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人发生()情况时,贴现银行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暂停或取消为其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办理代理贴现业务。
甲公司于2012年2月10日签发一张汇票给乙公司,付款日期为同年3月20日。乙公司将该汇票提示承兑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于同年3月23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时遭到拒绝。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期限是()。
商票“委付通”业务中贴现票据到期,受信人(承兑人)支付票据款项。若受信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票款,则还可以向()要求履行付款责任。
承兑人或者承兑人开户行在提示付款当日未作出应答的,视为拒绝付款,票据市场基础设施提供拒绝付款证明并通知持票人
如果商业汇票承兑人或付款人拒绝付款,贴现行可依法向贴现申请人追索,直接从其存款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对未收回部分比照正常贷款处理。
非票据债务人加入到已遭拒绝承兑的汇票的承兑中去以后,就成了参加承兑人,参加承兑人与承兑人对汇票所负的责任相同,也是汇票的第一债务人。
2016年3月1日,为支付工程款项,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甲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6年9月1日,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 4月1日,B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用于支付买卖合同价款。后因C公司向B公司出售的合同项下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 5月1日,C公司为支付广告费,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负责人知悉B、C公司之间合同纠纷的详情,对该汇票产生疑虑,遂要求C公司的关联企业E公司与D公司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约定,E公司就C公司对D公司承担的票据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E公司未在汇票上记载有关保证事项,亦未签章。 6月1日,D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以偿还所欠F公司的租金。 9月2日,F公司持该汇票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A公司资信状况不佳、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付。 F公司遂向B、D公司追索。B公司以C公司违反买卖合同为由,对F公司的追索予以拒绝,D公司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后,分别向B、E公司追索,B公司仍以C公司违反买卖合同为由,对D公司的追索予以拒绝,E公司亦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B公司拒绝D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承兑人要求实物确认的,商业承兑汇票保管人应当将票据通过承兑人开户行送达承兑人进行实物确认,实物确认后,纸质票据由商业承兑汇票开户行代票据权利人妥善保管
承兑人或者承兑人开户行进行付款确认后,除()合法抗辩情形外,应当在持票人提示付款后付款。
承兑人是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