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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考类 | 国家公务员

问答题 (四十六)  【给定资料】   1.2011年9月13日,中国公安部发布消息,统一指挥浙江、山东、河南等地公安机关首次全环节破获了一起特大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的系列案件,摧毁了涉及14个省的“地沟油”犯罪网络,捣毁生产销售“黑工厂”6个,抓获3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地沟油,城市下水道里悄悄流淌的垃圾。有淘者对其进行加工,使其摇身变成餐桌上的“食用油”。他们每天从地沟里捞取大量暗淡浑浊、略呈红色的膏状物,仅仅经过一夜的过滤、加热、沉淀、分离,就能让这些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变身为清亮的“食用油”,最终通过低价销售,重返人们的餐桌。这种被称作“地沟油”的三无产品,其主要成分仍然是甘油三酯,却又比真正的食用油多了许多致病、致癌的毒性物质。   由于此前食用油检测标准不完善,无法发现利用地沟油非法炼制食用油的问题,同时对餐厨废弃油脂循环利用工作缺乏规范,对有关企业的监管也不到位,给发现、侦破、打击利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犯罪带来很大困难。此案首次全环节侦破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销售等6大环节于一体的地沟油生产销售“产业链”,打掉了非法利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的犯罪链条,揭开了不法分子利欲熏心、丧尽天良,制造有毒有害食用油的犯罪黑幕,对推动完善食用油鉴定标准,进一步打击地沟油犯罪提供了科学依据。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指出,针对当前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情况,公安部已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中,开展打击地沟油犯罪破案会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立足辖区,全面排查,及时发现违法犯罪,坚决打掉一批利用地沟油炼制有毒有害食用油的“黑作坊”。同时,在工作中严格法律政策界限,对依法依规循环利用餐厨废弃油脂的,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保护和支持。   2.在日本,一旦发生类似地沟油流入食品行业的事件,除了受到法律严惩之外,肇事企业肯定会因失去顾客而倒闭。前不久,日本百年老牌食品公司雪印牛奶仅仅因为断电造成部分原料牛奶轻微变质,使一些顾客腹泻,竟一举破产。在这种情况下,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社会成本之高让违法犯罪者望而却步。   今天,走在日本街头,经常可以看到标志鲜明的垃圾车从居民区进出。这些垃圾车使用的燃料,就是地沟油。日本的地沟油现在都由专业公司进行回收,并以较高价格卖给日本政府。日本政府则将这些地沟油提炼后用作垃圾车的燃料。据日本关西小城市政府环境课尾原课长介绍,专业的废油回收公司以每升1.5日元的价格,从餐饮企业回收废油。通常情况下,他们会在第一时间往回收来的地沟油中加入一定比例的蓖麻油,蓖麻油是完全无法食用的,这样,不仅方便了日后提纯时使用,还从根本上防止了地沟油重新流向餐桌。回收来的油,经过提炼后,变成了生物柴油,再以每升88日元的价格卖给政府。这种让地沟油变身的技术叫做生物柴油(BDF)技术,是从20世纪下半叶开始投入研究的,目前BDF技术处理1升地沟油的成本为28日元(含人工)左右。   美国在餐馆和家庭厨房的洗碗槽下方都装有“厨房废物粉碎机”。人们将那些肉渣、菜叶之类不太油腻的食物,通过这个机器直接打碎后从下水道排出;那些油分含量高的食物不能放入粉碎机,而是需要专门收集起来,倒入专用垃圾桶里,等待专门的公司前来回收。这些桶里的废油将统一由美国食用废油回收公司进行回收。这些公司必须取得卫生和环保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并拥有专业的运输、回收及加工设备。公司会定期从餐馆和居民区回收废油。餐馆如果私自将废油卖给其他机构或个人,一经发现,将被停业。   德国在20世纪70年代也出现过地沟油横行的情况。不法商贩把地沟油再加工后悄悄卖给餐馆,二次使用。此后,德国政府及时推出泔水回收的法律,对其进行跟踪监督,效果明显。德国的每一桶泔水都有张“身份证”,从产出、回收到利用都严格记录在案。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很快就能查明。德国餐馆必须与政府签订“泔水回收合同”。同时,开餐馆前,必须购置油水分离的设备,餐厅所有泔水都经这里处理。每天,餐厅里的泔水通过管道进入泔水处理设备。经过沉淀、分离等6道程序,地沟油就分离出来了。这个处理设备是按照最严格的欧洲油脂分离标准设计的。分离出来的油由政府特批的公司统一回收,这些公司许多都是上市企业,规模很大。回收来的废油,除了制成生物柴油外,不少企业还从中提炼出特殊成分,用于生产化学品、有机肥料等。德国联邦卫生部一名官员说,现在德国地沟油回收利用率已达到100%。   【问题】   “地沟油”事件频频曝光,老百姓谈食色变。请你根据给定资料,提出整治地沟油市场的根本措施。   要求:分析恰当,合理可行,条理清楚,不超过300字。

问答题 (二十二)  【给定资料】   1.早在2010年11月25日,百度“文档分享平台”正式更名为“百度文库”上线时,盛大文学首席执行官侯小强就在网络上发文,对百度文库未经作者同意提供大量文学作品的存储与下载服务表示极大愤慨,甚至发出了“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的呐喊。   2011年3月15日,由慕容雪村执笔,贾平凹、刘心武、麦家、韩寒、郭敬明、李承鹏、王小山、李银河、彭浩翔、蒋方舟、张悦然、沈浩波、路金波等50余名作家集体签名声援的《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这是我们的权利》掀起了文学界有史以来最强烈的“打盗”事件。   9天之后,百度方面的代表与作家以及部分出版商代表进行了首次谈判,经历4个半小时艰难谈判,维权方宣布谈判破裂。紧接着,韩寒连发两篇博文声讨百度。其在博文《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中说:“我们也不是要求你们把百度文库关了,我们只是希望百度文库可以主动对版权进行保护,等未来数字阅读成熟以后,说不定百度文库还能成为中国作家生活保障的来源”,“百度文库完全可以成为造福作家的基地,而不是埋葬作家的墓地”。   随后,百度CE0李彦宏放出“管得好就继续管,管不好就关掉”的“狠话”,同时也表示“更希望与版权方和作家们一起商谈建立共赢的、符合互联网精神的商业模式”。   3月30日,在百度文库副总裁朱光承诺“3天内删除侵权作品”之后的第二天,百度文库中原有的280万份“文学作品”基本删净,由于仍有上传,目前文库中的文学作品一直保持在百位数浮动。同时,百度文库版权合作平台正式上线,并在该平台首页中公布了销售模式、广告分成模式、宣传推广方式及版权保护方案等具体信息。据悉,4月11日之后,百度推出的版权DNA比对系统将开始内测,“五一”之后正式运行。此后,百度文库将依靠这一系统维护版权方的权益。   可以说,这次百度是拿出了足够的诚意。当然,也不能排除像有些作家质疑的那样,“百度毫无诚意,虚晃一枪”。但从“3·15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以来,闹得沸沸扬扬的“百度文库事件”似乎就此告一段落。谈判代表、中国最大的民营图书公司(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总裁沈浩波在微博上表示:提醒众人维护版权的目的已经达到。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中国网络版权保护的道路只不过刚刚开始。类似百度文库这样的事件,今后还将不断出现。如果一切能够按照更好的商业模式展开,那么对事件双方而言,最好的结局当然还是共赢,正如《免费》里一位出版商所说:“作者的敌人不是盗版,而是不为人知。”   2.近日,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接受了《新民周刊》的专访。他曾参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作为专家调研组成员还参加了《著作权法》第二次修订调研工作,在网络版权保护方面的系列研究卓有建树。   对于“百度文库”的侵权认定,他强调此事涉及文字作品,情况比影视作品侵权的问题“复杂得多”,“不能笼统地说百度侵权与否。”众作家维权之路并不好走。   《新民周刊》:百度文库为大量著作权不明的文档提供上传和下载平台,是否涉嫌侵犯著作人版权?   王迁:百度文库与BBS、视频分享网站类似,其中的作品都是由用户上传的。文库经营者并不直接将他人作品上传至网站,因此不构成直接侵权。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实际上是百度自己上传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百度无疑构成直接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文库经营者如果“知道或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了侵权内容而不及时删除,从而实质性地帮助用户侵权,或者故意教唆、引诱用户侵权,就构成间接侵权,并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文库经营者是否具有帮助或引诱用户侵权的主观过错。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只要求信息存储空间经营者必须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即百度文库如果能够发现明显侵权的内容,应当主动删除;同时如果权利人向其发出了能够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通知,也应当删除该侵权内容。   《新民周刊》:刚才你提到的这点,其实就是我们熟知的互联网世界中的“避风港规则”。事件发生后,百度便援引“避风港规则”进行防御,而版权人则进一步援引“红旗规则”追击。如何来正确权衡两者之间的关系?   王迁:“避风港规则”其实是用来判断它能不能进入“避风港”免责的规则,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百度文库的问题也一样,不能笼统地一概而论。举例来说,百度文库的首页上有一个“热门推荐”板块。在这个板块中,有作品的名称,甚至经常还有作品的照片(有时就是书的封面)。既然这个信息是在百度文库的首页,文库经营者一定看得到。这是一个事实。如果这个信息能让一个具有常理的人一看就知道,该作品不太可能是经过许可上传的,那百度应该立刻删除它。   现在很多成名作家是依靠版税收入来维持生计的,也就是说,他们的作品印成书后,销量越大,收入也就越高。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一般不可能自己或许可他人以匿名的方式将其作品免费上传到网上供大家阅读。假如刘心武的新作《续红楼梦》刚出版不久就被人上传到百度文库中而且进入了其“热门推荐”,还配了书的封面,在这种情况下就适用“红旗规则”。文库经营者一看到这个信息能够立即判断出来,这不可能是经过刘心武许可上传的,就应该立刻删除。如果不删除就应当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对于百度文库是没有“避风港”可言的。因为要进入“避风港”的前提就是:“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的内容侵权。   但还存在另一种情况是,有一些知名度不高的作品,作者是尚未出名的“草根作者”,他们中的确有很多愿意把作品免费拿到网上。如“痞子蔡”的成名作《第一次亲密接触》、慕容雪村的成名作《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都是作者主动传到网上供大家来免费欣赏的,因为在当时他们希望获得的是公众的关注,首先考虑的不是经济收入。在这种情况下,百度无法判断该作品到底是作者自愿上传的还是未经许可上传的,也就不能说百度“知道或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了侵权内容。因此,不能概括性地得出文库经营者一定知道文库中较为完整的小说均为侵权的结论。   《新民周刊》:认定百度文库侵权与否的难点还有哪些?   王迁:除了上述情况,文字类分享网站仅凭文字作品的名称不容易对侵权作品进行准确定位。在网络流行同名小说、同人小说的情况下,同一个名称的文字作品可能由不同作者写成。有的作者是主动将该作品上传至网络的。此时如果缺乏权利人提供的其他信息(如作品长度、足够数量的关键词等),文字类分享网站经营者很难既准确防止侵权作品上传,又不“伤及无辜”,即误将他人主动上传的作品删除。再者,由于确实存在许多文学爱好者自行上传其原创小说的情况,无法认定开设小说栏目的文字类分享网络的经营者有引诱用户上传侵权内容的意图。因此,在不清楚涉案作品具体情况的条件下,很难笼统地判断百度文库经营者是否因具有主观过错而构成间接侵权。法院认定文字类分享网站经营者责任的难度,也会较认定视频分享网站经营者责任的难度要大。   《新民周刊》:即便认定了百度文库有侵权行为,但如何来确定赔偿的金额目前看来也是一个难点?   王迁:对,这也是一个难点。赔偿金额还是要看一些相关因素。如果这本书在其他网站进行过收费传播,当时权利人收取的许可费数额,可以作为计算赔偿额的一个依据。如果以前没有进行过许可,就要综合作品的知名度、点击量,还有百度的主观过错等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百度文库所反映出的共享网站的问题,不是一个刚刚出现的。以往的案例中,网站胜诉及败诉的情况都是有的。   3.网络技术,为文化作品的传播插上了“翅膀”,但也对著作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4月公布的数据看,自1999年受理第一起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以来,该院已受理此类案件966件,且2009年案件受理量是1999年的22倍。   随着人们对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认识不断加深,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免费使用版权的空间正在缩小。   1999年,王蒙、张洁、张抗抗、张承志、毕淑敏、刘震云6位著名作家状告世纪互联未经许可在网站上传播使用其文学作品,侵犯作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和获得报酬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为著作权人,王蒙等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享有专有权。在《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数字化以及在互联网上传播行为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著作权法》的立法精神和保护规定,确立了网络上使用作品属于对作品的使用方式、未经许可在互联网上传播他人作品构成侵犯著作权的处理原则。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此次判决,对以后类似案件的处理起到了指导作用,案件判决的观点在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得到肯定。2001年《著作权法》修订,新增“网络传播权”,从保护内容上回应了网络技术对传统著作权的挑战,明晰界定了网络著作权的法律定位。   2010年,内蒙古出租车司机李强将著名跳水教练于芬告上法庭,称于芬的博文《如何突破难度与稳定的瓶颈,继续领跑世界跳坛》,使用了自己的博文《西方理念是科学,东方思想是宗教》的整段内容,且未以任何形式注明引文的作者和出处,构成了侵权行为。经审理,李强胜诉,博文的著作权得以维护。科学技术的发展,必然引起作品载体形式、使用方式和传播手段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并不影响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博客只是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形式,博文的著作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制。   4.网络技术的发展催生了网络文学,捧红了邢育森、宁财神、李寻欢、安妮宝贝、吴过等网络文学作家。可以说,是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给了他们一个相对自由的创作空间和发表园地。然而,这些作家在享受互联网所带来的恩惠的同时,也遭受着互联网所带来的侵害。《星辰变》《盘龙》《斗罗大陆》……这些最火爆的网络文学无一例外地饱受盗版之苦。   盛大文学算了笔账,公司评出的最受欢迎的10部原创网络小说,平均每部被盗版达到800万次,按照在网上看一部小说花1元钱来计算,一部原创网络小说的经济损失就达800万元。   来自年初中国原创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研讨会上的报告也显示出了网络文学盗版的产业化趋势,初步估算,每年盗版市场规模高达50亿元,而同期正版市场的规模为1亿多元。   虽然各文学网站绞尽脑汁打击盗版,但通过搜索引擎的任意抓取文字词汇功能,阅读者只要巧妙利用关键词检索,就能绕过付费机制而免费看到文章。此外,还有更为难缠的“人肉打字机”,通过付费打开小说,然后雇几个人甚至几百人,每人负责不同的部分,把每天的更新逐字打出来。有时候,一部小说刚更新十几分钟,就能在别的网站上看到盗版的内容,但这些网站上留下的联系方式都是虚假的,盗版源头很难找。   5.由于盗版可带来巨大的利益,网络文学盗版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首先,专业盗版网站通过技术手段,或干脆直接雇用人力打字的方式,获取成熟的文学网站每日更新的正版内容,原创作品上传更新后5~10分钟即可被疯狂盗播;然后盗版网站以“搜索引擎”为推广途径,大肆赚取网络流量;再以“广告联盟”为盈利途径,赚取巨额广告收入,而搜索引擎、广告联盟则与盗版网站按照一定比例共享“收益”。在上述完整的产业链中,“搜索引擎”扮演了幕后推手这一关键角色,它在幕后推动盗版并通过“广告联盟”为盗版网站源源不断地输入“利润”。   目前,大部分网络用户,都通过搜索引擎获取盗版内容。盛大文学旗下的所有文学网站,长期以来均备受盗版网站的侵害。据不完全统计,现今文学盗版网站的数量约为530000家,而一家站点的建设成本仅为数万元,其中以盗版为专业的上规模网站超过1万家,平均每家网站盗版盛大文学拥有版权的作品至少1000部。以每部作品因盗版损失500元在线阅读的收费标准计算,盗版网站给盛大文学造成的损失每年高达50亿元。盛大文学旗下运营的起点中文网,若搜索引擎输入任意一位签约作品的名字,如“盘龙小说”,得到约8500000个结果,其中绝大多数搜索结果都直接指向盗版网站。部分搜索引擎为了迎合这部分用户,通过有意提高盗版网站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名,甚至通过拒不删除盗版链接等方式鼓励盗版。盗版网站制作过程的零成本和获利过程的高效率,导致了盗版形势迅速发展壮大,频频发生的网络侵权行为,给网络原创作者和版权网站带来了极大的利益损失,同时也阻碍了我国互联网知识产权秩序的良性发展,更加损害了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   6.作家们普遍反映:文学的侵权行为形式多样,盗版书、伪书(作者为某作家,实际却不是某作家所写)、影视剧任意改编等等。特别是近年来网络侵权盗版事件层出不穷,形式隐蔽、手法特殊、取证难度大是网络侵权的典型特点。“维权太难了。”这是相当普遍的心态。   不过,这种“难以维权”的烦恼,目前也有途径缓解。近年来,帮助作家维权的组织也越来越多,如中国作家协会于1987年成立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简称“权保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网络维权方面,也有“中文在线”的反盗版联盟,这使在“官方”版权局维权之外,出现了维权的民间力量。据“中文在线”总裁童之磊介绍,“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自2005年成立以来,已与全国30多家律师事务所合作,处理了300余件案件。   有统计表明,在知识产权案件里,70%是版权案件,版权案件里,70%是网络案。网络和网络之间的侵权行为也屡见不鲜。就像作家张抗抗所“抗议”的:“网络上如果没有红绿灯,以后谁都别想走路了。”   处罚力度对于维护作家权利、保护创新成果至关重要。如果侵权方的赔偿金只是与作家签约成本的1/10,他当然宁愿打官司也不走正常的授权签约途径。而现在的矛盾是,司法与行政处罚的力度都有些偏弱。   许多司法界及文学界人士认为: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判决、处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由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一起联合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这应该视作是对文学侵权现象的一种积极回应。   不过,要杜绝文学侵权现象,依然路漫漫。   7.包括韩寒、李承鹏等5个作家和5个出版商组成的10个发起人、加上1个执行人以及靠捐助得来的300多万元启动资金,作家维权联盟在北京宣告成立。一把横放的剑成为了作家维权联盟的L0G0,在剑的下侧有一行字,写着“不要让互联网变成著作权贼赃市场”。   执行人贝志诚详细介绍了联盟的构成和计划,他说在现实中许多作家即使发现被侵权也不愿意打官司,因为打官司的成本过高,往往赔偿的费用抵不上打官司的费用。他算了一笔账,律师费大约一万,加上公证费等其他费用,打一场维权官司需要一万三四千块钱,而且耗时长久,但赔偿金额通常是几千块,也就是说每打一个官司,作家自己要往里面贴五六千块钱。成立这个联盟,就是节省作家的精力,由联盟出面维权,且将胜诉赔偿的80%归还作家。   高调成立的“作家维权联盟”,将数字时代如何保护文字著作权的话题,再次提到桌面。多位受访者对记者表示,当下网络侵权盗版现象严重,作家维权难度很大,因为成本高往往“得不偿失”。未来,还需借助集体的力量,以及法律的逐步完善。   8.2010~2011年度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将于6月底结束,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1年6月,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148起,其中已作出行政处罚466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6起。   据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和工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治理行动自2005年开展以来,今年已经是第七次了,与往年相比,本次“剑网行动”查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行政处罚力度显著提高,刑事打击力度前所未有,有效净化了网络版权保护环境,规范了网络版权经营秩序。   目前,在17起重点案件中,法院已判决7起,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5起,其他5起案件公安机关正在深入侦查。7起已经判决的案件中,共20名被告人被判有罪,刑期从拘役6个月到有期徒刑5年不等,共处罚金570万元。   在这些案件中,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除了对侵权人按照上限予以较大数额的罚款,综合采用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服务器设备等手段进行惩戒外,还特别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在将66起涉嫌犯罪重大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注重运用行政处罚手段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结束后,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还将继续。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案件查处工作。针对违法分子变换域名、服务器接入反复侵权的问题,国家版权局将从已办结的案件中梳理出一批典型案件移送通信管理部门,请通信管理部门依照通信行政法规进行处理,以从根本上解决违法分子不断被处罚却反复侵权的问题。   9.网络著作侵权调查问卷(网友互动)人民网网友留言:   网络像一把双刃剑,虽然能为各种正版商品提供广阔的推广渠道,但是也给盗版者提供了便利的侵权机会。网络盗版盛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出版事业的相关法规不完善,以及网络监管不严格。为此,影迷们、漫迷们、书迷们应该以身作则,拒绝盗版,坚决反对使用网络侵犯他人著作权。 ——网友A  使用网络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属于违法行为,这不仅盗用了他人的劳动成果,而且还侵犯了他人的隐私,使受害人的利益遭受损失。 ——网友B  严厉打击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加强立法,增强公民维权意识。 ——网友C  网络环境好与坏,关系到亿万网民的切身利益,网络侵权害人害己。谁在网上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益的行为,谁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友D  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正确使用网络,不参与网络侵权。 ——网友E  网络侵权分很多种类,比如网上对盗版音像材料和知识产权的侵犯就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范畴。我们应该慎重对待,在不伤害他人著作权益的情况下正确、合法地使用网络资源。 ——网友F   【问题】   假设你是政协委员,请针对给定资料反映的网络文学作品遭遇侵权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要求:   (1)对问题、危害的分析准确、全面;   (2)所提建议具体、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3)条理清楚,表达简明;   (4)本题作答不超过500字。

问答题 (二十)  【给定资料】   1.2011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发布了《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2011》。报告披露,截至2008年年底,中国0~18岁儿童总数是2.78亿人。中国弱势儿童群体数量中,孤儿人数从2005年的57.4万上升至2010年的71.2万,五年间增长约24%。0~17岁的各类残疾儿童共504.3万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估计2010年底,约有49.6万~89.4万儿童受艾滋病影响。   G市较早便在各区(县)分别组建了一只专门的搜救队伍,对流浪未成年人及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人员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小贵就是2012年12月的排查中被救助的儿童之一。父母离婚后,由于没有人愿意收养,他已经流浪了一年。由于小贵不是本地人,G市救助站要将小贵送到户籍所在地救助站。据小贵回忆,救助站的人把他送上回家的车,留下他一个人回家。家中已经没有人,房子破败、落满灰尘、也没有吃的。当天,小贵就一个人爬上一个大货车来到G市流浪。记者采访了解到,像小贵这样反复流浪的儿童不在少数。自2012年1月至11月底,G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共救助流浪未成人797人次,而由亲属接回的只有203人,只占总人数的四分之一。尽管一些孩子反复说自己“我没人要了”“我是孤儿”……但救助站不是儿童福利院,对救助站来说,他们只想将这些“幼无所依”的儿童尽快送回“家”。一名工作人员说,有的孩子甚至一年就送过七八次。“救助站只是临时救助的地方,但同时,按政策也无法认定他的孤儿身份,福利院没法收养,”救助站副站长杨学萍说,再过一段时间,如果没有合法监护人来认领,G市救助站只能再次把他送回原籍。   江苏沭阳县儿童福利院,一位年轻的女老师正在给近20名孤弃儿童上音乐课。一个名叫小明的男孩,随音乐点头,天真且开心地挥舞着手臂。尽管还不到两周岁,他却已经有坎坷的人生经历——两年里,被遗弃、被寄养,再到被养父放弃。沭阳县儿童福利院院长回忆说,2011年春,男婴出生不久即被遗弃,由于无法查找到他的父母,只得经公安机关办理手续,送到县儿童福利院,随后的一年多时间在儿童福利院度过。2012年年中,一位家住沭阳乡下的盲人强烈要求收养这个孩子。然而,作为一名单身盲人推拿师,身体和经济状况并不符合收养的相关条件,福利院考虑到由家庭抚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发展的成长,几经思量,按照相关要求,将男孩寄养给这位盲人。“没想到的是,不到半年,寄养人就将孩子送了回来,原来是知道孩子目光呆滞、反应迟钝,而且随着他渐渐长大,这些症状愈加明显,担心孩子不正常。”沭阳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工作人员说。   事实上,有着类似“坎坷经历”的孤儿远远不止一个。“健康的孩子在儿童福利院里几乎见不到,那些患有先天性疾病和残疾的孩子被遗弃的可能性较大,一般也难以得到家庭收养。”沭阳县民政局副局长仲其清说。“这些孤儿已经经历了被自己的生身父母第一次抛弃,不应该再被社会第二次抛弃。”仲其清说,政府有责任对儿童福利机构的运行实行“兜底政策”,尽量为这些孤弃儿童提供医疗、教育及就业的机会。目前对此的重视和投入程度还远远不够。   2.2013年1月4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河南兰考县城关镇一居民楼发生火灾事故,“爱心妈妈”袁厉害收养的孩童中7人不幸丧生。事故发生后,袁厉害因为非法收养弃婴,已经被公安机关带走。   袁厉害是兰考县的一名村妇,从1987年收养第一名兔唇男婴开始,至今20多年收养的弃婴已超过百名。其中年龄大的已经工作结婚离开,年龄小的只有几个月。在公众的眼中看来,袁厉害称得上是一个好人,一个执著地收养弃婴,并几乎以一己之力养活他们的好人。虽然她给孩子们提供的生活条件称不上太好,但至少可以让他们解决基本的温饱,并在心理上感受到“家”的温暖。但是,一个仅凭一己之力办起来的“孤儿院”,终究会有维持不下去的那一天,命运通过这样一次惨痛的意外终止了袁厉害的善举。为什么好人会好得如此艰难,为什么好人在意外面前如此不堪一击呢?与袁厉害类似的民间慈善除了灰色地存在或被取缔,就没有第三种存在方式吗?   我国法律对收养条件与程序限制较多,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困难重重。据民政部1月9日公布的数据,我国现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即“孤儿”)61.5万名。其中,民政部门的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有10.9万名,其他途径抚养的孤儿有50多万名。这是客观事实。于是,像袁厉害这样的“不合格”收养人很普遍。对此,政府的常规做法,一是规范引导,二是提供可能的帮扶。   兰考县救助站站长聂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通常情况下,合法的民间收养行为是社会救助的有益补充,对于类似草根慈善行为国家一直持鼓励态度。不过,要获取一份孤儿生活补助并不是易事。W教授在接受采访时曾称,现在相关的民政机构对孤儿的界定非常严,不利于弃婴获取补贴及资助。   以H省L市为例,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必须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填写H省儿童福利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时,还应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等多种资料,待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后,将信息及时录入“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并对批准认定人员发给全省统一印制的儿童福利证,持证人员才可从民政部门每月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一旦缺乏监护人,或者当地相关部门不主动作为,孤儿便无法获得身份认定。   有研究人员称,目前,中国对家庭寄养福利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是税收,还未能形成高效筹集资金的组织,比如西方普遍的红十字慈善会。这不但加大了政府的预算支出,而且,通常政府的拨款要经过条条审核,使得资金下拨时间过长,不利于解决福利事业的燃眉之急。   3.2012年1月19日,王家玉带着他的“孩子”们搬离了他守护了18年的院子,这个院子曾是中国规模最大的民间孤儿院所在,位于国家级贫困县安徽省颍上县西三十铺镇的王家玉孤残儿童福利院就此终结了它的“民间”身份。   事实上,2011年10月开始,王家玉的儿童福利院就正式被纳入国家福利院体系,只是“新居”的搬迁刚刚完成。“没搬进来前,我老是惦记着,睡不好觉。昨晚睡得特别好。”搬了新家后,王家玉露出了难得的笑容。   1994年春天,王家玉从街上领回了一个饿得奄奄一息的流浪孩子。不成想,他后来又领回了第二个、第三个……甚至许多外省的孤残儿童也来到这里。   18年过去了,现年72岁的“父亲”王家玉抚养大了500多个孩子,如今还有200多人需要他的照料。   然而,资金匮乏的问题却一直困扰着王家玉,“还是要靠社会上好心人士的捐助,但这方面捐助并不稳定。”他说。   孩子们没户口,入学、就业有困难;七成以上孤儿是残疾或重病,护理医疗支出大;护理人员年纪大,没有专业资质……各种烦恼让王家玉寝食难安。   但是,2010年,颍上县申请到了国家民生工程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的一笔资金。颍上县决定在西三十铺镇化桥村修建一所社会儿童福利院接管王家玉孤儿院,县民政局成为新福利院的主管单位。   占地40亩左右的新福利院总投资660多万元,面积是原来孤儿院的5倍。游戏活动室、图书室宽敞明亮,干净整洁的餐厅带有一人多高的碗筷消毒柜,还有孤独症康复室、智障儿童康复室、脑瘫儿童康复室、语言训练室、感觉统合训练室……   每个卧室都带有独立卫生间和阳台,上学的大孩子每两三人一个房间,而学龄前的孩子则每四五人一个房间。   被民政局接管后,2011年9月,原孤儿院中所有孩子都办理了户口。而次月“转公”后,未满18周岁的孤儿可以享受到由政府、省级和地方三级财政配给的每人每月100元补助,之前每个月的最低生活补助由颍上县政府照常发放。院里原有的工作人员,颍上县民政局也会继续聘用,并进一步补充有资质的专业护理人员。   王家玉也被聘为颍上县社会儿童福利院的名誉院长,可以和孩子们住在一起。“我走不开、也不想走,我会跟孩子们到最后一天。”王家玉说。   【问题】   “给定资料1~3”中反映了我国孤儿救助方面存在的问题,假定你是一名人大代表,请提交一份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建议。   要求:条理清楚,所提建议具体、有针对性,不超过300字。

问答题 (十四)  【给定资料】   1.目前,四川全省募捐市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混乱、重复捐赠现象,不少组织及个人将善款挪作他用;也有多部门捐助同一人的现象,导致受助人一夜之间突然“暴富”,这既不利于发挥慈善作为社会再分配的调节功能,更不利于社会的公平公正。2007年1月19日《成都晚报》报道: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慈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今后除中央统一安排的民政经常性社会募捐活动,大灾之年以政府名义开展的赈灾募捐,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开展的募捐以外,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当地民政部门审批,不得组织社会性捐赠活动。民政部门今后将建立社会性慈善捐赠活动审批、公布制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已批准的社会性慈善捐赠活动,相关内容同时报送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确保规范、合法的慈善组织能够更有效地整合慈善资源,实现慈善资金的募集、使用的最优化,推进各类善款的募集和使用更加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2007年1月16日,太原慈善总会成立大会暨慈善活动日通报会公布了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指出,今后全市性大型慈善募捐活动都要依法履行申请批准程序,到慈善组织审查备案。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外,慈善募捐必须由政府批准成立的慈善公益组织开展,一切组织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发起任何渠道和形式的募捐活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社会捐赠。   河南省南阳市油泵油嘴厂职工张哲利用网络,与10多名网友创办了一个民间募捐组织,将募集来的钱物捐献给贫寒学子。他建立网站募捐的义举,得到了南阳市慈善总会的肯定和支持。   张哲与网友还制定了《网上捐助章程》,规定所得捐款必须由南阳市慈善总会工作人员、受助方和组织方在场,方可完成捐助程序。张哲与网友“黑金”、“枷楠”一起,还把每月收入的三分之一汇入南阳市慈善总会特批的捐助账户。张哲说,网上募捐完全是在南阳市慈善总会监管下进行,募捐的金额、捐款的去向,全部向所有献爱心的网友公开,接受监督。不久前,一位叫“风筝飞”的网友,往该账号上汇入2000元人民币,这使得大家很受感动和鼓舞。2007年1月22日,张哲等网友利用所募款项,会同南阳市慈善总会来到内乡县夏馆镇黄龙村,将一笔善款捐给了一个贫困家庭的女孩。   网友“小虫”说,以前一些公益网站民政部门不给登记,由于没有一个合法身份,也就不能设立一个用于从事公益事业的专门账户。要组织捐款只能用个人账户,即便账目公开透明,也还是面临质疑,压力很大。所以,官方出台文件,只要通过审批就可以组织募捐,实际上这也给了网络募捐一个“合法身份”。而这又正好弥补了官方慈善机构程序多、捐款使用不灵活、时效性差的弊端。还有网友表示,现在大家一般都采取“点对点”捐款方式,譬如要到敬老院慰问老人,先是调查救助对象,然后到网上募捐,募集到一定款额后,让网友一同去现场交钱,这样就会大大减少质疑。但这种做法往往只局限于一个小圈子,募捐力度不够,款额也较少。另有网友表示,我不赞成受委托捐款,这样有些像“非法集资”,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善款用在了哪里。   据了解,目前我国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三部相关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对于规范、保护和促进网络募捐的有序健康发展,显然“力不从心”。现在,我国捐助行为的法律关系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来规范,但这部法律只适用于“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捐赠的行为,私人要成立这样的机构,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公益事业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公益是一种普遍互助的价值观念。救助不是以个人恩赐的方式直接给予他人,而是通过一定的社会公益机制间接地到达他人手中,而接受帮助则是困难群体“应得”的权利。公益机构是现代社会治理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共物品中,除了事关国家安全、稳定或需要执法操作的公共服务,其他的都可由政府机关以外的机构来承担具体事务,通常把这样的机构称做公益机构。目前,我国的公共服务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NG0(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组织)以及部分国有企业的下属单位等共同提供。一般来说,对具有较强公益性、有关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长期利益或大多数公众基本利益的社会事业,如基础教育、基础科学研究以及具有较强社会公益性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卫生防疫、公共基本医疗服务等,主要由政府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公益性社会团体受赠的财产及其增值为社会公共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损毁。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   有些法律界人士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出台时,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所以只是一个“粗线条”的法。尤其他在优惠政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社会监督等方面没有制定详细的规范,可操作性并不强。在非公益性募捐中,时常会出现募捐发起、捐款资金管理和使用上的难题。而非公益性捐助遇到此类问题时,只能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这两部法律来调整。由于现行法律对这部分问题的解释和规定存在着模糊或真空,这给实际操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网络本身所具有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也给网络募捐带来了监管上的难度。当前,网络募捐在监督和管理上仍存在欠规范的问题,如部分基金会对资金的筹集、投向及捐赠的项目未能实现公开;社会捐赠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不规范现象,资金的安全性也有诸多隐患。   另外,网络慈善发起的救助往往都属于民间私募行为,募捐的发起者一般都不具备发起募捐的法律资质,如何去规范他们的募捐行为,如何监督所筹善款的流向与使用,将是民众最担忧的问题。很多网友认为,国家应成立专门的网络救助机构,对民间个人捐款进行监管,定期公布账目,最大程度地实现透明化和公开化。这不仅可以保障网络捐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还能有效规避不法分子进行网络诈骗的伎俩。   2007年3月7日《光明日报》载文:国家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广大用户创造一个健康、文明、安全的网络环境。通过法律手段,明确网络接入商、网络内容提供者、网络服务业者、线上资料服务者及其他在网络上提供资料者的责任与义务,引导网络从业人员、网络服务机构严格自律,杜绝有害信息和不良网络产品的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与此同时,净化网络环境还要加强网络安全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加快网络安全技术平台建设,大力推广和普及拦截过滤等网络技术,如滤网技术、安全技术、加密技术、信息追踪技术等。   2.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编写的《理论热点面对面(2006)》一书指出:互联网的复杂性,使得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会对其不加引导、放任不管,区别只是方式和程度不同而已。号称“自由之国”的美国,虽然没有专门管理互联网的法律,但却通过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互联网实行严密的监控。法律授权政府或执法机构,可以截取嫌疑人的互联网通信内容,网络公司有义务向政府提供网络用户的有关信息和背景。法国的网络管理在欧洲处于领先地位,在电子商务的诚信及数字签名、互联网通信的安全管理等方面均有立法,并实行实名上网,个人在网络公司登记的资料必须是完全真实的。在新加坡,对网络监管比较严格,设立了专门机构监控网络有害信息,要求内容提供商认真履行对色情、政治、宗教、种族等方面的有害信息进行过滤的义务,对黑客、垃圾邮件、非法下载等行为的惩处也非常严厉。当然,如何真正做好对互联网高效有力的管理,现在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美国对网络募捐的监管比较规范,非政府组织——全国慈善信息局制定了募捐组织行为标准,每2~4年对全国的募捐组织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通过媒体和网站予以公布。募捐组织的透明度非常大,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去查账,这种形式的监管事实证明是十分有效的。在美国,网络募捐已经成为一种高度普及的大众文化。   在澳大利亚,网络募捐均由民间经办,与政府形成了一种合作关系。政府负责规划募捐的发展,确定资助的总额和方向。但政府并不直接开办服务机构,而是由民办机构去提供。民办机构可以平等地通过竞争机制获得政府的资助,但他们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提供政府规定的服务。民办服务组织与居民的关系非常密切,可以更加灵活地适应居民的需要,这些方面比政府办的机构更有效率。同时,他们还可以充分运用自有资源,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来提供周到服务,从而大大减轻了政府机构的负担。   【问题】   给定资料提到“网络本身所具有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也给网络募捐带来了监管上的难度。”请根据给定资料1、2,联系实际,提出保障个人网络募捐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有效途径,字数掌握在300字左右。

问答题 (四)  【给定资料】   沁阳市耕地面积45.3万亩,农业人口40.07万人,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蔬菜、瓜果、怀药等,是全国粮食高产区之一。在农业结构调整方面,常年蔬菜种植面积18.5万亩。瓜棉套种面积1.3万亩,优质水果种植面积3.5万亩。四大怀药种植面积1.5万亩。全市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农业有:紫陵万亩无公害林果园区;长沟村小杂果农业开发园区;西万高效农业生态园区;九凤山小杂果生态园区;以西向镇北鲁村为基地;以沁河滩为主线的四大怀药产业区;以山王庄为基地的生姜产业区;以高速路两侧为基地的淡水养鱼产业区等等。   近年来,沁阳市农产品加工行业开始注意到了品牌的巨大效应,产生了华宝、麦研、老师傅、正旺等品牌,但是数量不多、知名度不高、带动能力不强,优势难以完全发挥。特别是沁阳市的怀药生产加工企业,由于受企业规模限制,品牌建设滞后,致使“四大怀药”等独具地方特色的品牌产品,只能是“金子当作铜来卖”。沁阳市虽独享“中国怀药之乡”的美誉,但在品牌建设方面却与之盛名难副。现存的品牌小,企业规模难以做大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沁阳市怀药的规模种植。   为加快沁阳市农业发展步伐,市里曾出台了诸如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上档升级、扶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品牌农业等优惠政策,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政策的落实不到位,影响了企业发展和结构调整。   中央和省级财政将会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政策性资金投入力度,这将带来更多的农业项目和资金。为此,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积极运作重点项目。为加快沁阳市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结构优化提供坚实的基础。同时,要做好项目的储备工作。要着眼于长远,编制、规划、包装一批项目,重点做好沁阳农业产业集聚区等影响沁阳农业长远发展大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   近年来,农业部门通过积极努力,争取了大量的政策性资金,为沁阳市的农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且在沁阳市的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也涌现出了一批积极响应政策、努力增加创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粮食生产大户,建议按照增量幅度或对农业发展贡献的程度,给予有关单位和个人适当奖励和表彰。在组织开展“阳光工程”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农民创业和科技培训,以增加农民创业劲头和创新意识,更新思想观念,深化科技知识,提高创业技能,使其成为新时代的致富能手,动员和鼓励各方面的能人牵头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优先选择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开展示范,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以专业合作社领办建设农贸批发市场,并发展农村经济人才队伍。强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核心示范区建设、推广、普及农业标准化技术规程,加强产地检测和户用档案管理,开展物理和生物防治。同时,健全农产品检测体系,加强市检测中心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为市场准人创造条件。   【问题】   给定资料反映出了沁阳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请就这些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以供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参考。   要求:(1)对存在的问题概括准确、扼要;   (2)所提建议切实可行、有针对性;   (3)不超过300字。

问答题 (十四)  【给定资料】   1.从2004年到2011年,是我国农业发展极不平凡的八年。这八年,我国粮食总产量持续增加,跨上了11000亿斤的新台阶,创下历史新高。这八年,我国农业机械化保持快速发展势头,2011年农机总动力达到9.7亿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4.5%,比2003年末增长了22个百分点,相当于之前30年的增幅总和,速度之快前所未有。   农业机械化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民生活水平、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十一五”期间,湖北省南漳县农业机械化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紧紧围绕服务“三农”,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南漳县在发展农机化事业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比,与发展低碳经济的标准比,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一方面,机手素质普遍偏低,不仅在理论操作上,还表现在安全使用上;另一方面,农机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不够健全。   鉴于此,有专家认为,科学管理和服务水平上的落后,以及部分农民发展农业机械的积极性不高,是造成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不高的罪魁祸首。   2.无论电视电影,还是新闻图片里,国外农场高度机械化操作的情景,往往令人印象深刻。中国作为一个传统农业大国,农业机械化迫在眉睫。   2011年12月28日下午,在浙江省农业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农业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赵兴泉就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作了详细的介绍。   赵兴泉介绍说,在农村劳动力加快向城市、非农业转移的大背景下,用工荒、雇工难、成本高已处于常态。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减人、增产”已成为浙江省农业发展一条现实、必然的路子。据资料统计,目前,浙江省拥有1900多万亩的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综合机械化作业率为64.8%,相当于替代了210万青壮年劳力。另据浙江省政府发布的《关于提升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显示,到2015年,浙江省水稻、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率将达到70%以上。   《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布后,2011年9月28日,农业部发布《全国农业机械化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等五个专项规划。这五个专项发展规划分别以农机化科技、农机化教育培训、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试验鉴定和设施农业等五个领域为对象,总结“十一五”发展主要成就,分析了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明确了未来五年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了实施的保障措施。五个专项规划与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二五”规划配套衔接,丰富、细化了“十二五”规划的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全国农业机械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3.自2004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以来,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高涨,农机保有量大幅度增长,农机作业水平显著提高。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为提高我国粮食基础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夺取粮食“八连增”提供了有力的装备支撑,做出了重要贡献。   农机维修服务是农机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农机使用寿命和使用效率的重要一环。长期以来,农机上重购买与使用,轻维修和保养的问题非常突出。十几万二十几万购买的大型农业机械,维修时仍然采用自己维修的方式进行,哪里坏了修哪儿,保养根本谈不上。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由于各级政府对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投入和重视不足。   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在农业部召开新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60年座谈会指出,回顾和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机械化发展历程。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中国国情出发,坚持走“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为主要特征的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   【问题】   请概述“给定资料1~3”的主要内容。   要求:紧扣给定资料,全面,有条理。不超过300字

问答题 材料1: 中国是文明古国,为世界文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根据有关专家的说法,从公元6世纪到17世纪初的世界重大科技成果中,中国人创造的成果一直占比在50%以上。然而,到了17世纪中叶之后,中国的科学技术发展速度慢了下来。这种局面,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出现巨大改变。上世纪50年代以来,尤其是80年代后,我国科技发展迅速。2016年7月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发布的《国家创新指数报告2015》显示,在世界40个主要国家中,中国创新能力排名第18位,与排名靠前国家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中国国家创新指数远远超过处于同一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如印度和南非),得分接近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在5万美元左右的欧洲国家。报告显示,中国主要指标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2014年,中国在被列入美国《科学论文索引》(SCI)中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数量达到25.0万篇,居全球第2位,占到全球总量的13.3%。2014年,中国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80.1万件,占世界总量的47.5%,连续5年居世界首位;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6.3万件,占世界总量的24.8%。2014年,中国高技术产业出口占制造业出口的比重达到27.0%,占比居世界第3位。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占世界比重由2000年的2.8%提高到10.4%。 另外,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康奈尔大学、英士国际商学院共同发布的2016年全球创新指数显示,中国位列世界最具创新力经济体第25位,较前一年上升4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示,在过去9年的调查中,高度发达经济体在全球创新指数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此次中国进入25强,标志着中等收入国家的创新能力首次达到了高度发达经济体水平。 材料2: Z来自美国,是一名著名的市场咨询师。今年,他基于5万份消费者调查报告和对多为商界人士的访谈,出版了《山寨中国的终结》一书。在书中,他认为,在上世纪90年代末中国众多公司中,没有一家是以特别有创新力而著称的。他们模仿西方公司的商业模式,然后包装一下推给中国消费者,通过扩大规模和市场份额来积聚财富。Z甚至说,那时候,只要硅谷的一个科技初创企业获得了投资,几百个山寨它的中国企业就会在几个小时内成立。Z为中国公司经历的漫长的山寨时期进行了辩护。他指出,试图创新在当时反而不利于融资,因为创新可能会带来风险。“在中国(当时)那个尚未成熟而又迅速发展的市场中,坐享其成的机会太多了,‘低垂的果实’还有大把可摘。如果有那么多美味的苹果挂在你面前,又何必为难自己爬上更高的枝头呢?”Z反问道。 Z指出,有人持中国就会山寨、不会创新的观点,典型例子是美国经济学教授帕诺斯.穆都库塔斯。2012年,他在《福布斯》杂志上撰文称,中国人“儒家的顺从性”阻碍了创新,中国永远都不能成为创新的温床。Z很不认同这种观点。 在Z看来,中国公司的山寨行为是外部环境造成的。而现在,这种环境正在剧烈地改变着,中国公司也正从“山寨阶段”向“创新阶段”过渡。Z举例了某设计公司的例子。2010年,在深圳注册和能查到的设计公司就有1.3万家,其中绝大部分以模仿、山寨为主,该公司也是其中之一。2012年,公司领导决心改变战略,走原创的路子。3年后哦,深圳的设计公司只剩下400多家,但该公司却从当年只有一间房子的小公司,成为今天在10个城市设立办事处、拥有800多名设计师的行业翘楚。“中国公司不再简单地山寨美国和欧洲。中国消费者需求的变化要求中国公司更注重创新。创新所带来的市场活力和产业价值也正在逐渐显现出来。”Z在书中总结道。 Z在书中也展现了创新型公司发展面临的一些问题。一些公司在推出一些新产品后,市场马上会出现大量山寨仿造产品。“创新产品会遭到山寨仿造,这是个难解的课题,企业也很无奈。”一位公司负责人说,“我们呼吁相关部门能出台更有力度的政策,来保护创新。但现在,创新者也不必过于担心被山寨的问题,因为大众对原始创新、对设计师的智力价值的尊重在不断提升,包括粉丝经济,都使得市场的方向是积极的。而且,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产品智能化发展,山寨只能仿造形式,仿造服务和内容的成本则太高。所以,我们也呼吁企业去做大产品创新,也就是带有附加服务价值和数据价值的产品创新,这样抵御山寨的能力会有所增加。” 材料3: 上午 10 点,厨师老张准时敲开了北京一家普通公寓的门。今天中午,这间公寓里有一群年轻入聚会,他们提前在老张登记注册的某厨师 App 上下了订单,选择预约老张上门做菜。 下单时,客户己经填好了吃饭时间、住址、菜品和口味需求,同时请老张代买食材。 老张与客户联系确认后,特地提前了一个半小时上门。进门前,老张套上了鞋套、换上厨师服,然后开始进厨房忙活起来。过了一会儿,厨房开始飘出香味。老张把菜一盘盘端出来放在桌上,然后返回厨房,将灶台打扫干净,与这群年轻人告别,并将垃圾带走。 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 4 座城市,这样的情景平均每天要发生3500次。老张登记的这个厨师APP,于 2014 年上线。研发该APP 的公司创始人老王,同时是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的老板。他说,“我们做家政服务时,发现很多客户都有叫小时工阿姨帮做饭的需求,但大部分小时工做饭水准一般。我们就想能不能找一种新的方式来解决现代人“吃饭愁”的问题,于是就想到了厨师上门服务。 “最开始就难在厨师招聘。“老王回忆说:”最开始我们找厨师,要么是朋友介绍,要么靠在餐厅门口蹲点,等到厨师下班后攀淡,还被怀疑是骗子。后来,随若订单量不断增多,口碑渐渐好了,再加上开通了各种招聘渠道,厨师也就逐渐累积起来了。” 如今,该公司己经拥有 5000名厨师。他们随时等待召唤,为130万注册用户上门服务。老王总结道,“公司的创新举措在于将厨师这种资源用网络进行了优化利用。 厨师从酒店后厨走出来,充接到用户家中提供服务,用户足不出户就能吃到高品质的饭菜,方便,实惠又安全。 材料4: 据报道,许多中国大陆消费者认为国外的产品比国内生产的质量更好,设计更优。2015年春节期间,大量中国游客涌入日本抢购马桶盖、电饭煲等产品,消费额近 60 亿人民币。 热潮过后,某网友发布了一则微博,称其在日本大阪采购的马桶盖产地竟为自己所在的城市。他表示:“兜了一大圈,买到的居然还是自家门前生产的东西,那不是等于当了回搬运工。”这条消息迅速在国内传播开来,引发网友“吐槽”。一位博客作者还根据这个现象作了一首短诗:“墙内开花墙外香,国货国外被抢光,出日内销不一样,此中原由费思量。” 国内某公司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公司生产的马桶盖在国内和日木都有销售。该负责人坦言,他和同事听说游客去日本抢购马捅盖也觉得不可思议。据悉,该款产品在日本售价折合成人民币约为3087元,而国内建议零售价在 2980 元。国内销售甚至还比日本销售多了防潮功能。 有人指出:“对有些领域的产品,中国的消费者还是不太相信国产品牌。其实,很多中国企业创新能力很强,也能生产高质量产品。如何让消费者相信国产品牌,是中国创新之路上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材料5: 专利制度是确认发明人对其发明享有专有权,以保护和促进技术发明的法律制度。某名人曾说过:“专利制度就是给天才之后添加利益之油。” 最早实行专利制度的是威尼斯,它于1474年颁布了第一部具有近代特征的专利法。1624年,英国开始实施专利制度,极大刺激了工业发展,使之成为当时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美国于1790年颁布了本国的第一部《专利法》,这极大的促进了美国的发明创造,使美国涌现出了一批像爱迪生、爱因斯坦这样的天才发明家,也使美国成为世界上拥有最先进技术和最强经济实力的国家。 日本是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技术立国”的典型代表。日本的专利制度始于1885年。日本很早就注意完善专利制度,引进国外先进技术。1930年,外国人的专利高达35%,这些从国外引进的技术使日本的工业化进程大大加快。二战后,日本为发展经济,实行了创新立国的政策:依靠完善的专利制度力图引进先进的技术,通过掌握、吸收、消化引进技术,进行自主技术的开发和创断。经过 20 年的努力,至上世纪 70 年代中期,日本的技术出口规超过了技术进口额,开始成为技术大国。有日本专家指出,专利制度对日本经济发展的作用很大,战后日本经济增长的60%以上是技术进步的结果。 为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和技术贸易,各国先后签订了一些有关专利的国际公约。1883年,法国等11个国家缔结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第一个也是至今为止最为重要的国际专利公约。1980年,中国成立了专利局;198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5年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材料6: 向东方看,向中国人学习,这是一个在西方正在新起的概念。国外著名商学院与人合著的新书《创新驱动中国》,不久前刚刚出版,这本书最终章写到:“几个世纪前,世界曾经向中国学习;过去几百年年间,中国耐心向世界学习;现在又到了 世界向中国学习的时候,这对每一个中国公司CEO而言,都是一个最为紧迫的课题。” 该书仔细研究了中国企业创新的特点;通过消除产品特征、改良工艺流程、降低材料成本,中国企业倾向于提高品质并非追求最高品质,但更具有“适应性”的产品,而西方企业设计的产品虽然拥有更好的品质,但其商品的价格让中国消费者无法承受。这是西方一些企业迅速被品质稍低但价格更低、更新换代速度更快的中国同行击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该书还提到中国企业遵循“从失败中学习”的信条,推出产品的速度让在华外企瞠目结舌。“新产品或许并不完美,但它没有必要完美;基础客户反馈,改进后的产品很快会出现,然后在继续改进,这种快速应变在不断试错中发展的模式,在西方还更多是在互联网等新兴行业中流行。但在中国,即便是传统行业的领域的企业,也已经接纳了这种方式。” 该书指出,中国企业这种依靠快速和高效率的发展模式,如今在中国市场也面临争议。近年来,很多创新企业信“极致、口碑和速度”。然而,事实上只有“速度”被置于重要位置;相比之下,“体验”、“口碑”等用来真正衡量品质的指标却常常被忽视、扭曲乃至消解。今天,大多数中国企业仍然在高产出、低收益、低价值的领域徘徊,中国仍然难以出现像德国、日本那样既能满足大众消费市场、同时也取得高利润的产品和品牌。德国、日本那种在特定组织内部建构精细管理体系的“工匠式模式”,也很难再当前的中国企业扎下根。 材料7: 在经济领域,创新往往与“企业家精神”(entrepreneurship)相联系。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指出,企业家的重要作用在于实现企业资源新组合,从而让资源价值得到更大程度实现。因而,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速度的快慢和发展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或该地区拥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数量以及这些企业家在实践中的创新努力。正是因为某个或某些企业家率先创新,众多企业家迅速模仿,才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企业家精神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它是长期经济增长的真正源泉。 熊彼特把企业家精神归结为五点,即首创精神、成功欲望、冒险精神、精明与敏锐、事业心,这五点构成了自主创新成功的基本条件,是克服自主创新过程中各种困难的关键。 企业家精神的形成受到企业家的个性、教育背景、个人经历以及外部社会环境、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是企业的无形财富。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在当今中国最重要的资源不是资金、自然资源、高素质的劳动力,而是企业家精神。 材料8: M是北京某大学的教授,他领导的研究团队承担了一系列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获得了几十项专利,但直到2011年年底以前,这些成果一直待在实验室中,没有转化为市场产品。“长期以来,我国对科技人员的评价和激励主要看前期的研究成果,对成果是否能够转化缺乏足够重视,科技人员的研究主要为了取得学位和职称,至于能否转化,收益归科研单位,与个人关系不大。此外,成果转化一般要5年左右,从容易体现价值的角度来说,他们更愿意研究,成果转化带来的收益还不如评个教授来得快!”M这样说。 2009年,中关村成为我国首个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2010年年底,中关村开始实施“1+6”先行先试新政策。其中“1”是搭建中关村创新平台,“6”是在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股权激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实施6项新政策。 根据中关村的“1+6”政策精神,M所在的大学制定了一些列新的学科性公司管理办法和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按照新制度,科研人员可以技术入股,享受自己的科技成果。 中关村和大学的制度创新,给M和其他科技人员带来了极大的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按照M所在大学的规定,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大学占公司30%的股权,以M为首的技术、管理团队持股52%,其他战略投资者持股18%。同时,注册资本的30%也就是600万元还将作为技术股奖励进行二次分配。 依托“1+6”政策,在股权激励下,M创立的电子信息技术公司发展迅速。2012年实现产值7000万元,2013年产值更是突破了1亿元,2015年在创业板上市。目前,公司主要经营北斗卫星导航、民用雷达及高性能信号处理产品,已是一家有名的科技创新企业。 现在,M有双重身份:一家上市公司的领导,某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主任。M说,公司经营不仅能让研究人员得到经济利益,也能促进研究活动本身。“以前我们的研究成果都是同行评审,行不行实际上都是圈子说了算。现在,我们的成果都要接受市场的检验,是市场说了算。对我们而言,这个压力更大”,M总结道。 材料9: 我国历史悠远,早在神话怪志中就有“科幻”元素出现。《列子•汤问》中的“歌舞机器人”,沈括《梦溪笔谈》中的自动捕鼠机器人,张鹭的《朝野金载》中自动行乞的木僧以及陪酒的机器人,以及传说中鲁班制造的木鸢、诸葛亮发明的木牛流马,都可视为科幻的前身。 上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我国曾经兴起了一股科幻文学热,出现了一批脍炙人口的儿童科幻文学作品。90年代,大学校园的一批科幻文学创作者,受“科技兴国”理念鼓舞,带着强烈的创新意识和时代气息,掀起了一股科幻文学创作高潮。尽管如此,我国科幻小说作品的数量和被关注度仍远远不够,创作水准也与国外相距甚远。 2015年,备受瞩目的科幻小说最高奖—雨果奖在美国斯波坎市颁出,中国科幻作家刘慈欣的作品《三体》获奖,创造了中国乃至亚洲科幻文学的一个记录,对我国科幻文艺创作传播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也让我们正视长期处于边缘化的科幻文学。 对于《三体》,有人评价说:“旧故事尺度来说,第一部是在地球上,第二部上升到两个文明间的碰撞,第三部达到整个宇宙的高度,确实宏大。在想象力和点子这两方面,《三体》在世界其它科幻经典面前也有骄傲的资本。” 材料10: 韩国首尔大学前教授黄禹锡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自幼即怀有雄心大志,刻苦攻读,29岁便获得博士学位,并很快晋升教授。1995年他研制出超级乳牛,1999年培育出克隆牛。这些成果令他成为国际生命科学领域的权威人物,被韩国科学技术部授予“最佳科学家”称号,成为韩国的民族英雄。 2005年,学界发现黄禹锡领导的干细胞研究以及有关论文涉嫌造假。2006年韩国首尔地方检察厅对黄禹锡进行了调查,最终决定以欺诈罪、挪用公款罪以及违反《生命伦理法》的罪名起诉他。 黄禹锡造假之前,就已取得非凡成就,为何还冒着巨大风险造假?有人认为,这与韩国社会文化有关。近几十年来,韩国经济和社会取得了超常规的快速发展,首次影响,“高速文化”成为了韩国社会文化的特征之一。“最佳科学家”、“克隆之父”、“民族英雄”等荣誉 ,对于黄禹锡既是前进的动力,也是巨大的压力。被公众推向神坛、被万众顶礼膜拜的黄禹锡身处这种文化中,已经别无选择,只能以更突出的成就、更惊人的成果来回报韩国公众的热切期待,证明自己无愧于这些荣誉。 材料11: 当同班同学正在参加高考时,Q市某中学的应届毕业生L,放弃了这场常人眼中人生最重要的考试,独自坐在某公司副总经理办公室,边工作,边浏览有关高考的新闻。 在Q市,L是小有名气的“校园发明大王”,曾获得全国少年儿童发明奖、Q市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全国青少年作文竞赛二等奖等众多荣誉。今年20岁的他,已是中国发明协会会员,拥有3项国家专利。 L从小就喜欢摆弄各种器件,常有独特念头闪现。7岁时,用父亲的电烙铁将胶融化,修理自己的玩具四驱车,结果把手脚烫起了泡;他还拆掉过电视机,将天线搞成了“地线”……四年级时,他就独立拼装了“南湖号”轮船模型;六年级的科技课上,同学们都需要在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组装电动模型飞机,他却独立完成,还在区里和市青少年航空模型锦标赛上获得一等奖。 L很小的时候,老师要求用“熟了”造句,思维跳跃性较强的他将自己比喻成水果,造下了“果园里,梨子熟了,苹果熟了,我也跟着熟了”的句子,却遭到老师的嘲弄。L在校学习成绩并不好,小学转学时还被要求降级。进入中学后,他的成绩一直处于中下游水平。然而,这是一个爱动脑筋的孩子。上初中时,他发现同学们坐姿千奇百怪,影响视力和体型,便寻思改变这一现状,由此诞生了他的第一件发明作品——矫正型多功能书桌。第二年,他发明了多功能保健鞋,获得人生的第一项专利。 高考前,L信心满满地向108所大学写了自荐信,不少名校欢迎他参加自主招生考试。“不参加高考,是我考虑上大学的一个首要因素。”后来,他通过单独招生面试升入某技术学院的机电系。 对于放弃高考,他表示不后悔。“这个选择,符合我的理想,也符合我对未来成长的规划。”  概括“给定资料3-8”中反映的中国经济领域创新应该注意的事项。(20分) 要求:概括准确全面、语言简练,字数不超过250字。

问答题 (四十一)  【给定资料】   1.质疑陕西省府谷镇贾家湾村村干部出卖集体土地的网帖近日出现在多个网站论坛上。网帖称:从2004年开始,根据府谷县政府04(33号)文件精神,划拨贾家湾村约180亩水浇高产地作为新区开发无偿投资,随后村官与开发商串通一气,巧立名目将420亩水浇地从承包农户手中划走。当时土地市场价为每亩300万元至400万元,而我们村600亩土地竟以每亩40万元被统征。而且土地款一分未付,土地却被屯占。   网帖所言是否属实?《法制日报》记者前往府谷镇进行调查。   “这件事,我们县上已经有了调查结论。”府谷县委宣传部新闻科副科长丁鹏说,并递过来一份《关于贾家湾村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这份调查报告的最后结语为:“土地统征、出让、开发的各项手续基本齐全,主要事实清楚,总体符合法定程序。”   记者辗转找到已经辞职的贾家湾村原村主任陈明奇,他曾以贾家湾村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签订过多份对外合作的合同及协议。据陈明奇介绍,由于土地使用权是统一规划来的,而贾家湾行政村分为3个自然村,意见不一致,村委会为此开过十几次研究会,其间经历了金融危机发生、地价波动、第一次拍卖流拍等。直至拍卖前表决时,村委会要求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必须参加,村民举手表决后签字。   陈明奇说,那次表决会到场的有近70人,只有两人没同意。但表决后地价上涨,村民意见又发生分歧。由于表决当场没有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有些人是事后补签的,更有些人表决时举手,表决后签字时又不签了,所以村委会没能留存好签字记录。   陈明奇的说法与调查报告一致,但贾家湾村村民却对这一说法表示怀疑。   在中央大道北侧建设工地墙内的一家小卖铺里,记者向在附近散步或晒太阳的村民求证调查报告中讲述的内容,并出示了由村民提供的两页签名表。   二村村民韩老虎说,他是村民代表,而“二村只有村主任知道拍卖表决的事”。62岁的韩老虎拿着两页签字表说:“这是村里开会说同意征地开发时签的字。”   韩老虎对记者说,征地开发这件事对村民有好处,当时大家就同意开发征地这件事并且签了字,签字时这表格上方并没写因为什么事签字,是空白的,后来被人改添上“同意中央大道北侧住宅地开发拍卖”字样。   刘毛毛,二村老党员,今年76岁。刘老汉坐在小卖铺的炕上告诉记者:“拍卖没签字,不叫我们。”   原三村村主任刘乃清回忆村委会动员拍卖的过程时说,最开始大村干部说与府谷新区合作开发要实行股份制,比例为四六开。等到要拍卖土地时,说是地价起拍160万元一亩,有两个买主,又过了一个月左右,不知经过了怎样的具体协调,到拍卖前一天(2009年8月26日记者注)下午3时,大村村委会紧急通知,说要召开两委会,还说明天(8月27日记者注)上午9时就拍卖。   “前任村支书贾艾平让表态,我和二村村主任说这事必须经过村民开会,可以今天晚上开。贾艾平说不用开了。村支委委员贾乃和也说不用开。开完会,村委会用16开纸做了个小广告,一个村贴一张。”刘乃清说。   记者问刘乃清:“村委会的小广告贴在哪里了?”   “就贴在村里的墙上,一个村就贴那么小小的一张纸。”刘乃清边说边比划。   记者注意到,在贾家湾村问题调查报告中,对拍卖土地村民议事程序的表述是在报告第7页,“村委于2009年8月13日召集村内党员、村民代表共60人开会表决,40人签字同意,占到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而多名村民告诉记者,表上签名的40人中,有8人分属3个家庭,这样的签名不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村民议事的相关规定。   2.枣庄市中区齐村镇的一些农民反映,他们的责任田和庄稼被村干部带人用铲车推毁了,征用他们土地并毁坏他们庄稼的是该区重点水泥企业——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旗下的枣庄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据村民反映,8月12日上午,村干部在和村民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带领水泥厂的人带着齐村镇的执法队,用铲车强行将即将收获的数亩玉米地铲平,井庄村村民孟军因为不同意他们强行占用自己的责任田上前制止,差点遭到执法人员的殴打。   井庄村村民陈景付家的一块菜地也在其不知道的情况下被执法队用铲车铲平,地里的辣椒还未来得及摘,就被铲车连根推起,乱七八糟的,撒了一地。看着辛辛苦苦种出的菜转眼之间被毁,到了冬季还要花钱买菜,本来生活就很不富裕的陈老太太心疼地大哭了一场。   除此之外,还有十余户村民责任田被占,庄稼被毁,据记者粗略统计,本次强行占用的土地大约有10余亩,并且全部是农民30年不变的责任田。而在被毁田地不远处,还矗立着由政府部门设置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警示牌。   另据知情的村民反映,村干部之所以亲自带领齐村镇执法队强行施工。是因为这项开挖管道沟的工程是由沟湾、井庄两个村的村干部和胡埠村的一个电工一同承包的。为了追求最大的收益,他们依仗着自己村干部的身份,无视村民利益,压制村民,强行侵占村民土地,并试图截留水泥厂拨给村民的土地和青苗补偿款。   经过了解记者得知,枣庄中联水泥厂共在齐村镇井庄和沟湾两个村里打了七眼机井,均是在村民的耕地里打的。目前有关打井占地的补偿还没有向村民支付。现在为了挖沟铺管道又要占地,并且还要推毁即将收获的庄稼。村干部在挖沟之前既没有通知被占土地的村民,也没有对土地进行丈量,更没有向村民说明和支付占地补偿费用,就动用机器擅自毁坏村民庄稼,村民为了维护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纷纷找村干部理论,但村干部非但不予理会,反而将村民视为刁民,对其进行恐吓。无奈之下,村民只好联合起来,二十四小时轮流守护,防止村干部毁坏庄稼和强占土地。   目前,村民还在自家的地头不分昼夜地守护,但是这种守护只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他们正殷切期望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能出面对此事进行制止,维护村民应有的权利,维护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   3.近日记者接到来自泉州市安溪县参内乡祜水村村民的举报电话,声称他们实在是走投无路才求助媒体,他们的土地被政府征用却迟迟收不到补偿款,村民经济状况每况愈下。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我们驱车赶往参内乡祜水村,招待我们的是该村的村副主任以及一些村民,该副主任面对记者说出了事件的内幕。   2008年东二环路征用到村集体土地,还征用到村集体所有的路、溪、坝这些集体土地,这些集体土地的补偿款应为村集体所有,然而村干部捏造补偿名单将本应为村集体所有的近百万元私下侵吞,整村人的土地和钱财都成了泡影。   据了解,祜水村被征地共收入达200多万,征地支出180多万,收入与支出受益80多万元,然而截至2011年4月份前,村里财务是18.5万元左右,自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村委会财务会公布村里也只有18.5万元左右,而这段时间村里没有大型基建投入及其他大型开支。   同时村副主任向记者出示了捏造的补偿名单,他们告诉记者名单中一名叫黄利贤的受益人是子虚乌有的,是村支书黄启明、主任黄春水、村委黄自然为了私吞补偿款虚构的一个人名,名单中还有一些村主任的亲戚,但这些人并没有被征用土地,却收到了实实在在的补偿款。2009年祜水村的祜水大桥征用土地,根本没有发包给12小组的村集体土地,但征用补偿名单时,村干部却捏造事实,制造有12组村民的集体土地。据村干部告知,政府共补偿7万元,但补偿名单上却出现8万多元的补偿。显然,该征用的土地补偿存在不实,存在村干部自己捏造12村民小组领取补偿款的情况。   随后记者来到村民家中了解到,祜水村村民老刘愤怒地告诉记者他们确实被政府征用了自家的土地,然而却迟迟没有拿到补偿款,有些村民由于没有了土地,家里经济条件直线下降,孩子的学费成了困扰许久的问题。   【问题】   土地问题已成农村冲突的主要原因之一,请你根据“给定资料1~3”,概括目前我国村干部在土地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要求:紧扣“给定资料”,条理清楚,全面准确。不超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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