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铁路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对()依法给予处分。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不得窃取、泄露旅客身份信息。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铁路线路、铁路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进行经常性巡查和维护。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所称高速铁路,是指设计开行时速()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以上的客运列车专线铁路。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铁路安全管理坚持()的方针。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铁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封闭设施和警示标志。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对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或者真实身份不符的持票人,铁路运输企业不得拒绝其进站乘车。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从事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安全检查标志,依法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并有权拒绝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旅客进站乘车和托运行李物品。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的物品种类及其数量由铁路局会同公安机关规定,并在车站、列车等场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