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以及利息支付等事项。张某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当事人之间未约定担保权实现的顺序。 借款期限届满后,甲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借款。乙银行经调查发现:(1)甲企业可供偿债的财产不足100万元;(2)在借款期间,甲企业将一台生产设备以市价40万元出卖给丙公司,并已交付;(3)甲企业另有一台生产设备,价值50万元,因操作失误而严重受损,1个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业未交付10万元维修费,该生产设备被丁公司留置。 查明情况后,乙银行于2011年8月20日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张某主张:借款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甲企业的抵押担保,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同日,乙银行分别向丙公司与丁公司主张,就丙公司所购买的生产设备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产设备实现抵押权。丁公司则认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丁公司提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我国()通过中央银行法规定,财政不得向银行借款和透支弥补财政赤字。
银行借款筹资的优点包括()。
某公司向银行借款5000万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10%,每年年末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企业所得税率为25%。若不考虑筹资费用,该项借款的资金成本率是( )。[2012年真题]
取得银行借款并存入银行,会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
2006年11月19日,工商银行某支行与某市东方工贸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工商银行某支行借给东方工贸公司3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6年11月20日至2007年5月20日,利率按月息千分之九点二四计算。同时,工商银行某支行与某市新型建材公司签订一份担保合同,合同规定,由新型建材公司为上述借款合同承担一般担保责任。两份合同签订后,工商银行某支行履行了出借300万元的义务,可到期后,东方工贸公司却未如约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为此,工商银行某支付诉至某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借款方东方工贸公司还本付息。2008年5月18日经人民法院调解,工商银行某支行、东方工贸公司、新型建材公司达了于2008年8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息的协议。之后,因东方工贸公司没有按期履行调解议,工商银行某支行便向人民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可是,此时东方工贸公司早已人去楼空。在此情况下,工商银行某支行请求新型建材公司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新型建材公司的担保是一种什么样的担保方式?
借款人将预购房屋或其他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借款的方式称为()。
2×14年12月31日,甲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8500万元,其中,自乙银行借入的1500万元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甲公司不具有自主展期清偿的权利;自丙银行借入的4000万元借款按照协议将于3年后偿还,但因甲公司违反借款协议规定的资金用途,丙银行2×14年12月31日要求甲公司于2×15年4月1日前偿还;自丁银行借入的2500万元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甲公司可以自主展期两年偿还,但尚未决定是否将该借款展期。2×14年12月31日甲公司还持有戊公司股票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为2900万元,该投资预计将在一年内出售。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向中央银行借款
通常财政部门向中央银行借款或透支,会造成的不利后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