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递延所得税资产(借项)
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作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
甲公司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对有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作如下变更:(1)对某栋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办公楼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该办公楼2014年年初账面价值为6800万元,未发生减值,变更日的公允价值为8800万元。该办公楼在变更日的计税基础与其原账面价值相同。(2)管理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由10年改为8年,折旧方法由年限平均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甲公司管理用固定资产原每年折旧额为230万元(与税法规定相同),按8年及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014年计提的折旧额为350万元。变更日该管理用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相同。(3)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由后进先出法改为移动加权平均法。甲公司存货2014年年初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未发生跌价损失。(4)用于生产产品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由年限平均法改为产量法。甲公司生产用无形资产2014年年初账面余额为7000万元,原每年摊销700万元(与税法规定相同),累计摊销额为2100万元,未发生减值;按产量法摊销,每年摊销800万元。变更日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相同。上述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均采用追溯调整法,不存在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情况;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无形资产变更2014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发生额为()万元。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母公司,其持有乙公司80%的股份,甲、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甲、乙公司对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净残值的规定,税法与会计处理相同。甲、乙公司均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甲、乙公司发生的内部固定资产交易资料如下:(1)2013年4月28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其生产的设备一台,该设备成本405万元,售价526.5万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另付运输安装费11.25万元。(2)2013年6月28日设备安装完毕当月投入管理部门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折旧方法与会计相同。(3)2014年6月30日甲公司出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该商品成本为2000万元,不含税售价2600万元,乙公司作为工程物资核算,准备用于一项生产线的建设,当年该批工程物资有一半用于在建工程,剩余部分在2015年全部使用,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建设,该生产线在6月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为3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假设该生产线生产的商品每年都全部销售。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2013年末有关固定资产内部交易应在合并财务报表调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万元。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以当期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适用税率应为()。
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A公司为B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期限届满,由于被担保人B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支付到期银行借款,2×12年12月31日,贷款银行要求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担保责任1500万元,A公司因此事项确认了预计负债1500万元。税法规定,与债务担保相关的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则A公司2×12年年末因该事项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万元。
M公司为N公司的母公司,M、N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2012年12月31日,M公司当期销售一台自产的设备给N公司,其售价为2500万元,该设备生产成本为1800万元。N公司取得后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使用,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0,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2014年,由于技术更新,该设备发生减值,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15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M公司2014年末编制合并报表时应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