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时,必须是()以上,并出示《税务检查证》,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
税务人员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出示税务检查证,否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
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税务人员实施税务稽查可以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未出示税务检查证的,被检查对象及其他当事人也不得拒绝检查。
税务检查人员进行案件查处时,必须由二人以上检查人员组成,应出具《税务检查通知书》同时出具税务检查证表明身份,把一份《税务检查通知书》送达检查对象并由法定的受送达人在《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
税务人员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出示税务检查证,否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
纳税人对税务检查人员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有权拒绝检查。
如正在查处的税务违法案件涉及属于外省市其他纳税人,税务稽查机关可持本人税务检查证到外地调查取证,但在查处结束后向立即当地税务机关备案。
税务稽查人员在稽查()等单位时,应出示《税务检查专用证明》,与《税务检查证》配套使用。
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无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