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刚刚得到了5000美元的汽车贷款。他收到贷款后,没有去买车,而是准备将这笔钱作为去赌场赌博的赌资,这个案例属于()。
191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史密斯—休士法》,规定联邦政府拨款资助各州大力发展()
奈史密斯博士在1892年制定了<>,共13条。
“史密斯——雷根模式”在策略设计中提到三种策略,不包括在这三种策略的是()
以下哪种表述最能体现史密斯关于存在主义治疗目的的观点?()
他为何频频更换律师 2003年,在纽约一家律师行理,中国的一位富豪钱先生穿着优质的登喜路西服,打着考究的法国朗万领带,脚蹬闪亮的英国彻切丝皮鞋,他的全身被昂贵的世界一流名牌包装着。他正与自己的律师商谈对美国的合作伙伴所进行的诉讼。 钱先生等着一安静,用手指着翻译大声嚷着:“你让他给我起诉狗娘养的史密斯,送限他在半年内给我打赢这场官司,否则我可不养这群废物!”半年之后,他的律师丝毫不少地收了昂贵的律师费用,但钱先生的官司进程几乎为零。在更换的另一家律师行,暴躁的钱先生气急败坏地对翻译说:“你给我一字一句翻译,他们要还像前面的那个饭桶一样达不到我的要求,我他妈的随时更换律师!” 在双方都出场的听证会上,钱先生市场破口大骂,怕案而起,甚至要跳过桌子与对方搏斗,以至于他的律师和助手必须按压住他,否则正常的程序无法记性下去。几个月之后,钱先生再一次失去了律师。这一次是律师解雇了钱先生,让他另请高明。 钱先生先后换了三个律师,经历了两年的持久战,公司花费了一百多万美金的律师费,可官司仍以失败而告终。 钱先生为何付出了高昂的律师费却最终以失败告终?他的非语言表现给了你怎样的警示?
美国史密斯学院的( )在1930年首次使用了"心理社会"这个概念
篮球运动创始人奈史密斯出生于()
史密斯的著作《初等数学的教学》出版于()。
王某为法籍华人,为继承其父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哥哥王明发生纠纷。现王明到中国A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王某应诉,并准备委托法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史密斯( )。[2005年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