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房管局为市民颁发房屋产权证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行为。
张先生夫妇拥有一套四合院,院内有6间房屋。l996年,张先生以自已名义为6间房屋办理了房屋产权证。1年后,经公证处公证,张先生夫妇自愿将l间南房赠与了女儿张平。但张平没有实际占有使用此房,也没有到国家有关房屋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1998年,张先生的妻子病故。此后不久,张先生将四合院内的所有房屋,包括曾经公证赠与女儿的南房,全部赠与了儿子张丰的女儿张小小,此事经过了公证,张丰还以女儿的名义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自此,张先生与张丰一家在四合院内居住。2002年,张先生的女儿张平将张先生、张丰告至法院,要求确认南房归自己所有,二人腾退房屋。张平能否确认南房为其所有? 1)张平主张南房归自己所有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因其虽接受赠与,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 2)张先生将6间房屋全都赠与给张小小的行为是部分有效的 3)张平可以请求张某返还自己继承母亲遗产所应得的房屋
房屋产权证
查看土地出让合同、划拨批准文件、房屋权属登记资料、房屋产权证等属于对不动产的( )进行现场调查。
甲公司于2012年8月开业后,领受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各一件。已知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单位税额为每件5元,甲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额为()元。
下面的情况,应如何理解:房屋产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后,承租人依据约定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房屋面积15000平方米),承租人通过招标,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施工合同,并约定由装修公司垫资施工。在装修中,因承租人违约被房屋产权人解除了租房合同,承租人未支付装修费并人间蒸发。请问:装修公司能否以对装修物享有物权为由向房屋产权人主张权利?能否参照司法解释第26条的规定执行?或者该案有其它的处理思路,请详述。
我国房屋产权证分为《房屋所有权》、《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和()三种。
关于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办理流程,说法正确的是()
甲男、乙女于2002年5月登记结婚,结婚时对财产关系未作约定。2003年,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产权证登记为甲男。2004年6月,乙女因婚外情导致其家庭关系骤然紧张。甲男在考虑之后,提出离婚,乙女同意离婚,但两人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了分歧,甲男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解决。在离婚诉讼期间,乙女就其一项专利与一家公司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可获10万元。如果甲男在婚前购置了一辆轿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陈某、董某于2012年5月登记结婚,结婚时对财产关系未作约定。2013年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产权证登记为陈某。2014年6月离婚。对于二人贷款所购房屋,说法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