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将《税务约谈通知书》或《实地核查通知书》送达纳税人时,须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2014年3月21日,某税务机关向纳税人邮寄送达《税务约谈通知书》,在3月31日进行税务约谈。3月27日税务机关收到挂号函件回执,回执显示纳税人于3月25日签收。则()为送达日期。
纳税评估人员需要进行纳税约谈时,可由纳税评估人员事先向纳税人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纳税人。
送达《税务约谈通知书》应当取得送达回证。取得的送达回证可以由纳税人的()签收。
评估人员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事先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