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刚,男,35岁,职业高中毕业,原是国有企业东风化工厂电工,业余时间爱好电子制作和维修。失业半年多,已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后,张刚参加了不少职业技能培训,并找了不少单位,但都因工资低、工作不合适等原因辞职了。 一天,张刚来到了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咨询职业培训事项,协理员老赵热情地接待了他。在听完张刚讲述自己的情况后,老赵对他说:“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创业,当老板?”张刚反问道:“我一无资金,二无经营场地,三无经验,自己怎么创业当老板啊?不可能啊!”。老赵继续对他说:“现在国家大力扶持自主创业,有很多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咱这儿的天泰电子信息城里,有很多摊位正在招商,维修计算机或手机等,投入资金不多,很适合你。另外,你可以先参加区培训中心组织的创业培训。”“创业培训都培训什么啊?我的学历不高,能听懂吗?”老赵说:“没问题。现在的创业培训已经很成熟了,引进了SYB培训项目,比你学历低的人经过培训后都当了老板呢。这个培训项目通过专业教师授课、专家专题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实地参观考察、实例分析的方法,学习怎么创业,提高你当好小老板的能力。”老赵的话,一下子说到了张刚的心里。接着老赵为其进行了创业培训登记。几天后,张刚来到区培训中心参加了创业培训,之后还参加了手机维修的培训,凭自己平时积累,很快就入了手机维修的门。三个月后,培训结束,张刚在天泰电子信息城租赁一个摊位,在老赵协助下获得了小额担保贷款5万元,并落实了摊位补贴政策。 从本案例中可以看出,老赵为张刚推荐培训项目的步骤描述正确的是()
按照一昼夜的生存活动周期,可以把人的一天的全部时间支出分为工作和业余时间,其中业余时间不包括()
某轻工学校退休教员高某利用业余时间设计完成“服装角线裁尺”,并被授予专利。1987年5月高某委托某市发明协会协助将此项技术转让,双方为此签订了意向书,但两月未有结果。同年7月,高某又与某市服装工具厂(简称工具厂)协商签订了利用该项技术联合生产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协议有效期5年,协议期间专利权不得向他人转让,由工具厂独家生产;高某负责专利技术和销售产品,另一方给予协助;双方每月召开工作会议,协商生产计划,纯利润按50%分成;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等。该协议签订后不久,市发明协会根据曾与高某签订的意向书,建议高某将该项技术转让给宋某。为此,高某与宋某签订了“服装角线裁尺”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费除交税和付发明协会手续费外,高某实得8千元。随后,高某、宋某按规定办理了专利权转让手续。1988年3月,国家专利局正式公告该项专利权的转让。不久,宋某发现工具厂正在生产该专利产品,并在市内几家商场出售该产品。经与市发明协会交涉未果,拟向法院起诉,以制止侵权行为。宋某向法院起诉时,应以哪一方为被告?为什么?
卓同学兴趣广泛,常利用业余时间关注时事新闻、科技前沿,阅读了大量文学著作和百科书籍,多次参加知识竞赛并获奖。但每当有人询问他是从哪个老师那儿学到这么多知识的时候,他总会笑笑,说:"有些老师知道的还不如我们学生多呢!"卓同学的话指出了现今部分教师缺乏()。
Когда я знакомлюсь с девушкой, я всегда спрашиваю, что она любит делать в свободное время.
某校三位青年教师同时进校任教,同住一间集体宿舍,业余时间关系密切,引起学校一些人的议论。一次,学校定于晚上召开全校职工大会,三位青年教师为看一场难得的音乐会,分别请假。这件事使学校领导产生了不同意见。一种认为:学校要形成良好的教师集体,就要制止这种小团伙的发展,严肃处理这次音乐会事件。另一种认为:他们的交往不算反常,不能扣“小团伙”的帽子。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对他们进行帮助教育。你认为哪种观点是正确的?请分析原因?
卓同学兴趣广泛,常利用业余时间关注时事新闻、科技前沿,阅读了大量文学著作和百科书籍,多次参加知识竞赛并获奖。但每当有人询问他是从哪个老师那儿学到这么多知识的时候,他总会笑笑,说:"有些老师知道的还不如我们学生多呢!"卓同学的话指出了现今部分教师缺乏()。
某轻工学校退休教员高某利用业余时间设计完成“服装角线裁尺”,并被授予专利。1987年5月高某委托某市发明协会协助将此项技术转让,双方为此签订了意向书,但两月未有结果。同年7月,高某又与某市服装工具厂(简称工具厂)协商签订了利用该项技术联合生产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协议有效期5年,协议期间专利权不得向他人转让,由工具厂独家生产;高某负责专利技术和销售产品,另一方给予协助;双方每月召开工作会议,协商生产计划,纯利润按50%分成;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等。该协议签订后不久,市发明协会根据曾与高某签订的意向书,建议高某将该项技术转让给宋某。为此,高某与宋某签订了“服装角线裁尺”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费除交税和付发明协会手续费外,高某实得8千元。随后,高某、宋某按规定办理了专利权转让手续。1988年3月,国家专利局正式公告该项专利权的转让。不久,宋某发现工具厂正在生产该专利产品,并在市内几家商场出售该产品。经与市发明协会交涉未果,拟向法院起诉,以制止侵权行为。对联合生产协议和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临时来华工作半年的美籍华人张元宏先生,受友人之邀,利用业余时间,每周三个晚上,当了三个月的外语家教。依新核算体系的规定,张的家教收入应计入我国的GDP。
中国居民王某任职于甲单位,2014年1月取得下列收入: (1)利用业余时间为乙单位进行一项工程设计,取得不含税收入5000元,按照合同约定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该单位负担。 (2)购买福利彩票,取得中奖收入8000元。 (3)将自己位于市区的闲置住房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给张某,按月收取租金,本月取得租金收入6000元。已知:当地营业税的起征点为5500元。 (4)在A国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取得稿酬36000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已按照A国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元;在A国购买彩票,取得中奖所得2000元,已按照A国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500元;在B国提供设计劳务,取得收入60000元,已按照B国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取得的中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