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8个月交工,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 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由张、李、王三人合伙出资组成。施工中,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路过工地的行人陈某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 A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丁某购买了1号楼101号房屋,预交了5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但不久,A公司又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汪某不知该房已经卖给丁某的事实。 汪某入住后,全家人出现皮肤瘙痒、流泪、头晕目眩等不适。经检测,发现室内甲醛等化学指标严重超标。但购房合同中未对化学指标作明确约定。 因A公司不能偿还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欲对A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行使抵押权。 对于陈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为什么?
大展房地产公司2012年6月受让一处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7000万元,支付相关税费110万元,并全部用于建造商铺,共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9530万元,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商铺建成后直接转让,取得收入20000万元。该企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为( )万元。(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9%)
A公司和B公司均为房地产公司。为并购和经营一家购物中心,A公司和B公司成立了一个进行项目管理的单独主体C。假定主体C的法律形式使得主体C(而不是A公司和B公司)拥有与该安排相关的资产,并承担相关负债。相关活动包括零售单元的出租、停车位的管理、购物中心及电梯等设备的维护、购物中心整体声誉和客户关系的建立等。协议中约定: ①主体C相关活动的决策需要A公司和B公司一致同意方可做出; ②主体C拥有该购物中心的产权,A公司和B公司并不对该购物中心拥有产权; ③A公司和B公司不承担主体C的债务或其他义务。如果主体C不能偿还其债务,或者不能清偿第三方的义务,A公司和B公司对第三方承担的负债仅限于A公司和B公司未支付的出资额部分; ④A公司和B公司有权出售或抵押其在主体C中的权益; ⑤A公司和B公司根据其在主体C中的权益份额分享购物中心经营净损益。下列说法或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2009年3月1日,甲房地产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简称乙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开发的景明写字楼项目,工程价款5000万元,工期14个月。工程将要竣工时,甲公司因资金短缺,无力继续提供约定由其提供的部分建筑材料。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乙公司遂以自有资金500万元购买部分建筑材料用于该工程,工程如期完成。对于乙公司的垫资,双方未作任何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甲公司支付了3000万元工程款,剩余2000万元工程款及乙公司垫付的500万元建筑材料款尚未支付。 2010年6月22日,甲公司为投资其他房地产项目,以景明写字楼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5亿元,同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借款到期后,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全部偿还,尚欠丙银行借款本息2亿元。 2010年,乙公司开始涉足房地产开发业务,并于7月12日以2.3亿元的价格,从丁房地产公司(简称丁公司)处受让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西山公寓住宅项目。乙公司在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时,向丁公司支付了1.3亿元土地转让金。根据双方约定,剩余1亿元转让金应于2011年5月31日前支付完毕。同时,甲公司以景明写字楼作抵押,为乙公司所欠丁公司的1亿元土地转让金提供担保,双方亦办理了抵押登记。 西山公寓项目竣工后,因市场低迷而滞销。为缓解困境,乙公司于2011年6月8日,以西山公寓作抵押,从戊银行处获得一笔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双方约定,一旦乙公司连续3个月不能偿还借款利息,戊银行即可行使抵押权。 2011年10月29日,吴某以11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西山公寓住房一套,并一次性付清了房款。但乙公司未将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的事实告知吴某。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11年12月27日被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在申报破产债权时,乙公司就其2000万元的工程余款和500万元的垫资款、丙银行就甲公司尚未偿还的2亿元借款本息、丁公司就其1亿元土地转让金,均主张以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全额优先受偿。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为2.7亿元。 鉴于乙公司停止偿还借款利息已超过3个月,2012年3月20日,戊银行行使对西山公寓的抵押权,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西山公寓。至此,吴某方知其所购商品房已被设定抵押,遂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乙公司返还110万元购房款并赔偿损失,此外,还要求乙公司另行支付110万元惩罚性赔偿金。 要求:根据上述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所欠丙银行的2亿元借款本息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甲乙丙房地产公司2010年8月,收取定金10万元,商品房款1000万元,代收有限电视费8万元,办证费用2万元,住房专项维修基金30万元。假定甲乙丙房地产公司所在地为市区。则当月应缴的营业税为()万元。
甲房地产公司获得某居住用地来建造小区,土地使用年限为法定最高年限,建造期5年,建成后10年转让给乙公司,则乙公司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年限为()。
昌盛房地产公司从某市政府以出让方式获得市郊一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出让合同中规定,昌盛公司应至迟于2001年11月10日破土动工,对该土地进行开发。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下跌,公司领导于2001年9月决定暂停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对房地产市场采取观望态度,2003年12月,昌盛公司以缺乏资金为由,请求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金利土地综合开发公司用于修建高尔夫球场。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北新房地产公司从某市政府以出让方式获得市郊一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出让合同中规定,北新公司应至迟于2002年10月10日破土动工,对该土地进行开发。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下跌,公司领导于2002年9月决定暂停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对房地产市场采取观望态度,2004年12月,北新公司以缺乏资金为由,请求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金利土地综合开发公司用于修建高尔夫球场。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H省Z房地产公司拟获得A市B县城市规划区内C村所有的集体土地从事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C村原耕地面积为80公顷,农业总人口为600人,现征收C村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公顷,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每平均年产值分别为600元。经商定,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倍;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为25万元。问: 《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的征收土地中,有批准权限的政府包括( )。
在甲城市注册的某房地产公司,在乙城市建房,在丙城市设立销售处,其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地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