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的工作人员。
邓某原系某银行办公室主任,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49笔,共计人民币173850元,并将资金用于做生意、借贷他人等方面,至今尚未归还。邓某构成()。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包括()。
挪用资金罪
下列构成挪用资金罪的有:()
以下选项中,()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
什么是挪用公款罪?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如何区别本罪与贪污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