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2年实现利润总额为6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2012年发生的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事项如下: (1)因违法经营被罚款10万元; (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8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3)甲公司期初“预计负债——应付产品质量担保费”余额为0万元,当年提取了产品质量担保费15万元,当年支付了8万元的产品质量担保费,税法规定,与产品质量担保有关的支出可以在发生时税前扣除; (4)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5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5)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问题。 甲公司上述业务中产生暂时性差异的是()
某公司需要一套生产设备,如购买则需一次投资50万元,该设备使用期为8年,预计残值2万元.如租赁,每年付租金9.6万元,假设该公司的资金成本为2%,所得税为33%,则()
甲、乙公司均为境内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为10%。甲公司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2009年1月1日,甲公司以303万元的价格购买乙公司10%的股份,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乙公司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3万元和10万元的相关税费。取得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3000万元。 2009年5月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上述现金股利3万元,存入银行。 2009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00万元。 (2)2010年1月8日,甲公司以400万元的价格购买乙公司20%的股份,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2010年1月8日乙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800万元(假设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3)乙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600万元。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在2010年年末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为850万元。 (4)2011年8月甲公司以900万元出售对乙公司的投资。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是( )。
甲国母公司A拥有设在乙国子公司B的50%的股份。A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在本国获利150万元,B年公司在同一纳税年度在本国获利300万元,缴纳公司所得税后,按股权比例向母公司支付毛股息,并缴纳预提所得税。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乙国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计算A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税额。
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3年度应交所得税为50万元。2013年度计算应税所得时的调整项包括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工资费用30万元和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20万元两项;2013年度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费用为40万元(假设全部在税前列支)。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13年该公司已获利息倍数为()。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拟筹资购建一条新生产线,有关资料如下: 1.甲公司现有资本2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12000万元,普通股股本8000万元,长期借款年利率为8%。已知该公司股票的系统性风险是整个股票市场的2倍。目前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报酬率为8%,无风险报酬率为5%。 2.该生产线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4000万元,流动资产投资额为2000万元,各项投资均在项目开始时一次全额投入,项目当年建成投产,使用寿命为5年,流动资产在项目结束时变现回收。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寿命期满后无残值。该生产线投入使用后,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3000万元,每年发生付现成本1200万元。 3.经测算,该生产线的投资报酬率存在-5%、15%和20%三种可能,三种可能情况发生的概率分别为0.2、0.4和0.4。 4.购建新生产线所需投资采用发行公司债券方式筹集。公司债券的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票面利率为10%,期限为3年,每年末支付一次利息,到期偿还本金。债券筹资费用忽略不计。项目建设前,投资该公司股票的必要报酬率为()
某公司只产销甲产品,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2年该公司固定成本为400万元,实现息税前利润900万元。2013年该公司若增加固定成本150万元,将使甲产品的边际贡献比2012年度提高30%,则该公司2013年预计能实现的净利润为()万元。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采用递延法核算所得税。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甲公司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其×5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于×6年4月20日批准报出,实际对外公布日为4月22日。甲公司于×5年至×6年4月20日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甲公司于11月3日收到法院通知,被告知工商银行已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清偿到期借款本息5000万元,另支付逾期借款罚息200万元。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对于此项诉讼,甲公司预计除需偿还到期借款本息外,有60%的可能性还需支付逾期借款罚息100至200万元和诉讼费用15万元。 (2)因农业银行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贷款,给甲公司造成损失500万元。甲公司要求农业银行赔偿损失500万元,但农业银行未予同意,甲公司遂于本年11月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农业银行赔偿损失500万元。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甲公司预计将获胜诉,可获得400万元赔偿金的可能性为40%,可获得500万元赔偿金的可能性为35%。 (3)甲公司某一董事之子为丁企业的总会计师。甲公司与丁企业于×5年有关交易资料如下(不考虑×5年其他销售业务,并假设售出产品的保修期均未满): ①甲公司销售A产品给了企业,售价为10000万元,产品成本为8000万元。按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对售出的A产品保修2年。根据以往经验估计,销售A产品所发生的保修费用为该产品销售额的1%。甲公司×5年实际发生的A产品保修人工费用为30万元,耗用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0万元。×4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提的A产品保修费用的余额为60万元。 ②甲公司销售500件B产品给了企业,单位售价为50万元,单位产品成本为35万元。按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对售出的B产品保修1年。根据以往经验估计,销售B产品所发生的保修费用为其销售额的1.8%。甲公司×5年实际发生的B产品保修人工费用为100万元,耗用原材料为150万元。至×4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提的B产品保修费用的余额为150万元。 ③甲公司销售一批本年度新研制的C产品给丁企业,售价为800万元,产品成本为600万元。甲公司对售出的C产品提供1年的保修期,l年内产品若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负责免费修理(合更换零部件)。甲公司预计发生的保修费用为销售C产品售价的2%至3%之间,×5年未发生修理费用。 (4)12月31日甲公司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资料如下(单位:万元): (5)甲公司于11月3日收到法院通知,被告知ABC公司状告甲公司侵犯其专利权。ABC公司认为,甲公司未经其同意,在试销的新产品中采用了ABC公司的专利技术,要求甲公司停止该项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一次性支付专利使用费80万元。甲公司认为其研制、生产和销售该项新产品并未侵犯ABC公司的专利权,遂于11月15日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反诉ABC公司侵犯甲公司的知识产权,要求ANC公司赔偿其损失费200万元。至12月31日,诉讼尚在进行中,甲公司无法估计可能得到的赔偿金和可能支付的赔偿金。 (6)甲公司拥有乙公司15%的股份,并为乙公司常年提供最新研制的产品生产技术,乙公司生产产品的80%销售给甲公司。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担保的某项银行借款计10000万元于×5年5月到期c该借款系由乙公司于×2年5月从银行借入,甲公司为乙公司此项银行借款的本息提供60%的担保。乙公司借入的款项至到期日应偿付的本息为11500万元。由于乙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债权银行于7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及为其提供担保的甲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并支付罚息140万元。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甲公司预计承担此项债务的可能性为50%。×6年3月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乙公司和甲公司败诉,甲公司需为乙公司偿还借款本息的60%,乙公司和甲公司对该判决不服,于3月15日上诉至二审法院。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二审法院尚未作出终审判决,甲公司估计需替乙公司偿还借款本息60%的可能性为51%,并且预计替乙公司偿还的借款本息不能收回的可能性为80%。 要求: (1)指出甲公司×5年度发生的上述交易中哪些属于关联交易(只需指出交易或事项的序号)。 (2)编制甲公司×5年度发生的上述交易或事项有关的会计分录(不考虑销售业务、增值税及其他相关流转税费、期末结转损益类科目的会计分录)。 (3)计算甲公司×5年度发生的上述或有事项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并列出计算过程(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并假设按税法规定甲公司实际发生的损失可在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所发生的差异均为时间性差异)。 (4)计算甲公司×5年12月31日已提产品保修费用的余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5)指出甲公司的上述或有事项中,哪些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只需指出交易或事项的序号),并简要写出上述第(6)项应披露的内容及这样披露的理由。 (本题不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
某公司下一年度部分预算资料如下: 单位:元 续表 该公司生产和销售平衡,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结果取整数) 若下一年产品销售单价定为22元,计算保本量。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上市公司,20×7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6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为264万元,这些暂时性差异均不是因为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根据20×7年颁布的新税法规定,自20×8年1月1日起,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变更为25%。甲公司预计会持续盈利,各年能够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20×7年利润总额为790.894万元,当年部分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7年1月1日,以1022.35万元自证券市场购入当日发行的一项3年期到期还本付息国债。该国债票面金额为1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5%,年实际利率为4%,到期日为20×9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该国债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 (2)因违反税收政策需支付罚款40万元,款项尚未支付; (3)20×7年1月开始自行研发一项新技术,合计支出1000万元,费用化支出为2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金额为800万元,10月6日研发成功该专利技术,预计使用10年,企业按照直线法摊销计入管理费用,会计与税法规定的摊销方法和摊销年限均相同。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4)20×7年7月1日,甲公司自证券市场购入某股票;支付价款260万元(假定不考虑交易费用)。甲公司将该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300万元。 (5)20×7年9月1日,甲公司自证券市场购入某股票;支付价款150万元(假定不考虑交易费用)。甲公司将该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 (6)本期提取存货跌价准备210万元,期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0; (7)本期预计产品质量保证费用50万元,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期初产品质量保证费用为0; (8)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20×6年年末公允价值为1800万元(假定等于其成本),20×7年年末其公允价值跌至1600万元; (9)应付职工薪酬的科目余额为1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企业允许税前扣除的合理职工薪酬为80万元; (10)当年发生了200万元的广告费支出(款项尚未支付),发生时已经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甲公司20×7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 (11)20×7年1月1日存在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本期转回100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本期转回200万元。 其他资料: (1)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负债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2)税法规定,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 (3)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当期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向以后年度结转税前扣除。 要求: (1)分析、判断上述哪些事项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哪些事项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计算甲公司20×7年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 (3)计算甲公司20×7年度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4)计算甲公司20×7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 (5)计算甲公司20×7年度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6)编制甲公司20×7年度确认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