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吨大米,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将货运至甲公司指定的仓库,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合同签订后,为担保甲公司按期付款,甲公司以小汽车一辆做抵押,签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由于小汽车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乙与丙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6月10日,乙公司准备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而且货款支付已有担保,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6月25日,乙公司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则认为自己没有收到货物,无需支付。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以下问题: 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运输部门退还所支付的运费?
某盐场10月份生产液体盐500吨,其中对外销售100吨。当月生产固体盐1 000吨(本月已全部对外销售).共耗用液体盐l 200吨,其中400吨是本企业自产的液体盐,另800吨液体盐全部从另一盐场购进,已知液体盐单位税额每吨3元,固体盐单位税额每吨25元。
计算该盐场当月应纳资源税税额。
某开采铁矿石的企业2015年2月将部分铁矿石原矿移送入选为精矿100吨,选矿比为20%,生产的精矿当月全部对外销售,取得销售额200万元。已知铁矿石适用的资源税单位税额为15元/吨。根据资源税法的相关规定,该企业当月应缴纳资源税()元。
1996年4月,三亚渤源公司与加拿大S&B公司签订了一份100吨水果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批水果将于1996年5月运抵加拿大。合同的总则中还明确:合同一经签订,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的《业务规定》就此生效,凡一切纠纷均由该协会的仲裁法庭作出裁决。其后,由于三亚渤源公司的原因,使该批货物的到岸卸货期发生延误。1996年12月,S&B公司在向渤源公司索赔未果的情况下,向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仲裁法庭申请仲裁。仲裁庭裁决渤源公司应向S&B公司支付损失及其利息共计2万美元。渤源公司收到仲裁裁决后,一直未予履行。1997年4月1日,经双方协商,又达成一份协议,规定:渤源公司尚未支付的2万美元将在1998年2月前的新业务中扣除,若在该期限内双方未达成新业务,渤源公司应向S&B公司支付2万美元。至1998年2月,渤源公司一直未能偿付S&B公司的2万美元。1998年5月,S&B公司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仲裁法庭的裁决书,请求渤源公司执行该仲裁裁决(注:加拿大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参加国)。假设可以受理的话,应适用哪些法律?
在转盘塔中有机溶剂萃取烃类混合物中的芳烃。原料处理量100吨/天,溶剂:进料=5:1(质量)。取溶剂相为连续相。有关物性数据为
杭州碧溪公司与上海红光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钢材的合同,约定杭州碧溪公司向上海红光公司购买钢材100吨,总价款40万元。合同约定: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上海红光公司履行交货义务后,杭州碧溪公司到期未能支付货款。上海红光公司遂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碧溪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南京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发出了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4月24日,甲向乙发出函件称:“本人欲以每吨5000元的价格出售螺纹钢100吨。如欲购买,请于5月10日前让本人知悉。”乙于4月27日收到甲的函件,并于次日回函表示愿意购买。但由于投递错误,乙的回函于5月11日方到甲处。因已超过5月10日的最后期限,甲未再理会乙,而将钢材径售他人。乙要求甲履行钢材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1996年4月,三亚渤源公司与加拿大S&B公司签订了一份100吨水果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批水果将于1996年5月运抵加拿大。合同的总则中还明确:合同一经签订,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的《业务规定》就此生效,凡一切纠纷均由该协会的仲裁法庭作出裁决。其后,由于三亚渤源公司的原因,使该批货物的到岸卸货期发生延误。1996年12月,S&B公司在向渤源公司索赔未果的情况下,向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仲裁法庭申请仲裁。仲裁庭裁决渤源公司应向S&B公司支付损失及其利息共计2万美元。渤源公司收到仲裁裁决后,一直未予履行。1997年4月1日,经双方协商,又达成一份协议,规定:渤源公司尚未支付的2万美元将在1998年2月前的新业务中扣除,若在该期限内双方未达成新业务,渤源公司应向S&B公司支付2万美元。至1998年2月,渤源公司一直未能偿付S&B公司的2万美元。1998年5月,S&B公司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仲裁法庭的裁决书,请求渤源公司执行该仲裁裁决(注:加拿大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参加国)。假如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本案超出了申请执行的期限,你作为法官,应如何认定?
有一份CIF合同,出售100吨大米,单价为每吨500美元,总值为50000美元。事后卖方只交货5吨。如果卖方交货90吨,买方又可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
采用100吨、300吨履带式起重机时,其台班费应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