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丽莎白济贫法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以哪一个国家所颁布的《济贫法》为标志()
1834年英国的济贫法体现了对穷人的()原则
在旧《济贫法》中,把救济的对象分为:()
()反对实行《济贫法》。
材料一“汝之民为饿也,何不白于君,发仓廪以赈之?而私以尔食馈之,是汝明(显示)君之无惠,而见己之德美矣。”——《孔子家语•观思》 材料二1834年,英国“新济贫法”明文规定从1837年7月1日起一律停止对济贫院外所有壮年男子的救济,建立由3个“合适的人”组成的“英格兰和威尔士济贫法委员会”。该委员会对议会负责,每年向首相汇报一次工作。它有权组织“合适的人”调查济贫法实施情况,有权要求各地方管理机构上交济贫法执行情况统计表,有权任命或撤换助理委员。该委员会任期为五年,在任期内济贫法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下院议员。“新济贫法”还规定了地方济贫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并分析评价孔子在救济问题上的主要观点。
狄更斯揭露虚伪的“济贫法”的作品是()
马尔萨斯的代表著作是(),在该书中他用很大篇幅竭力反对当时英国实行的济贫法。
英国济贫法与现代意义的社会保障法之间存在原则性的差别。
《济贫法》的颁布实施,成为世界各国社会救助立法化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