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A公司具有机电工程建设总承包资质,经营范围包括可代理业主进行全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投入正式生产或使用。某建设单位拟扩建一民营化学试剂厂,因购入国内尚未采用的新工艺而扩建规模较大的厂房和装置,以提高产能和产品质量,由于引进的仅是工艺流程不包括装置设备,为此建设单位需要在国内遴选有实力的工程建设总承包单位,为其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全面管理,建设单位对该扩建项目进行了前期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包括扩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市场分析、资源利用率分析、建设方案、投资估算、财务分析、经济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社会评价、风险分析与不确定性分析等。建设单位可行性研究工作完成后,编制了有明确结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国家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投标,与A公司签订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设计阶段要注意什么问题?说明理由。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未附有效期内检定合格证、印的计量器具,应经过检定,证明合格后才能使用,并注()标记。
《城乡规划法》规定,以()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建设单位与甲公司签订了总包合同,可以指定要求甲公司把装饰工程分包给乙公司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的罚款
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测、监理单位提供基坑开挖深度()倍范围内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以及同期建设的相邻建筑工程施工情况等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根据防洪标准,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报请()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建或者拆除。
某建设单位与A市政工程公司(简称A公司)签订管涵总承包合同,管涵总长800m,A公司将工程全部分包给B工程公司(简称B公司),并提取了5%的管理费。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中约定: (1)出现争议后通过仲裁解决。 (2)B公司在施工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应赔偿A公司合同总价的0.5%作为补偿。 B公司采用放坡开挖基槽再施工管涵的施工方法。施工期间A公司派驻现场安全员发现某段基槽土层松软,有失稳迹象,随即要求B公司在此段基槽及时设置板桩临时支撑。但B公司以工期紧及现有板桩长度较短为由,决定在开挖基槽2m深后再设置支撑,且加快基槽开挖施工进度,结果发生基槽局部坍塌,造成一名工人重伤。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时,发现B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责令其停工,A公司随后向B公司下达了终止分包合同通知书,B公司以合同经双方自愿签订为由诉至人民法院,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是否应当受理B公司的诉讼?为什么?
()和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进入铁路的产品质量,建立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和质量问题追究制度。质量抽查不合格或实行准入管理但未获得相关资质的产品,不得在铁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