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7月27日,我国A公司应荷兰B商号的请求,报出某初级产品100吨,每吨鹿特丹到岸价格人民币3900元的即期装运的发价。B商号接到A公司报价后没作接受表示,而是再三请求A公司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并延长发价有效期。A公司于是便将数量增至300吨,价格每吨减至人民币3800元,并两次延长了发价的有效期,最后延至8月30日。B商号于8月26日来电接受发价。A公司在接到B商号接受电报时,发现巴西因受旱灾而影响到该产品的产量,国际市场价格暴涨,于是A公司拒绝成交,并复电称“由于国际市场价格变化,货物在接到你方电报前已售出。”但B商号不同意这一说法,认为接受在发价有效期结束前已生效,坚持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并提出要么履行合同,要么赔偿其差价损失40万元人民币,否则将诉诸法律解决。问题:(1)B商号能否对A公司提起诉讼?为什么?(2)目前国际上有关接受生效的时间主要有哪几种做法?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实行哪一种做法?
()年,港口和临港产业对鹿特丹GDP贡献率达到34%。
连云港是第二亚欧大陆桥的东起点,终点在荷兰鹿特丹港。( )
下面农药被《鹿特丹公约》限制使用的是()?
某公司与荷兰进口商签订一份皮手套合同,价格条件为CIF鹿特丹,向中国某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 手套用牛皮纸包装后装入纸箱,再装入20英尺集装箱,货到鹿特丹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湿、霉、玷污、变色,损失达10万美元。 据分析,该批货物经过的出口地、进口地及运输途中却未遇异常气候,运输也完全属正常运输。 试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损是否负责赔偿?为什么?
某外贸公司出口自行车至荷兰,共计28500辆。出口条件为每辆75美元,CFR鹿特丹。其中,中国口岸至鹿特丹海上运费占7.5%。该笔交易外汇收入总金额为()。
()年,由于港口极大的扩建,鹿特丹人想出了欧洲之门港这个名称,这意味着他们想成为“欧洲的大门”。
第二亚欧大陆桥是从中国()到荷兰鹿特丹港的铁路联运线。
欧洲引水协会(EMPA),对进出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安特卫普诸港的船舶,建议采用规定的富余水深;当VLCC在港外航道水域中航行时,其富余水深为吃水的()。
鹿特丹港位于()与()河口,西依北海,东溯莱茵河、多瑙河,可通至里海。