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1)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存在的不合法之处:
①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不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在本题中,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
②向某商场借款1000万元而发生的利息支出71万元,不得全部在税前扣除。根据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在本题中,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限额=1000x6.1% = 61 (万元),实际发生额
(71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71-61 = 10 (万元)。
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全部在税前扣除。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人15‰在本题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5950+58÷(1+16%)] x 15% =90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了税前扣除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0+186-900=36(万元)
④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有误。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人的5%。。在本题中,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 = [ 5950 + 58 + (1 +16%)] x5‰ = 3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 = 55x60%= 33 (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3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55-30 = 25 (万元)。
⑤补充养老保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有误。根据规定,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在本题中,补充养老保险费税前扣除限额=560 x5% = 28 (万元),实际发生额(62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2-28= 34 (万元)。
⑥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全部在税前扣除。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本题中,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 600x12% = 72(万元),实际发生额(85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5-72=13(万元)。
⑦税收滞纳金6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根据规定,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
(2) 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 600-25+10 +36+25+34+13+6 = 699 (万元)。201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699x25% =174.75 (万元)。
2018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174.75-150 = 24.75 (万元)。
(知识点:税收优惠概述,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题库维护老师:wangqian3)
解析:
(1)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存在的不合法之处:
①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不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在本题中,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
②向某商场借款1000万元而发生的利息支出71万元,不得全部在税前扣除。根据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在本题中,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限额=1000x6.1% = 61 (万元),实际发生额
(71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71-61 = 10 (万元)。
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全部在税前扣除。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人15‰在本题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5950+58÷(1+16%)] x 15% =90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了税前扣除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0+186-900=36(万元)
④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有误。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人的5%。。在本题中,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 = [ 5950 + 58 + (1 +16%)] x5‰ = 3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 = 55x60%= 33 (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3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55-30 = 25 (万元)。
⑤补充养老保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有误。根据规定,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在本题中,补充养老保险费税前扣除限额=560 x5% = 28 (万元),实际发生额(62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2-28= 34 (万元)。
⑥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全部在税前扣除。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本题中,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 600x12% = 72(万元),实际发生额(85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5-72=13(万元)。
⑦税收滞纳金6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根据规定,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
(2) 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 600-25+10 +36+25+34+13+6 = 699 (万元)。201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699x25% =174.75 (万元)。
2018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174.75-150 = 24.75 (万元)。
(知识点:税收优惠概述,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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