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万参加工作不久即因骨折需住院治疗,其依法可享受的医疗期最长不超过().
甲、乙、两车相撞后,又与一行人相撞,行人受伤,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5000.00元,住院误工费4000.00元。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甲方负全部责任,问以下哪种方式赔偿正确:()
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 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二审中,肖某依法可以对哪些请求事项申请先予执行?对该申请应当由哪个法院审查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该裁定应当由哪个法院执行?
女性,29岁。右腰痛伴发热、尿频、尿急、尿痛2天,住院治疗,7年前有类似病史一次。尿常规示白细胞(+++),红细胞(+),尿蛋白(+),血常规白细胞总数升高。泌尿系B超及IVP未见异常。最可能的诊断是( )。
患者男性,45岁。因肝硬化大量腹水住院治疗。以下对该患者的护理措施哪项正确?( )
郑某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回家的路上被汽车轻微擦伤送往医院,在其住院治疗期间因心肌梗塞而死亡。在这一死亡事故中的近因是()。
李先生,30岁,因乏力、厌食、恶心、肝大、血清谷丙转氨酶升高就医,诊断为乙型肝炎,住院治疗,患者入院后,其使用过的人民币应用哪种方法消毒?( )
蒋某于1963年嫁给黄某,婚后夫妻关系较好、因双方未生育,收养一子、1996年,黄某与比自己小20多岁的妇女张某相识后,二人便一直在外租房同居生活、2001年,黄某患肝癌住院治疗,立下书面遗嘱,将其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现金40000元赠与张某所有、黄某去世后,蒋某与张某因该笔财产归属发生讼争、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遗赠人黄某的遗赠行为违反了民法公序良俗的相关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德,属无效行为、对于该审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李某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出院后决定向保险公司投保。按保险公司要求体检,交纳保险费。后李某因为药物性多器官功能损害,全身衰竭死亡。李某之妻提出给付保险金请求。经保险公司调查,发现李某患有牛皮癣,并且服用激素2 年。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实情,投保时牛皮癣已经对保险事故构成重大影响,故拒绝赔付保险金。受益人不服,起诉于法院。 一种观点认为被保险人按要求作了体检,投保书没有明示询问牛皮癣或皮肤病,所以投保人可以免除牛皮癣的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书中有关于“有无慢性疾病或自觉不适症状”投保人对此告知“无”,已经构成不实告知,并且这一不实告知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所以,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且拒付保险金。 另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采用询问告知的立法形式因保险人没有询问而没有告知,不能认投保人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投保书中没有明示牛皮癣这个疾病投保人也检查过身体。故应该赔付保险金。保险公司是否赔付保险金,为什么?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