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干警在下班期间制止犯罪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某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当天大同乡派出所公安干警王某甲与另两个干警按照派出所统一安排,于晚上11时驾驶摩托车到各村夜查。当行至该乡江店村时,三人把车停在村口大路旁,进村巡查,发现一村民家里有聚赌声音,遂在门口守候。约有20分钟后趁有人出来解手,三人一拥而入,王某甲掏出随身携带手枪,喝令众人不许动。村民江某、赵某、王某乙、李某举手站在原地,另两个干警把麻将牌、桌上钞票收拾好,又挨个搜身。在搜身过程中不断推搡四人,其中江某转身稍慢,王某甲恼火,上前踹了江某一脚。踹完后觉得不解气,又用上了膛的手枪枪柄在江某背上砸了一下。这时枪支走火,击中站立一旁的王某乙胸部。后王某乙在送医院抢救无效3天后死亡。王某乙死亡时18岁。后经县检察院批准对王某甲予以逮捕,县人民法院以过失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甲有期徒刑5年。在法定上诉期间王某甲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未抗诉,一审判决生效。被害人王某乙之父向大同乡派出所提出了赔偿请求。此案派出所是赔偿义务机关吗?
某学校附近最近发生系列抢劫学生财物的案件,公安干警经过推理判断,该系列抢劫案应该是由与本学校有一定关系的人所为。最终该系列抢劫案成功告破,果然是由该校的肄业生王某所为。公安干警所用的是哪一种推理?
公安干警在下班期间制止犯罪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盗窃案件中,公安干警张某发现李某有嫌疑,于是将李某带到一旅社中,以监视居住为名,对其关押长达2个月之久。后李某被排除嫌疑,张某才将其释放。于是,李某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张某在公共场所侮辱妇女,遭一位老人斥责后又辱骂、殴打老人,恰有外出执行任务的两个身着便服的公安干警路过,即上前将张某扭获,并出示证件后将张某带往附近派出所。行至途中,被张某的三个朋友李某、王某和钟某遇见。李、王、钟认为张是与人打架而被对方拿获,三个人边走边小声商定要打对方措手不及,救出张某来。待走近时,三人齐声一喝,即上前用拳头、酒瓶猛击两个便衣公安干警,将两个干警打倒在地,造成轻伤,张某、李某、王某和钟某四人一齐逃走。 【问题】李、王和钟构成的是妨害公务罪,还是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