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Cochrane中心1999年正式成立于()
1999年6月7日,在加拿大埃特蒙多举行的世界跆拳道锦标赛上,我国女运动员()获得女子55公斤级冠军,这是我国运动员获得的第一个跆拳道世界冠军。
中国工程院于1994年成立。据统计,首批院士96人中留学归国的有46名,占总数的48%;199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为研制“两弹一星”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专家23名是归国学者。这最能说明()
设某国价格水平在1998年为107.9,1999年为111.5,2000年为114.5。求: (1)1999年和 2000年的通货膨胀率各为多少? (2)若以前两年的通货膨胀的平均值作为第三年通货膨胀的预期值,计算2001年的通货膨胀率。 (3)若2001年的利率为6%,计算该年的实际利率。
甲乙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两人于1999年5月1日登记结婚,2000年7月10日生下一子丙。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甲经常对乙施加暴力,将甲多次殴打伤住院。2000年10月,甲结识了一未婚女子丁,即与丁长期共同居住,对乙和丙不管不问。为达到与丁结婚的目的,于2002年12月17日以夫妻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问:甲乙是否感情破裂?
吴某是建筑包工头,手里颇有几个钱后,便嫌自己的结发妻周某年长色衰,不解风情,遂于1999年和2001年分别在A县和B市买来两套商品房,给自己的情妇刘亚娟和林芬居住。2002年,又公开和情妇刘亚娟居住在一起。2003年1月刘亚娟生育一子,吴某得意之余,公开摆酒设宴,娶刘亚娟为二房。周某得知后,十分伤心,要与吴离婚。吴某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周某分割其在A县和B市的二套商品房,周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这两套商品房。周某有权分割这两套商品房吗?刘亚娟有权分割这两套商品房吗?为什么?
a国的布莱克先生1999年5月,与我国东北某石油公司签订了一个合作开采石油的合同。合同约定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依英国法律解决,后因布莱克违约而发生纠纷,并诉至黑龙江省某法院。布莱克称:“本人19岁,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按a国的法律属无行为能力人,因而原订合同无效。”布莱克签订同的行为能力应如何认定?
在陈甲诉李乙借款纠纷一案中,有以下几种证据: ①陈甲出具的由李乙签名的借条一张。该借条内容为:今借陈甲人民币3000元整,一个月以内返还。1999年3月20。 ②李乙的同事乔丙的证言。乔丙证明,他在1999年3月21日听李乙说,李乙向陈甲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旅游时用。 ③李乙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乙说:“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陈甲借了3000元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④李乙的朋友张丁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乙在1999年3月底与张丁到五台山旅游时向张丁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 在上述证据中,请指出哪些是原始证据?哪些是传来证据?哪些是言词证据?哪些是实物证据?哪些是直接证据?哪些是间接证据?对当事人陈甲的关于李乙向其借款的主张来说,哪些是本证?哪些是反证?
1999年1月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提出,2000年7月联合国正式启动的“全球契约”第十项原则是()。
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假如本案受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在多长时间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