费机制而免费看到文章。此外,还有更为难缠的“人肉打字机”,通过付费打开小说,然后雇几个人甚至几百人,每人负责不同的部分,把每天的更新逐字打出来。有时候,一部小说刚更新十几分钟,就能在别的网站上看到盗版的内容,但这些网站上留下的联系方式都是虚假的,盗版源头很难找。   资料5   由于盗版可带来巨大的利益,网络文学盗版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首先,专业盗版网站通过技术手段,或干脆直接雇用人力打字的方式,获取成熟的文学网站每日更新的正版内容,原创作品上传更新后5~10分钟即可被疯狂盗播;然后盗版网站以“搜索引擎”为推广途径,大肆赚取网络流量;再以“广告联盟”为盈利途径,赚取巨额广告收入,而搜索引擎、广告联盟则与盗版网站按照一定比例共享“收益”。在上述完整的产业链中,“搜索引擎”扮演了幕后推手这一关键角色,它在幕后推动盗版并通过“广告联盟”为盗版网站源源不断地输入“利润”。   目前,大部分网络用户,都通过搜索引擎获取盗版内容。盛大文学旗下的所有文学网站,长期以来均备受盗版网站的侵害。据不完全统计,现今文学盗版网站的数量约为530000家,而一家站点的建设成本仅为数万元,其中以盗版为专业的上规模网站超过1万家,平均每家网站盗版盛大文学拥有版权的作品至少1000部。以每部作品因盗版损失500元在线阅读的收费标准计算,盗版网站给盛大文学造成的损失每年高达50亿元。盛大文学旗下运营的起点中文网,若搜索引擎输入任意一位签约作品的名字,如“盘龙小说”,得到约8500000个结果,其中绝大多数搜索结果都直接指向盗版网站。部分搜索引擎为了迎合这部分用户,通过有意提高盗版网站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名,甚至通过拒不删除盗版链接等方式鼓励盗版。盗版网站制作过程的零成本和获利过程的高效率,导致了盗版形势迅速发展壮大,频频发生的网络侵权行为,给网络原创作者和版权网站带来了极大的利益损失,同时也阻碍了我国互联网知识产权秩序的良性发展,更加损害了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   资料6   作家们普遍反映:文学的侵权行为形式多样,盗版书、伪书(作者为某作家,实际却不是某作家所写)、影视剧任意改编等等。特别是近年来网络侵权盗版事件层出不穷,形式隐蔽、手法特殊、取证难度大是网络侵权的典型特点。“维权太难了。”这是相当普遍的心态。   不过,这种“难以维权”的烦恼,目前也有途径缓解。近年来,帮助作家维权的组织也越来越多,如中国作家协会于1987年成立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简称“权保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网络维权方面,也有“中文在线”的反盗版联盟,这使在“官方”版权局维权之外,出现了维权的民间力量。据“中文在线”总裁童之磊介绍,“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自2005年成立以来,已与全国30多家律师事务所合作,处理了300余件案件。   有统计表明,在知识产权案件里,70%是版权案件,版权案件里,70%是网络案。网络和网络之间的侵权行为也屡见不鲜。就像作家张抗抗所“抗议”的:“网络上如果没有红绿灯,以后谁都别想走路了。”   处罚力度对于维护作家权利、保护创新成果至关重要。如果侵权方的赔偿金只是与作家签约成本的1/10,他当然宁愿打官司也不走正常的授权签约途径。而现在的矛盾是,司法与行政处罚的力度都有些偏弱。许多司法界及文学界人士认为: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判决、处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由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一起联合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这应该视作是对文学侵权现象的一种积极回应。不过,要杜绝文学侵权现象,依然路漫漫。   资料7   包括韩寒、李承鹏等5个作家和5个出版商组成的10个发起人、加上1个执行人以及靠捐助得来的300多万元启动资金,作家维权联盟在北京宣告成立。一把横放的剑成为了作家维权联盟的LOGO,在剑的下侧有一行字,写着“不要让互联网变成著作权贼赃市场”。   执行人贝志诚详细介绍了联盟的构成和计划,他说在现实中许多作家即使发现被侵权也不愿意打官司,因为打官司的成本过高,往往赔偿的费用抵不上打官司的费用。他算了一笔账,律师费大约一万,加上公证费等其他费用,打一场维权官司需要一万三四千块钱,而且耗时长久,但赔偿金额通常是几千块,也就是说每打一个官司,作家自己要往里面贴五六千块钱。成立这个联盟,就是节省作家的精力,由联盟出面维权,且将胜诉赔偿的80%归还作家。   高调成立的“作家维权联盟”,将数字时代如何保护文字著作权的话题,再次提到桌面。多位受访者对记者表示,当下网络侵权盗版现象严重,作家维权难度很大,因为成本高往往“得不偿失”。未来,还需借助集体的力量,以及法律的逐步完善。   资料8   2010~2011年度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将于6月底结束,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1年6月,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148起,其中已作出行政处罚466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6起。   据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和工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治理行动自2005年开展以来,今年已经是第七次了,与往年相比,本次“剑网行动”查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行政处罚力度显著提高,刑事打击力度前所未有,有效净化了网络版权保护环境,规范了网络版权经营秩序。   目前,在17起重点案件中,法院已判决7起,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5起,其他5起案件公安机关正在深入侦查。7起已经判决的案件中,共20名被告人被判有罪,刑期从拘役6个月到有期徒刑5年不等,共处罚金570万元。   在这些案件中,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除了对侵权人按照上限予以较大数额的罚款,综合采用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服务器设备等手段进行惩戒外,还特别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在将66起涉嫌犯罪重大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注重运用行政处罚手段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结束后,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还将继续。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案件查处工作。针对违法分子变换域名、服务器接入反复侵权的问题,国家版权局将从已办结的案件中梳理出一批典型案件移送通信管理部门,请通信管理部门依照通信行政法规进行处理,以从根本上解决违法分子不断被处罚却反复侵权的问题。   资料9   网络著作侵权调查问卷(网友互动)人民网网友留言:   网友A:网络像一把双刃剑,虽然能为各种正版商品提供广阔的推广渠道,但是也给盗版者提供了便利的侵权机会。网络盗版盛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出版事业的相关法规不完善,以及网络监管不严格。为此,影迷们、漫迷们、书迷们应该以身作则,拒绝盗版,坚决反对使用网络侵犯他人著作权。   网友B:使用网络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属于违法行为,这不仅盗用了他人的劳动成果,而且还侵犯了他人的隐私,使受害人的利益遭受损失。   网友C:严厉打击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加强立法,增强公民维权意识。   网友D:网络环境好与坏,关系到亿万网民的切身利益,网络侵权害人害己。谁在网上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益的行为,谁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友E: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正确使用网络,不参与网络侵权。   网友F:网络侵权分很多种类,比如网上对盗版音像材料和知识产权的侵犯就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范畴。我们应该慎重对待,在不伤害他人著作权益的情况下正确、合法地使用网络资源。   【问题】   假设你是政协委员,请针对给定资料反映的网络文学作品遭遇侵权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要求:   (1)对问题、危害的分析准确、全面;   (2)所提建议具体、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3)条理清楚,表达简明;   (4)本题作答不超过500字。

问答题 (十)  【给定资料】   资料1   2011年12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强化网络地址及域名系统的规划和管理,全面提升下一代互联网的安全性和可信性。   加强互联网安全建设并不是无的放矢。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此前发布的报告显示,2011年上半年,遭遇过病毒或木马攻击的网民为2.17亿,占网民总数的44.7%;有过账号或密码被盗经历的网民达1.21亿;另有8%的网民最近半年内在网上遇到过消费欺诈。   2011年末,发生了被不少媒体称为“中国互联网史上规模最大的泄密事件”。很多网民认为,互联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让人感到不安全。近日,包括CSDN在内的多家互联网公司客户注册信息库被黑客公开。360安全中心发布红色安全警报称,目前已有超过5000万用户账号和密码在网上公开扩散。   好像是故意要和网民们开玩笑。就在几天前,针对网友所关心的微博使用真实身份注册,如何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一些网站的负责人还信誓旦旦地表示:网站将通过各种技术防范措施,加强信息管理,确保网民信息不被泄露。然而,这个安全承诺可谓短命,几乎是话音刚落,便发生了中国互联网史上最大规模的用户资料泄露事件,尽管发生信息泄露的公司与几天前作出承诺的公司并非一家,而且此番用户信息泄露,也被怀疑与黑客入侵有关。但无论如何,互联网信息管理的安全漏洞,网友个人信息泄露所带来的风险,却彰显无疑。   事实上,CSDN用户资料泄露并非只是一个偶然事件,据业内人士透露,人人网、天涯、开心网、多玩、世纪佳缘、珍爱网、美空网、百合网等知名网站也同样可能存在泄密问题,而且规模还非常大。看来,此次曝出的用户资料泄露案,不过是冰山一角,甚至在互联网业内已是尽人皆知的秘密,至于网民对此仍然颇感震惊,也不过是因为一直被蒙在鼓里,于是也就“无知者无畏”罢了。   资料2   据国际电信联盟公布的数据,2000年初,全球手机用户数量仅为5亿,互联网用户数量为2.5亿;到2011年初,手机用户数量超过50亿,互联网用户数量超过20亿。于是,网络的几何级快速发展使得全球互联网企业少有时间和精力来考虑安全投入。尤其在中国,过去10年,中国互联网以速度求生存,2011年更是电子商务突飞猛进的一年,以致应用开发脱离了安全发展。   一个程序员汇集的大本营直接被撬开大门“拖走”所有家当,根本原因是由于网站的数据库及软件系统存在安全漏洞,但是管理者却忽视漏洞风险,没有进行及时的修复,一旦被黑客探测到并加以利用,采用非常规手段提权,就可以直接窃取用户的核心数据库,从而获取大量用户数据,造成严重的危害。   互联网安全企业“奇虎360”公司副总裁石晓虹表示,此番密码遭泄露“都是明文密码惹的祸”。明文密码是最不安全的数据保存方式,一旦数据库泄露,所有密码一览无余。有些网站由于用户数据安全意识欠缺,曾经明文保存过用户密码,近期被黑客公开的密码数据库大多属于此类情况。CSDN网站就是采用明文密码方式储存用户信息的。明文密码就意味着只要能打开数据库文件的人,即使不是IT技术高手,也能像查看记事本一样获取用户信息。采用明文密码是一种危险低端的储存方式,一旦黑客入侵服务器,数据就会全部泄露。而按照安全惯例,网站应该经常性地修复服务器漏洞并对数据库进行加密处理。但据安全专家介绍,现在很多中小网站仍在使用明文密码。   除了网站本身安全防护方式的弊端,网民的安全意识也再一次被敲响警钟,很多用户自身没有安全意识,密码简单重复,不重视基本的安全性。有专家统计了这次公布的CSDN密码,结果显示有239万人的密码和别人存在重复,在所有密码中,123456789出镜率高居榜首,有23.5万人使用它作为密码。排名第二位的密码是12345678,使用它的人数也超过了20万。这样的密码相当于“大门”敞开毫无防备,黑客窃取此类信息不费吹灰之力,更为可怕的是很多网民为了方便记忆,所有网站账号的用户名和密码几乎一模一样,一旦某家网站的个人信息遭破解被泄露,其他网站的个人信息也就“不攻自破”,泄密事件的社会危害性不断扩大的原因也正是基于此。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事件还暴露出行业中存在的一些重要问题:软硬件的问题实际上制约着网络安全的发展,使用户数据处于未知的危险状态。中大型网站不注重硬件防护等级与隔离技术的提升,防火墙设备方面能省则省,导致硬件方面不能有效隔离,保障数据库的安全性。不注重口令技术的更新换代,旧有的加密技术很难对抗使用云计算的黑客,难以保障用户的安全。   资料3   购房之后装修骚扰电话不断、购车之后保险公司随之提供“贴心”服务、生完孩子之后立马被各种母婴服务机构盯上、高招过程中一些莫名其妙的“录取通知书”直接寄到考生家里……   现实生活中,因个人信息泄漏导致的烦心事已经司空见惯,多数民众都感受过“被泄漏”的困扰。而人们的隐私是如何泄露出去的?专家表示,途径多种多样,房地产商、4S店、银行……一切需要留下个人信息的地方,都难以杜绝这些信息被售卖给第三方,运营商也同样可能泄露公民隐私。“每个月手机话费较高,或者手机出境漫游使用较多的用户,显然就是经济能力较强的用户,这样的用户名单就是‘值钱的’。”一位匿名专家说。在2009年央视“3·15”晚会上,某运营商的山东分公司就被曝光违规发送大量垃圾短信、出售手机用户个人信息。调查甚至显示,一些部门和行业已经形成了交换、贩卖个人信息获利的灰色利益链条。   信息泄漏,对个人来说不仅可能面临着骚扰缠身,更给诈骗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当“谁来保护我的信息安全”成为公众的揪心之问,一些掌握大量个人信息的公权机构难辞其咎,长此以往,必将伤害到全社会的诚信氛围和公众“安全感”指数。我国现行的《刑法》《居民身份证法》等都对泄漏个人信息行为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但并没有广泛适用于各行各业,对房地产、网络以及各种调查公司等“非公权力”单位和一些不法商人的个人行为难以起到约束作用。此外,个人信息泄漏由于个人取证非常困难,维权成本偏高,导致大多数被侵权人只好忍气吞声;一些违法违规的侵权案件查处不力,制裁不到位,没有起到真正的惩戒示范作用。   通过研究发现,大多数网站对于网民的隐私保护非常不到位。例如,许多知情同意条款不明确,属于有利于企业的“霸王条款”。网友注册时有一句话十分熟悉:“本网承诺对您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但几乎所有说过这句话的互联网公司均未能信守承诺。   现在涉及用户资料泄露的公司纷纷表态,或致歉或辟谣。CSDN有600多万明文注册的用户资料被泄露,而天涯——中国知名网络社区有超过4000万用户资料被泄露。两家网站目前均已向公众致歉。   CSDN方面表示:“我们非常抱歉,近日发生了CSDN部分用户数据泄露事件,您的用户密码可能被公开。我们恳切地请您修改CSDN相关密码,如果您在其他网站也使用同一密码。请一定同时修改相关网站的密码,再次向您致以深深的歉意!”天涯网站也承认网上公布的是该网2009年的用户资料。   此后,人人网、京东商城均对此事作出回应。人人网表示“从未以明文方式存储用户的账号和密码,没有任何用户数据通过人人网对外泄露。”京东商城信息部副总裁李大学则对此表示:“截至目前,京东商城没有对外证实过任何漏洞的存在。京东商城本着对用户负责的态度,正在核查漏洞。”在事件不断发酵的过程中,这些公司的表态似乎没有让用户心态平稳下去。在2011年年终岁末的时候,很多网民都在紧张地修改着自己的各类账号和密码,特别是网络银行的密码。   资料4   以下是相关部门、专家及网民对于此次事件的观点:   网民A:随着各大网站被相继“攻破”,一场互联网年末恐慌恐怕会如多米诺骨牌般迅速传导,全民修改密码的时代就要来临了。   网民“天谭”:目前网站多以扩充注册用户数为第一要务,而在信息安全保护上却“偷工减料”。建立自己的安全运营维护团队资金投入量很大,很多网站几乎都是不设防。   网民“道软米”:陷入其中的CSDN、天涯等网站在道了一声歉后就此缄默,可是数据是从网站泄露出去的,它们应承担责任,并进行一定的赔偿,但问题是我们拿不出相关证据和法律条文作支撑,目前法律对于普通用户的信息安全保护还是一片空白。   金山网络技术公司网络安全工程师李铁军:计算机系统看似强大,实际上也很脆弱,如果互联网企业不组建专门的安全团队进行防护,很容易被黑客入侵得手。这一事件也给互联网企业一个深刻的教训,必须高度重视系统安全,否则“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据了解,以前黑客都是拿这些资料卖钱的,而这次事件没有经济利益的驱动,因为这些社区网站并不涉及网银和网上支付等工具。网银和网上支付等涉及金融信息的服务商在安全机制方面相对更严格一些,但如果用户在其他不安全的网站上泄露了常用的注册邮箱和密码,同样可能影响网上支付账号的安全。“涉及金融的网络公司对网络安全十分重视,但社区网站投入其中的精力就少了。这暴露了社区网站网络安全系统的薄弱。”   工信部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司长陈伟:网络软件的安全如何管理,这确实给我们提出了不小的挑战,这方面还是我们的薄弱环节,工信部非常重视,部里主要领导也在研究如何管理,会尽快拿出一套方案来。   网络安全专家:网民应将自己日常使用的网络服务分为两类:重要的和一般的。使用至少2个邮箱来绑定或申请网络服务,并确保邮箱密码不重复使用。重要服务用重要邮箱来申请,一般服务用次要邮箱来申请,二者绝不混用。重要服务使用的密码,不能和邮箱相同,尽可能不重复使用重要服务的密码,并定期更换。脑子记不住的话,可记在只有自己能接触到的本子上。   2011年12月底,工信部就此事发布通告,要求各互联网站及时发现和修复安全漏洞。   2012年1月6日,中国互联网协会也建议:通过加强密码保护和登录认证、强化系统安全防护和互联网企业内部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推动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工作。   资料5   对于经常上网的人来说,“人肉搜索”这个词并不陌生。“如果你爱一个人,你就‘人肉搜索’他,你很快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一个人,你就‘人肉搜索’他,他很快会失去一切。”从这句话,我们看到了“人肉搜索”的巨大威力,威力的来源在于“人肉搜索”能获取个人的详细信息。这个问题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2007年4月,钱军酒后驾车撞倒年过六旬的欧阳某某,老人提出让他送自己到医院,钱军拒绝并对老人进行殴打,还逼老人下跪。该事件曝光后,网友们发动“人肉搜索”,钱军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被全部曝光,钱军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2008年5月汶川地震后,即哀悼日的第三天,一名女子辱骂灾区人民的视频出现在网络上。亿万同胞的怒火被点燃,大家立刻进行“人肉搜索”,查出该女子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公安局根据网上提供的该女子的信息资料将其抓获。   女白领姜×注册博客,在博客中将丈夫王×与一女性照片贴在博客中,认为二人有不正当关系。姜×的同学张×得知姜×死了的消息后,披露了王ד婚外情”的行为以及相关信息,引发了网民进一步搜寻王×的相关信息,“人肉搜索”使王×的大部分信息被披露。网民在大旗网等网站上对王×进行谩骂、攻击。该案成为“人肉搜索”第一案。最后,经法院审判,大旗网赔偿王×精神抚慰金3000元,张×赔偿5000元。   家住北京市的赵女士与人进行房屋交易时发生纠纷,竟因此成为某网站论坛上的“人肉搜索”对象,不仅被指借卖房子名义骗人钱财,还被公开了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和工作单位。给赵女士生活带来众多困扰,每天上班胆战心惊。   在上述事件中,“人肉搜索”的善恶性质发生了非常明显的变化,起到了截然不同的社会作用。有人认为“人肉搜索”只是搜集个人的详细信息而已,认为这种行为并没有触犯相关法律。有的人认为,“人肉搜索”刚开始时确实找到了一些应该找到的人,可是随着网民们的滥用及不良企图,越来越多无辜的人受尽了折磨。有的人则认为,如果是公众人物的信息被披露,一般不构成侵权,但因为“人肉搜索”多数针对一般老百姓,即使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很可能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等民事侵权。   个人基本信息如何才能安全?信息安全并不简单,安全威胁的日益复杂性却让信息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不再是某个传统的单一安全产品所能解决的问题。在信息安全这件事上,要做的远不止防病毒这么简单,可信才是安全的本质。“人肉搜索”最初是从社会道德的需求出发,而后却发展成侵权事件,损害了社会公共道德;最初是以网络舆论自由的起点出发,而后却侵害被搜索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剥夺了现实中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在新的形势下,要更加注重对“人肉搜索”的管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   在大量“人肉搜索”的事件中,网友们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就将当事人的真实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细节等个人详细信息公布于众,使当事人承受的精神压力从虚拟网络社区转移到现实社会中,打破了原有的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人肉搜索”,对个人基本信息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互联网是一柄双刃剑,既可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捷与舒适,又同时隐藏着各种各样的无奈与陷阱。因此,冲刷网络尘埃、净化网络环境、建设网络文化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个人信息安全是社会主义信息社会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人肉搜索”与个人信息安全的纠葛才刚刚开始。   资料6   如何有效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是一个令各国政府头疼的问题。不少发达国家早就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和措施,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新情况不断出现,如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仍是亟须解决的难题。   在美国,个人医疗记录属隐私,外人打听不到;学生的学习成绩也是隐私,老师不会将其公布。如果隐私被人侵犯,造成了精神或物质上的损害,公民就会诉诸法律。这主要得益于美国与隐私保护相关的立法比较成熟。美国国会1974年通过了《隐私权法》,这是美国保障公民个人信息的最重要的基本法律。此外,美国各州还制定了一些保护本州公民隐私的细化法律。1984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数据保护法》,并于1998年对该法进行修订。此后,英国陆续通过了《调查权法》《通信管理条例》和《通信数据保护指导原则》等一系列旨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此外,英国贸工部和计算机协会还制定了专门的信息安全认证计划,得到了全球主要软件商的承认。然而调查显示,由于经常遭遇银行卡欺诈、身份被盗用,许多英国人开始有意识地避免使用网上银行和网络购物。专家认为,英国政府长期以来一直将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的重点放在建立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方面,对其他方面的风险关注较少,以致公民个人信息遗失事件频发。   2005年4月生效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日本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根本法律。根据这一法律,日本国家行政机关、独立行政法人和地方公共团体还制定了多项法律和条例,为个人信息保护中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在健全法律的同时,日本政府同样注重提高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经过几年的宣传和普及教育,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已渗透到日本人的生活中。例如,在手机维修点,工作人员会在顾客的监督下删除送修手机内的电话号码、邮件等个人信息。如果顾客把淘汰下来的手机交给零售店回收,店员会当着顾客的面用专用工具在手机上打4个孔,消除个人信息。   【问题】   “给定资料6”中提到“如何有效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是一个令各国政府头疼的问题。”请你参考各国做法,结合“给定资料”,就“如何有效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   要求:条理清楚,所提措施具体可行、有针对性,不超过400字。

最新资讯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

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